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儿所声明:从未授权第三方网络平台销售院内制剂
北京日报客户端 | 记者 柴嵘

2026-02-11 14:14 语音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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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1日,首都儿科研究所及首都医科大学附属首都儿童医学中心发布声明:除经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合作医疗机构外,该院从未授权任何第三方企业、个人或网络平台开展院内制剂的宣传推广、销售、代购等活动。请家长认准官方标识,谨慎甄别。

首都儿科研究所介绍,近期市场上出现多起未经授权、擅自使用与该院院内制剂“相同或高度近似名称、包装、标识”的化妆品、医疗器械等产品。这些侵权产品来源和功效不明、质量无法保障,并可能因成分、工艺、质量控制等方面差异对儿童健康造成重大隐患。

该院院内制剂(包括但不限于肤乐霜、二甲硅油乳膏、双黄祛湿洗剂等),均依据《医疗机构制剂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经严格审评审批,取得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京药制字”批准文号或“京药制备字”备案号,由该院自主研发、统一质量标准并实施全过程质量管理,仅限于该院门诊、互联网诊疗及经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合作医疗机构,凭执业医师处方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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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院提醒,目前发现的侵权产品普遍具有以下特征之一或多项,请广大家长务必谨慎甄别,切勿轻信虚假宣传:

侵权产品名称或包装高度仿冒。擅自使用或近似使用院内制剂的名称、外包装设计、色彩、字体、标识等,仅作细微改变;或附加“新款”“特供”“升级版”等误导性表述;

侵权产品不具备合法批准资质。无法提供真实、有效的“京药制字/制备字”批准文号,或存在伪造、冒用、套用他人文号情形;

侵权产品虚假宣传。夸大产品功效,以非药品冒充药品,非法宣传化妆品、器械、消毒产品;

侵权产品配方不明确、质量无保障。擅自更改配方、工艺或使用不合格原料,可能导致无疗效及引发不良反应;

侵权产品销售渠道明显异常。通过网络平台、药店、商店、个人代购等渠道销售,以“内部渠道”“医院同款”“医生推荐”等话术诱导购买,价格明显偏离医院销售价格。

该院提醒家长,认准唯一合法购买渠道,确保用药安全:在首都医科大学附属首都儿童医学中心(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雅宝路2号)就诊,凭门诊医师或互联网医院医师开具的处方,于院内药房取药或物流配送;或在经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合作医疗机构,凭处方院内药房取药。

除经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合作医疗机构外,该院从未授权任何第三方企业、个人或网络平台开展院内制剂的宣传推广、销售、代购等活动。请家长认准官方标识,谨慎甄别。

以下为官方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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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曾佳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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