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3-12 17:16
3月10日,南京海关所属金陵海关在进境邮递渠道查获大麻种子,共计21粒。

金陵海关在进境邮递渠道查获积木中夹藏大麻种子
金陵海关驻邮局办事处关员在对进境邮件查验时,结合先期风险分析,发现1件包裹机检图像异常。经开箱查验,发现包裹内分装有6袋塑料积木玩具,袋中部分散件已完成拼装。查验关员对积木进行拆解,在6袋积木中查获夹藏的植物种子21粒。经鉴定,确认上述种子均为大麻种子。目前,该邮件已做销毁处理。
海关提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二条规定,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