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娇龙,拟追记大功!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6-02-03 2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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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社厅发布《关于追授贺娇龙同志记大功奖励的公示》。

公示称,根据有关规定,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评议推荐,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研究等程序,确定追授自治区农产品品牌建设与产销服务中心主任贺娇龙同志记大功奖励,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2月2日至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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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邵小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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