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残政策一点通(二):《关于调整人工耳蜗补贴政策的通知》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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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9 17:44 语音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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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残疾儿童权益,人工耳蜗植入体、言语处理器按标准纳入北京市医保支付范围后,北京市残联于2025年12月23日发布施行《关于调整人工耳蜗补贴政策的通知》(京残发〔2025〕11号),现对通知解读如下:

一、人工耳蜗装置补贴

(一)补贴对象与范围调整

原政策:适用于年龄不满7周岁,经评估鉴定符合植入人工电子耳蜗条件的听力残疾儿童

调整后:适用于年龄不满7周岁,经评估鉴定符合植入人工耳蜗条件的听力残疾儿童,双耳可各享受一次人工耳蜗装置补贴

核心变化解读:将原来单侧享受人工耳蜗补贴改为双耳可各享受一次人工耳蜗装置补贴。对有双侧植入需求的儿童提供了明确的政策保障,支持更佳的康复效果。

【案例】

听障儿童乐乐,3岁时为左耳申请并享受了人工耳蜗装置补贴。2年后经评估,其右耳也达到植入标准。根据新政策,乐乐可以再次为其右耳申请一次人工耳蜗装置补贴。这意味着,符合条件的儿童可获得双侧植入的全面保障。 

(二)补贴标准调整

原政策:实行固定额度补贴,标准为158000元/套。

调整后:实行动态计算补贴。计算公式为:人工耳蜗集采最高价格 —(人工器官最高限额标准 × 医保支付比例)。补贴额度不超过个人实际自付的集采费用部分。

核心变化解读:补贴金额与集采中标价格和医保报销金额直接挂钩,确保人工耳蜗装置和言语处理器补贴填补医保报销后的费用缺口,实现个人负担最小化。

【案例】

听障儿童明明(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在定点三级医院植入一套集采中标价55998元的人工耳蜗(其中人工耳蜗装置植入体40998元,言语处理器15000元)。本市人工器官医保限额标准为32400元/套,三级医院报销比例为75%。

政策补贴额:55998-32400元×75%=31698元。

在此情况下,残联补贴31698元。

(三)结算方式调整

原政策:残疾人补贴额度范围内的资金,由产品服务机构提供发票,区残联与产品服务机构进行结算。

调整后:区残联根据人工耳蜗植入手术定点医疗机构开具的载明产品型号的正式单据,将补贴资金直接拨付至残疾人一卡通。

核心变化解读:申请人持相关单据到区残联报销,补贴资金直接拨付到个人一卡通账户。

二、人工耳蜗言语处理器升级补贴

(一)补贴对象调整

原政策规定:年龄未满16周岁,未享受本市人工耳蜗植入补贴的听力残疾儿童少年。

调整后规定:适用于已植入人工耳蜗的16周岁以下听力残疾人,每套人工耳蜗可享受一次处理器升级补贴。

核心变化解读:补贴的前提条件保持一致,均面向已植入人工耳蜗的儿童少年。主要变化在于资格范围的拓宽:原政策将对象限定在“未享受过人工耳蜗植入补贴”的群体内(例如完全自费植入人工耳蜗的儿童),而新政策则取消了这一限制,惠及所有已植入人工耳蜗的16周岁以下听力残疾人,无论其当初植入时是否享受过补贴。

【案例】

原政策适用情形:10岁的小王,其人工耳蜗是父母完全自费植入的,因此他未享受过人工耳蜗植入补贴。根据旧政策,他可以申请处理器升级补贴。

新政策适用情形:12岁的小李,其人工耳蜗装置在5岁时享受人工耳蜗植入补贴政策。根据旧政策,他因“已享受过人工耳蜗植入补贴”而无法申请处理器升级补贴。根据新政策,小李作为“已植入人工耳蜗的16周岁以下听力残疾人”,现在同样有资格为其耳蜗申请一次处理器升级补贴。

(二)补贴标准调整

原政策规定:60000元/套。

调整后规定:人工耳蜗集采确定的言语处理器规格型号的最高价格,补贴额度不超过个人实际自付额度。

核心变化解读:新标准与国家集中带量采购结果直接挂钩,以集采最高限价为补贴参考上限,并遵循“实报实销”原则,补贴金额不超过个人实际花费,确保了财政资金的精准使用。

【案例】

无论小王(自费植入)还是小李(补贴植入),现在都需要升级处理器。他们在辅具平台各自选择了不同的言语处理器。

情形一: 小王在辅具平台申购15000元的言语处理器,实际补贴额度为15000元。

情形二: 小李在辅具平台申购12500元的言语处理器,实际补贴额度为12500元。

(三)结算方式无调整

由产品服务机构提供发票,区残联与产品服务机构进行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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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王晓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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