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高”联合发布典型案例,严惩“三农”领域职务犯罪
北京日报客户端 | 记者 高健

2026-03-20 12:19 语音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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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20日联合发布依法惩治“三农”领域职务犯罪典型案例。一扶贫开发办公室副主任因受贿360万余元获刑十年三个月。

据介绍,2011年至2023年,被告人杨某利用担任某区扶贫开发办公室副主任、乡村振兴局副局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何某等人在高标准农田、特色农业基地、冷链加工等项目建设审批、补助发放、工程承揽等环节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共计360万余元。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杨某犯受贿罪,向铜梁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铜梁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杨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财物,为他人牟取利益,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构成受贿罪。以受贿罪判处杨某有期徒刑十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依法追缴犯罪所得及收益。宣判后,杨某在法定期限内没有上诉,一审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两高”指出,产业振兴是乡村振兴的重中之重,对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促进农民增收致富、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具有重要意义。司法机关对上述案件依法予以惩处,充分发挥刑罚震慑作用,为国家农业产业政策有效实施、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三农”工作涵盖农业发展、农村建设、农民增收等多项重点任务,点多面广,链长域宽。本次发布的5件典型案例,涉及农业产业项目建设、农机购销补贴、农田水利建设、农村“三资”管理、农民养老保险等领域,昭示了司法机关全领域、全环节惩治“三农”领域职务犯罪的坚定决心。并且,本次发布的5件典型案例,对相关被告人依法判处罚金刑,并追缴犯罪所得,决不让犯罪分子从中获利,最大限度挽回经济损失。


编辑:王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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