2025-12-10 16:34
近日,罗湖海关查获进境旅客藏匿携带6.39克海洛因、1.54克美沙酮案。
罗湖海关关员在对进境旅客进行监管时,发现一名男性旅客进入海关监管区未向海关申报。该旅客虽年纪较大,但步伐特别快。海关关员注意到其在行走过程中紧张地四处张望,随即对其进行拦截检查。在行李检查过程中,海关关员发现该旅客两臂不停颤抖。经进一步检查,海关关员在该旅客右脚袜子内查获1袋白色塑封袋包装的物品,内含以粉色薄膜包裹的疑似海洛因5小包;在其裤子右侧口袋内的雨伞中,查获5袋同类白色塑封包装,每袋含10小包以粉色薄膜包裹的疑似海洛因,共计净重6.39克;在其裤子后侧口袋内查获疑似美沙酮10粒,净重1.54克。经询问,该旅客无法出具医生处方。后经专业机构鉴定,上述物品确认为海洛因、美沙酮。美沙酮是国家管制的合成麻醉剂,属一类精神药品,滥用会导致强烈成瘾并严重危害身心。目前,该案已移交海关缉私部门处理。

海关提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根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因治疗疾病需要,个人凭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诊断书、本人身份证明,可以携带单张处方最大用量以内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携带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出入境的,由海关根据自用、合理的原则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