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京津冀)国际科创中心等区域将成科技保险创新“首发地”
北京日报客户端 | 记者 刘苏雅

2026-03-02 17:49 语音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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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部等四部门共同印发《关于加快推动科技保险高质量发展 有力支撑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若干意见》,提出将加快推动科技保险高质量发展,有力支撑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意见》中特别提到,支持北京(京津冀)、上海(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成为科技保险创新“首发地”,推动先行先试和引领示范。

科技保险是科技金融大文章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科技创新风险分散和资金支持具有重要作用。《意见》提出,要充分发挥保险业经济减震器和社会稳定器功能,加快构建同科技创新相适应的科技保险体制机制,建立涵盖科技创新全链条、全周期的保险产品和服务体系,加大对国家重大科技任务和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拓展对科技创新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保险保障范围,加大政策支撑力度,坚持有效发展和风险防范兼顾并重。

其中,对国家重大科技任务的保险保障将加强,健全重大技术攻关风险分散机制,加强对国家战略科技力量的保险服务。同时,充分发挥重点区域在科技保险发展中试制度、测压力、创新路的引领作用,支持北京(京津冀)、上海(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成为科技保险创新“首发地”,推动先行先试和引领示范;支持区域科技创新中心因地制宜、率先突破,打造科技保险区域创新高地;支持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和保险创新示范区开展各具特色的科技保险创新实践。

面向科技型中小企业,一批条款简便、价格合理、投保便捷、理赔便利的科技保险产品将得到开发,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基础风险保障,增强企业创新发展的风险防御能力。科技保险覆盖面也将扩大,特别是要结合科技型中小企业风险特征以及科技成果先使用后付费等场景模式,提供灵活保险方案,有效减少因财产损失、研发失败、转化不畅、知识产权侵权、人工智能系统责任等风险带来的经济负担。

在科技研发、成果转化、产业化推广等关键环节,保险产品的开发设计将加强,并逐步建立覆盖各环节的保险补偿和风险分担体系,畅通科技研发到市场应用的转化通道。科技保险产品开发和精算定价、科技保险承保理赔服务等环节将得到优化,鼓励科技保险专业化经营,同时优化科技保险发展生态。《意见》将实现科技保险攻坚破局、扩面提质,全面提升科技保险服务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和科技强国建设的能力与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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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谢永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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