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宝玉身边有个贴身书童,名叫茗烟。第二十四回至三十四回,改作“焙茗”,第三十九回以后,又用“茗烟”这个名字,后四十回里,仍用“焙茗”。有的版本在第二十四回有个交代,说宝玉嫌“茗烟”字不好听,才改作“焙茗”的。
“茗烟”这个名字似有些怪异,从字面上看,似乎是两种生活必需品:茗者,茶也;烟呢,应该是烟草的烟。清朝的满族人,还有从东北过来的汉人,大都嗜爱吸食烟草。第一百〇一回,凤姐到已经成了亲的宝玉屋里,见宝钗正在梳头,宝玉歪在炕上呆呆地看。凤姐笑了:“成日家一块子在屋里还看不够?也不怕丫头们笑话!”把个宝钗臊的满脸绯红,搭讪着给凤姐递了一袋烟——说明贾府的人也吸烟的。饮茶就更不用说了,贾府的主子们都爱喝茶。在第四十一回里,作者用了大量笔墨写贾母、宝玉、宝钗、黛玉在妙玉处喝茶的情景。
用“茗烟”命名宝玉身边的书童,似乎是说:这小厮就像茶和烟一样,是主子须臾不可或缺的。但是,这样一解释,也就没有什么好说的了。人们都知道:《红楼梦》里的人名,许多是另有含义的。比如吴新登,意思是“无星戥”;卜世仁,意思是“不是人”。那么,“茗烟”之名的另外含义是什么呢?
曾经有人分析过,说“茗烟”是“明阉”的谐音,于是判断这个小厮是明朝遗留下来的太监。后来作者把他的名字改作“焙茗”,那意思不就是“背明——背叛明朝”吗!而小说中的茗烟,明明是个健全的男子。作者似乎生怕读者发生误会,在第十九回里特别安排了一个“茗烟按着一个女孩子,也干那警幻所训之事”的情节,告诉读者,茗烟不是阉人。那么,曹雪芹给这个小厮起名“茗烟”、“焙茗”,其用意究竟是什么呢?
笔者认为,“茗烟”是“明阉”的谐音是不错的。大概是想说:他所起的作用像明朝的宦官一样。《明史》中给那些狐假虎威、狗仗人势的坏宦官四个字:“黠桀渠憸”。意思是:狡猾凶悍、谄媚卑鄙。根据小说对茗烟这个人物的描绘,他的品行和作为,可以用八个字来形容:不是明阉,胜似明阉。
茗烟在第九回里的第一次出场,就是大闹学堂。作者说他“无故就要欺压人的”。在学堂里,贾蓉的小舅子秦钟被金荣欺侮了。贾蔷想出面来管,又怕得罪薛蟠,因为金荣是薛蟠的相好。于是他就来挑唆茗烟。贾蔷这一挑拨,茗烟的威风来了,他一头冲进学堂来找金荣:“姓金的,你是个什么东西!”——姓金的再不是东西,也是主子辈儿的,而茗烟只不过是个奴才,他却胆敢“一把揪住金荣”,满口粗话脏话地乱骂,说:“你是好小子,出来动一动你茗大爷!”吓得满屋的子弟都怔怔的痴望。贾瑞忙制止:“茗烟不得撒野!”金荣气黄了脸,说:“反了,奴才小子都敢如此!”
清朝的法律规定,凡斗殴,以手足殴人,不成伤者,笞二十;奴婢殴平民者,奴婢罪加一等。金荣家里虽然不富裕,但毕竟是贾府的亲戚,因而茗烟对金荣的撒野绝对是以贱凌贵的犯法行为。茗烟为什么这样胆大妄为呢?因为有宝玉给他做主,有荣、宁两府的主子给撑腰。在挨了金荣一下毛竹大板后,茗烟一声呼叫:“你们还不来动手!”宝玉的另外三个小厮蜂拥而上,学堂里顿时鼎沸起来。要不是年纪大些的仆人李贵进来喝住,结果不定怎么样呢!这一回里,作者把茗烟狗仗人势、狐假虎威的性格展示得淋漓尽致。
茗烟“逞其智巧,逢君作奸”的作为,在第十九回里被进一步展现。他和小丫鬟交媾的事情被宝玉撞见,吓得他“跪求不迭”。宝玉道:“珍大爷知道,你是死是活?”可见这事情的严重性。见宝玉没有处罚也没有告发他的意思,他便主动提出,“我悄悄的引二爷往城外逛逛去”。这个提议正中宝玉下怀,于是去了袭人家。袭人的哥哥花自芳“见是他主仆两个,吓的惊疑不止”,袭人“忙跑出来迎着宝玉”,一听说只有一个茗烟跟着,复又惊慌起来:“这还了得!……你们的胆子比斗还大。都是茗烟挑唆的,回去我定告诉嬷嬷们打你。”袭人的态度表明,茗烟的行为是触犯了贾府家法的。但茗烟知道,有宝玉这堵挡风墙,他什么都不用担心。
茗烟宣称:“二爷的心事我没有不知道的。”(第四十三回)。在第二十三回,见宝玉无所事事极度无聊,茗烟便想与他开心,左思右想都是宝玉玩过了的,最后想到了一样东西——宝玉不曾看见过却肯定会喜欢的——杂书。于是,茗烟到外边的书坊里,把那些古今小说传奇,还有什么赵飞燕、武则天、杨贵妃的外传,买了许多来给宝玉。果然,宝玉一见,如获至宝。对于宝玉这个情窦初开的少年来说,这些含有情色内容的杂书,无疑具有很大的诱惑力,很容易沉湎于此不能自拔而走入歧途。正因为如此,家长们不让青少年接触这类书。正如宝钗说的,“最怕见了这些杂书,移了性情,就不可救了”。茗烟果然最了解宝玉,宝玉一见这些书就喜欢上了:把那些粗俗过露的藏在外面书房里,文理细密的拣几套放在床顶上,没人时拿出来偷着看。
这些杂书对宝玉还有黛玉的影响简直是立竿见影的。贾宝玉用来调笑黛玉的话,直接来自《西厢记》:“我就是个‘多愁多病身’,你就是那‘倾国倾城貌’。”真是过目成诵,比读《四书》、《五经》效率高多了——“原来那宝玉自幼生成有一种下流痴病,况从幼时和黛玉耳鬓厮磨,心情相对;及如今稍明时事,又看了那些邪书僻传,凡远亲近友之家所见的那些闺英闱秀,皆未有稍及林黛玉者,所以早存了一段心事”(第二十九回)。宝玉对林妹妹的“痴情”,就是因这些杂书而深化了。黛玉也不差,“从头看去,越看越爱看,不到一顿饭工夫,将(《西厢记》)十六出俱已看完,自觉词藻警人,余香满口。虽看完了书,却只管出神,心内还默默记诵。”黛玉明知这些是“淫词艳曲”,却仍然一目十行,入记于心,而且确实“移了性情”。
笔者认为,第五回宝玉在秦氏闺房里作的“性梦”,时间应该在读了这些杂书之后。他在秦氏房中看到的武则天镜室中设的宝镜、飞燕立着舞过的金盘、安禄山掷过伤了太真乳的木瓜、寿昌公主的卧榻,还有西施浣过的纱衾、红娘抱过的鸳枕,这些感受和联想,不都是来自那些杂书么!包括梦中警幻仙姑教给他的男女云雨之事,也应该是先得之于杂书,然后才有那种梦的。这是作者后来调整了书的结构,把某些原本发生在后面的故事挪到前面去了。但是,这样一调整,杂书对宝玉造成的坏影响、也是茗烟所起的坏作用,被削弱了。
庚辰本在茗烟进书处有段侧批:“书房伴读累累如是,余至今痛恨”;蒙古王府本回后总评,评论茗烟进书为“恶仆殷勤,淫词胎邪”。这些评语,对我们理解作者命名小厮为“茗烟”的用意,是有帮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