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8件地方性法规护航首都发展!解码北京立法工作的“质”与“量”
2025-12-25 16:27 来源:  北京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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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4日,北京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首都“十四五”规划高质量收官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市,建设法治中国首善之区”专场。市委依法治市办、市司法局主要负责同志,市委政法委、市人大法工委、市司法局相关负责同志介绍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北京市委宣传部对外新闻处处长叶昶主持。

北京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熊菁华:过去五年,北京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在市委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努力做到因需、应时、有序立法,共制定地方性法规和法规性决定42件,修改41件次,废止11件,现行有效北京市地方性法规达178件,本市地方性法规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时效性不断提升,为新时代首都改革、发展、稳定提供了坚实有力的法治保障。

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

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推动落实首都城市战略定位

始终将落实首都城市战略定位作为北京立法工作出发点,通过加强立法打牢制度基础,确保新时代首都发展“一张蓝图绘到底”。

  • 保障城市总规实施方面,修改城乡规划条例进一步强化规划刚性约束,健全完善全域管控的规划编制体系和常态化城市体检评估等制度机制;出台北京城市更新条例,在保障首都减量发展目标实现的同时,注重对超大城市空间形态和城市功能的持续优化。即将提请市人民代表大会审议的北京城市副中心条例,贯彻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坚持规划确定的副中心定位,服务非首都功能疏解,构建现代化首都都市圈。

  • 文化中心建设方面,制定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中轴线世界文化遗产保护条例、长城保护条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持续擦亮北京历史文化“金名片”,加强世界文化遗产的国际阐释展示,推动与国际社会的文化互动、文明互鉴。

  • 国际交往中心建设方面,制定北京国际商事仲裁中心建设条例,推动建设国际商事争议解决和法律服务优选地,提升涉外法治保障和服务工作水平;制定国际交往语言环境建设条例,围绕高水平对外开放,规范外语服务,鼓励社会参与,助力国际交往中心功能建设。

  • 科创中心建设方面,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条例搭建起科创中心建设的“四梁八柱”,京津冀协同创新共同体建设的决定强化协同创新和产业协作,种子条例特别针对农业“芯片”问题攻坚,知识产权保护条例确立多元保护格局。

引领保障改革创新促进首都高质量发展

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两次修订,对标国际先进规则,固化提升“北京服务”改革成果,着力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外商投资、“两区”建设“一条例一决定”、数字经济促进、地方金融监管、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等立法修法发挥地方积极性、主动性,保障先行先试于法有据,从吸引外商、扩大开放、提升要素、释放活力等方面提供法制供给,有效助推北京经济高质量发展;自动驾驶汽车条例坚持促进发展和安全保障并重,为人工智能技术在交通领域的应用创新构筑了法治依托。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助力民生改善和权益保护

高度重视民生领域立法,在教育医疗、生态环境以及特殊群体保护等方面及时制定修改法规,通过立法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

  • 立法保障“民有所呼我有所应”,北京接诉即办工作条例推动形成全面接诉、分类处置、首接负责、限时办理、回访考评、主动治理的工作体系,听到“您的声音”必有“行动回应”,推动解决群众身边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

  • 立法增进民生福祉,生态涵养区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条例建立多元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有利农民增收,建筑绿色发展条例推动建筑领域绿色低碳转型,制定完善土壤污染防治、节水、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实施森林法办法、永定河保护条例等,多向发力、持续推进,构筑首都生态文明法治保障体系。

  • 立法注重关爱特殊群体,制定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修订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养老服务条例将提交明年初的市人民代表大会审议,保障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完善立法体制机制提高立法工作质量

注重健全完善立法工作制度机制,不断提升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工作水平。

  • 遵循规律科学立法,把握好人大在地方立法中的主导作用,推行“提前介入、专班推进、双组长制”的法规调研起草机制,建立健全“四前四方”会商工作机制,确保形成立法工作合力。

  • 集思广益民主立法,打造基层立法联系点民意“直通车”,依托代表家站、发挥代表主体作用广泛汇集民意;发挥首都人才优势,开展地方立法专题论证,针对存在重大意见分歧的立法听证,充分凝聚社会共识。

  • 守牢底线依法立法,依据“不抵触”原则,在法定权限范围内开展北京地方立法工作,规范提升备案审查,切实维护国家法治统一。

展望“十五五”,市人大常委会将继续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聚焦新时代首都发展的法治需求,发挥地方立法实施性、补充性、探索性功能,不断提升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涉外领域立法质效,为北京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提供更加有力有效的民主法治保障。

记者提问

记者:熊主任您好,可否进一步介绍作为首善之区,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在维护国家法治统一方面有哪些特色做法和取得成效?

北京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熊菁华:

按照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全国人大的总体要求,北京市人大常委会通过全面加强备案审查工作,践行首善标准,强化刚性约束,切实维护法治统一。我们的主要做法: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备案审查有高度。坚持把“看北京首先要从政治上看”的要求落实到备案审查工作实处。市委明确把备案审查工作纳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市大局中。市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专门研究,全面部署。严格执行向市委请示报告制度,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审议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数据库建设等重点工作,都及时向市委进行专项报告。

二是工作落在实处,审查纠错有力度。我们通过全面修订备案审查条例,强化备案制度、完善审查机制、创新方式方法;通过加强信息化建设,优化备案审查信息平台各项功能,夯实工作基础;通过加强与各方的沟通协调,严格落实法定要求,充分彰显备案审查制度的刚性约束。做到“有件必备”,推动“一府一委两院”以及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备;“有备必审”,对备案的每一件规范性文件都开展主动审查,对公民、组织提出的审查建议认真研究和办理;“有错必纠”,对存在问题的规范性文件,及时督促制定机关予以改正。2021年以来,共备案规范性文件371件,收到公民提出的审查建议76件;纠正规范性文件7件,涉及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权限、代表履职、养老保险等方面。

三是情理法相结合,联系群众有温度。我们在备案审查工作中努力做到遵法律、合道理、应民情。加强与人民群众的沟通交流。我们在办理公民审查建议过程中,在提供专业性法律意见过程中,注重与提出审查建议人的沟通交流,解释法律规定和政策要求,宣传普及法律知识,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备案审查的温度。拓宽人民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在市人大常委会官方网站开通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建议在线“一键提交”功能,搭建了公民诉求表达的“连心桥”。推进备案审查同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相结合。在基层立法联系点提出的意见建议中,将涉及备案审查的意见建议及时归纳研究,充分发挥了基层立法联系点在备案审查中的民意直通车作用。

来源:北京发布


作者:

京司观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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