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12-17 18:22
2025年12月17日,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四川省政协原党组副书记、副主席崔保华受贿案,对被告人崔保华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百万元。对崔保华犯罪所得财物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2005年至2024年,被告人崔保华利用担任四川省遂宁市委书记,四川省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四川省政协党组副书记、副主席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人员在工程承揽、规划审批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6539万余元。
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崔保华的行为构成受贿罪,受贿数额特别巨大,应依法惩处。鉴于其受贿犯罪中有未遂情节;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贿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受贿所得财物及孳息已全部追缴,依法可以对其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据悉,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9月28日公开开庭审理了该案。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崔保华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崔保华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各界群众三十余人旁听了庭审。
2024年8月27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消息,四川省政协原党组副书记、副主席崔保华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通报称,四川省政协原党组副书记、副主席崔保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2025年3月2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消息,四川省政协原党组副书记、副主席崔保华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
通报称,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四川省政协原党组副书记、副主席崔保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崔保华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抗组织审查,搞迷信活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接受宴请;违反组织原则,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廉洁底线失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不正确履行职责,违规干预插手司法活动;将公权力作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规划审批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崔保华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崔保华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2025年4月3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官网消息,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崔保华决定逮捕。
消息称,四川省政协原党组副书记、副主席崔保华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崔保华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2025年7月25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官网消息,云南检察机关依法对崔保华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消息称,四川省政协原党组副书记、副主席崔保华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云南省昆明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昆明市人民检察院已向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崔保华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崔保华利用担任四川省遂宁市委书记,四川省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四川省政协党组副书记、副主席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综合:人民日报客户端 高检网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