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12-14 08:00
解读中共党史资料,我们需考虑史料生成的特殊背景。可以说,一切史料都是历史的产物,都打上了“占主要地位的社会经济关系的印记,并背负着与这些关系相适应的意识形态的‘包袱’”。因此,只有将史料置于“历史”和“史学”的双重语境中,才能理解它的确切含义。
要从特定的“历史”语境来解读史料
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对党史人物和事件的评价,“应该放在其所处时代和社会的历史条件下去分析”。这一点对于我们解读党史资料尤为重要。因为当史料以文本或实物的形式留传下来时,实际上就已离开了它所产生时的“语境”。所以,解读史料的一项重要工作,就是要从“现在”回到“过去”,重现历史的“场景”,重构历史的“话语”。否则,我们领会其“言下之意”尚且困难,更不用说它的“弦外之音”了。这尤其表现在对书信和日记一类史料的解读中。因为它们往往夹杂着隐语,甚至还有许多暗指和曲笔,有些内容只有接受方才能意会,其隐含之义外人无从知晓。因此解读这类材料,必须事先深入了解当事人的经历或习惯,以及通信人之间的关系或交往等背景知识,否则就只能像看天书一样。
在党史资料中,上述情况也很突出。比如,1924年9月,中共中央制定一个党内文件,叫《中国共产党、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中央关于民校工作合作办法》。我们若脱离历史的“语境”,就不知道“民校”所指为何物。其实,当时正处于国共合作时期,“民校”指的就是“国民党”。因为在中共话语中,“国民党是C.Y.(青年团)的预备学校,C.Y.是C.P.(共产党)的预备学校”。所以在革命团体内,它以国民党为第一级,称之“民校”;以青年团为第二级,称之“中学”;以共产党为第三级,称之“大学”或“西校”。这一方面是由于党所处的特殊环境,对文件和称谓必须“加密”处理;另一方面也因为党本出身于学校,当时还保留着浓郁的“学生”气息。
要从特定的“史学”语境来解读史料
我们知道,“历史事实从来不会‘纯粹地’呈现在我们面前”,它们“通常是通过记录者的心灵折射出来的”。这如同司法审判时不会原封不动地照录被审者所说的话,法庭的书记员甚至当场就开始整理口述的内容,使之符合语法结构,并删去一些在他看来过于粗俗的话。不过在这个环节上,史料尚可大体保留自己的“原生态”。但当法庭总结陈词时,“书记员”还必须依照现行法律的规定格式,对他的“记录”作重新加工。这时史料就会因这种“规定格式”,而失去它的“原生态”。
每个时代都有自己的“书记员”,他们都会按既定格式来整理历史资料。对此,后代史家难免会有所“抱怨”。比如,黄仁宇就曾指出,早期史书会收纳天文学和数学的基本知识,但往往强调现在很难站得住脚的主张;史书中对无数贞洁妇女的描述,只会对研究特殊层面的社会历史学家有意义;史书中的词汇、参考书目和时间表呈现的是古代中国学者特别形态的有条不紊。对后世史家来说,这些材料只适合参考,不能研读,甚至有“相当部分的页数应该撕掉”。
但从语境分析的角度看,这样的“抱怨”则大可不必。因为任何时代都有其特殊性,有些观念在当时是很普遍的,但在今天看来却感到很特殊,这是由于我们已不再具有类似的思想了。因此,我们唯一能做的,就是要重构历史的“观念”,并在特定的“史学”语境中,打捞那些已经被他们“格式化”的内容。所以从某种意义上说,历史学的成功之处,并不在于倾听前人告诉我们什么,而在于问出他们“不愿意说”的话。否则,我们就只能局限在前人规定的范围内,做他们希望我们做的事。
然而今之视昔,也犹如后之视今。我们也许没有意识到,现代的观念和禁忌,习以为常的见解、乃至世俗的偏见,都会侵入我们的大脑,影响我们的思想,我们并非毫无成见。
要掌握一些必要的“社会常识”
从特定“语境”解读史料,我们还需掌握一些必要的“社会常识”,否则也难以从中获得准确信息。比如,一些地名的古今称谓,这是我们考察党史人物活动,阅读中共文件特别是电文时需要掌握的知识。还有一些人物的表字别号,也是必备的知识。因为中共早期人物还较为传统,常以字号代名,且彼此称兄道弟,不像后来以“同志”相谓。如果缺乏这方面知识,就无法确知党史资料中所提到的人和事。
此外,一些社会风俗,我们也要有所了解。比如,旧社会有句俗语:“穷不离卦摊,富不离药罐,不贫不富,不离当铺。”因为穷人想富,常花小钱,算算何日发财;富人怕死,常吃补药,以求延年益寿;而一般人家虽无大钱,但多少也有两个值钱的物什,所以一时救急便去当铺,等有钱时再赎回来。这也就是中共党员在革命年代,常以卦摊、药店和当铺作为掩护的一个重要原因。而研究者如果缺乏这些知识,就无法“重现”一些党史事件的历史“场景”。
总 之,解读史料,我们要学会“穿越”,习惯于超越时空的往来穿行。正如翦伯赞指出的:“不钻进史料中去,不能研究历史;从史料中跑不出来,也不算懂得历史。”
(作者为北京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