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篇获奖!北京互联网法院在全国法院第三十七届学术讨论会取得佳绩
2026-01-15 11:23 来源:  北京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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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由最高人民法院主办,国家法官学院、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人民法院出版社联合承办的全国法院第三十七届学术讨论会论文评选工作已全部结束。本届学术讨论会组委会共收到2173篇参评论文。最终评选出一等奖论文22篇,二等奖论文182篇,三等奖论文197篇,优秀奖论文354篇。北京互联网法院5篇论文获奖,其中一等奖1篇、二等奖1篇、三等奖2篇、优秀奖1篇。

一等奖

算法解释义务在司法适用中的规则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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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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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文超

摘  要

本文在深入剖析算法相关典型案例基础上,提出算法解释义务的触发条件、履行方式、程度标准以及责任后果等,形成了一套场景化、精细化的义务构造内容和履行框架,有利于准确界定算法解释义务的内涵与边界,为司法实践提供了清晰的裁判指引,统一裁判尺度,对推动算法治理法治化具有重要意义。

二等奖

深度合成场景下

肖像权与个人信息权益保护的

规范竞合与体系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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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艺欣

摘  要

当前,深度合成技术的广泛应用引发了肖像权与个人信息保护规则的适用冲突,本文明确了肖像权与个人信息权益保护规则的适用关系,构建了区分平台“审查责任”与用户“使用责任”的二元规制路径及“四要素”司法审查框架,为司法实践提供了一套能够有效回应技术挑战的裁判指引。

三等奖

刑事涉案财物案外人善意取得的

分层式适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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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恒星

摘  要

论文突出分层细化的类型化构建,形成覆盖不同场景的分层式适用标准,突破单一标准的局限;强调动态适配的利益衡量,基于不同场景的利益格局差异,设定差异化的善意审查标准、证明责任与法律后果,综合考量财物类型、流转方式、处置手段、犯罪类型等要素,实现公法追赃目标与私法交易安全、财产静态保护与动态保护的动态平衡;注重民刑衔接,协调刑事追赃制度与民法善意取得制度的价值冲突,构建跨民刑部门法的善意取得适用标准,强化法律适用统一。

多主体处理个人信息行为的

认定规则与侵权责任形态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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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红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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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雅晴

摘  要

本文在剖析多主体处理个人信息案例基础上,结合多数人侵权理论,从立法目的、利益衡量等角度进行分析,确立多主体处理个人信息行为的认定规则,为多主体责任形态的法律适用提供裁判指引,促进个人信息数据的有效流通和利用,实现个人信息保护和个人信息合理利用的双赢。

优秀奖

直播打赏纠纷中的

民事法律责任体系构建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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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明焱

摘  要

本文在梳理目前直播打赏相关典型案例基础上,聚焦直播打赏领域平台“高收益、低风险”的治理失衡现象,形成直播打赏纠纷中的民事法律责任体系,并系统提出压实各方主体责任的具体路径,为司法裁判提供了清晰的裁判指引,有利于统一裁判尺度,促进网络直播行业健康发展。

近年来,北京互联网法院高度重视应用法学研究工作,充分发挥学术讨论会在能力塑造、改革创新、反哺实践中的重要作用。下一步,北京互联网法院将持续深化互联网审判特色人才高地建设,营造调查研究良好氛围,鼓励干警通过调查研究找准真问题、总结新经验、赋能主责主业,力争再创佳绩。

供稿:陈恒星

编辑:刘宛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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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互联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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