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公积金贷款新政2月起施行
北京日报客户端 | 记者 韩梅

2026-01-26 15:43 语音播报


1月26日,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布最新《天津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天津市公积金贷款新政从2月起施行,主要为提高贷款最高限额、提高第二套住房计算贷款额度的账户余额倍数、延长二手住房贷款最长期限三个方面。

提高贷款最高限额。将首套、第二套住房贷款最高限额分别由100万元、50万元提高至120万元、100万元。养育两个及以上子女且至少一个子女未成年的,首套、第二套住房贷款最高限额分别由120万元、50万元提高至144万元、120万元。

提高第二套住房计算贷款额度的账户余额倍数。将第二套住房贷款额度不高于贷款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10倍调整为,不高于贷款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20倍。

延长二手住房贷款最长期限。将二手住房贷款最长期限由20年延长至3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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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王雯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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