熟悉清史的都知道,清朝嘉庆十八年,北京发生“林清之变”(又称“癸酉之变”),一伙造反的武装农民冲进了紫禁城,给清廷造成极大的震动。事件平息之后,嘉庆皇帝下了《罪己诏》,一些王公大臣因失察,分别被撤职、罢官。汉军独石口都司曹纶和他的儿子曹福昌因参加了林清一党,被凌迟处死。都司,为正四品武官。曹纶,昭梿《啸亭杂录》作曹伦,说是曹寅之后,也就是和曹雪芹同族。清朝时就有人说,曹家之所以出现这种叛逆,是曹雪芹写《红楼梦》遭到的报应。典型的如同治年间的汪堃:“《红楼梦》一书……相传其书出于江宁织造曹練(楝)亭之子曹雪芹之手……嘉庆年间,逆犯曹纶即其孙也。灭族之祸,实基于此。”再如光绪年间的毛庆臻:“嘉庆癸酉以林清逆案,牵(连)都司曹某,凌迟覆族,乃汉军雪芹家也……乃天报以阴律耳。伤风教者,罪安逃哉?”持这种说法的,不止一二人。且不论这些看法何其荒谬,但可以证明:早在清朝,《红楼梦》的作者是曹雪芹就已尽人皆知了。
那为什么还要说这个话题?因为最近网上又有人对《红楼梦》作者是谁提出异议了。《红楼梦》的作者就是曹雪芹,这个答案明明白白写在小说里,本不需要怎么费力考证的。但是我认为,《红楼梦》并不是曹雪芹一人完成的。
小说开头有首诗:“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甲戌本《红楼梦》在此处有脂砚斋的眉批:“能解者方有辛酸之泪,哭成此书。壬午除夕,书未成,芹为泪尽而逝。余常哭芹,泪亦待尽。”细细品味一下这句脂批的意思:谁能解其中味呢?是曹雪芹。因为他理解“作者”的意思,所以他也有辛酸之泪并哭成此书。可见,“作者”与曹雪芹是两个人。如果诗中的“作者”就是曹雪芹,那还用得着再“解其中味”吗?于是,这首诗应该这样理解才合乎逻辑:书中全是荒唐之言,那是用心酸的眼泪写成的。在别人看来,会认为“作者”太痴,但是我——曹雪芹能理解其中的酸辛。
诗中的“作者”是谁?答案在书里。把小说开头的文字简化一下,即是:大荒山无稽崖下一块无用的顽石,被一僧一道带到人间走了一遭之后,身上便有了一段“历尽离合悲欢、炎凉世态的故事”——亦即《石头记》。“后面又有一首偈云:无材可去补苍天,枉入红尘若许年。此系身前身后事,倩谁记去作奇传?”
“倩谁记去作奇传”呢?书中凭空出现了一个“空空道人”,他将这《石头记》看过一遍之后,“从头至尾抄录回来、问世传奇”——请注意,这个故事已经有头有尾了。程乙本《红楼梦》有这样一段文字,说又不知过了几世几劫,空空道人在悼红轩找到了读书的曹雪芹,给他看了《石头记》,雪芹先生答应替他传述,空空道人“掷下抄本,飘然而去”。后来呢?“后因曹雪芹于悼红轩中批阅十载,增删五次,纂成目录,分出章回,则题曰《金陵十二钗》”——这样一化简,意思就清楚了:《石头记》是“石头”的亲身经历,但只是一个初稿。交给曹雪芹之后,经过“批阅十载,增删五次”,才成为一部像样的小说。这样看来,“石头”,才是贾宝玉的原型;曹雪芹不过是这部小说的整理者、编辑者。甲戌本凡例中有一首诗,后四句是:“谩言红袖啼痕重,更有情痴抱恨长。字字看来皆是血,十年辛苦不寻常。”情痴,当指“石头”;付出了“十年辛苦”的,则是曹雪芹。
但如果仅把曹雪芹说成是此书的编辑者,既不公平,也不准确。为什么呢?
第一,书中有曹雪芹添加进去的内容。“增删五次”的意思就是有增加、也有删节。但具体哪些内容是曹雪芹添加的,没有确凿证据不好妄说。有证据的是第十二回“王熙凤苦设相思局,贾天祥正照风月鉴”,有甲戌本的眉批为证:“雪芹旧有《风月宝鉴》之书,乃其弟棠村序也。今棠村已逝,余睹新怀旧,故仍因之。”也就是说,为了纪念曹雪芹已经去世的弟弟,所以留下了这部分内容。其实,这段故事与全书的主题没有多大关联,可以完全删去。而留下的意义,仅在于强调了本书就是“风月宝鉴”,必须要反看。
第二,《红楼梦》书中的诗都是曹雪芹做的。证据在第七十五回,“赏中秋新词得佳谶”的故事里。这个故事在情节是这样的:
中秋之夜,贾母率儿孙在凸碧山庄赏月,玩击鼓传花,鼓声一停,花落谁手里,饮酒一杯,罚说笑话一个。花落在了宝玉手里。宝玉为难:当着他父亲,如果讲的笑话不可笑,他父亲会骂他口才不佳、连个笑话都讲不好;若是说的笑话可笑,他父亲又会骂他油嘴滑舌。于是他说:我还是作首诗吧。他父亲应允了。诗作好了,他父亲看了点了点头,没说话。贾母问,做得怎么样啊?贾政表示还可以。贾母说,那就赏吧。于是贾政命人拿来两把扇子作为奖励。贾兰见状,也作了一首,贾政一看,喜不自胜。接着,花落在贾环手里了,他也作了一首诗。贾政看了,褒贬了一番,贾赦拿过一看,连声叫好。至此,重点来了:三人做的诗到底什么样?书中缺如。脂砚斋“本回前另页有批语注明:缺中秋诗,俟雪芹”——这几首诗要等曹雪芹来作,说明脂砚斋不会作诗,至少是作诗的水平不如曹雪芹。
有人统计过,《红楼梦》里的诗有121首。试问:如果没有了《葬花吟》和《梅花诗》《菊花诗》《咏螃蟹》《咏柳絮》,这部小说还能剩下多少文采?
此书的作者除了“石头”、曹雪芹之外,还有一个批书者——脂砚斋。在“满纸荒唐言”那首诗后,甲戌眉批:“壬午除夕,书未成,芹为泪尽而逝。余常哭芹,泪亦待尽。……今而后惟愿造化主再出一芹一脂,是书何幸,余二人亦大快遂心于九泉矣。”——“余二人”即畸笏叟与脂砚斋。畸笏叟是不是“石头”,这个问题待考;脂砚斋则是为此书做批注的。甲戌本凡例说:“至脂砚斋甲戌抄阅再评,仍用《石头记》。”这句话透露出两个信息:一、书为何名,曹雪芹说了不算——曹雪芹主张用《金陵十二钗》的;二、此书由曹雪芹修改,改定后由脂砚斋“抄阅”并加评语——那些“双行夹批”,只能在抄写时才能加进去。这样看来,参与《红楼梦》写作的有三人:石头、脂砚斋、曹雪芹。而只有一个曹雪芹留下了姓名。所以,以曹雪芹为《红楼梦》作者的代表是没有问题的。
确定了小说的作者,也就知道了小说产生的时间。“石头”、脂砚斋、曹雪芹生存的年代,大抵在清朝雍正到乾隆初年这段时间,书中的故事以及贯穿的主题,也都是反映那个时代的。
(说明:曹雪芹的画像是画家穆永瑞创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