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墨林任天津市滨海新区副区长
滨海发布

2026-01-13 23:38 语音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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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滨海新区人大常委会会议通过的人事事项

任命蒋凤刚为天津市滨海新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

任命刘墨林为天津市滨海新区副区长。

任命刘清华为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庭长。

任命张洪春为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塘沽中心法庭庭长。

任命蔡印霞为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高新区中心法庭庭长。

任命赵秀丰为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海滨中心法庭庭长。

任命崔忻亭为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劳动法庭庭长,免去其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塘沽中心法庭副庭长职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二条和《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第二十条的规定,天津市滨海新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决定:接受李雪春辞去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请求,报天津市滨海新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备案。

快讯

编辑:孟紫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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