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3-25 10:00
明朝时,北京设有东、西、南、北、中五城兵马司,这种机构隶属于兵部,但并非军事组织,没有野战任务,只负责京城的治安、消防、市政管理等。清代沿袭了五城兵马司设置,直到1901年撤销。兵马司撤销后,留下了两个沿用至今的地名,一是兵马司胡同,即原来西城兵马司驻地,位于现在的西城区;二是北兵马司胡同,即原来北城兵马司驻地,位于现在的东城区。
兵马司的历史,可以追溯到元代。元大都时期,北京设有兵马都指挥使,分为南北二司。当时的兵马司为军事组织,主要职责是警戒与保卫大都城。此外,还要配合左、右警巡院,兼管民事及供需事务。到了明代,警巡院撤销,职能并入兵马司,并增设东、西、中三城兵马司,形成了东、西、南、北、中五城兵马司格局,各设指挥1人,副指挥4人。
据《明史·职官志》载:兵马司“巡捕盗贼,疏理街道沟渠及囚犯、火禁之事,凡京城内外,各划境而分领之”。因此,兵马司的性质发生了转变,从军事组织转变为综合管理机构。兰陵笑笑生的《金瓶梅词话》里有一句歇后语:“兵马司倒了墙——贼走了。”意思是兵马司的围墙倒塌后,关押的盗贼趁机逃跑了。撇开引申成分,由这句话可知,抓贼和看管囚犯成了兵马司的一项主要职责。
清代沿袭了明代的兵马司制度,兵马司指挥使为文官建制,手下虽有兵丁和战马,但不行军打仗,主要从事京城的治安管理。不同的是,明代兵马司隶属于兵部,而清代兵马司隶属于都察院。
起初,兵马司官员清廉勤政,巡夜尽心尽力,一旦辖区内发生盗窃、火灾等,皆能及时处置,而且不收任何额外费用。但后来渐渐懈怠,对盗贼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甚至收受贿赂,与盗贼同流合污。于是,民众怨声载道。光绪十六年(1890年),有大臣向皇帝禀奏:“京城地面,捕务不力,请饬整顿。”然而,整顿来整顿去,收效甚微。风头一过,变本加厉。光绪二十七年(1901年),光绪皇帝下令,撤销五城兵马司,成立工巡局。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又撤销工巡局,成立巡警部。当时,北京设置警察总厅和内外城警察厅。从此,北京有了从事治安管理的警察。宣统末年,设置警察厅派出机构,内城有派出所204个,外城有派出所136个。
回过头来还说兵马司。兵马司正指挥使驻扎在中城兵马司,位置约在今鹞儿胡同,其他四个兵马司由副指挥使管理。五城兵马司撤销后,留下了三个地名,分别为西城兵马司驻地的兵马司胡同、北城兵马司驻地的北兵马司胡同和南城兵马司驻地的南兵马司胡同,而东兵马司位于东四,则没有留下地名。1965年整顿规范地名时,由于南兵马司胡同位于前兵马街与后兵马街之间,更名为中兵马街。1997年,中兵马街这一名称废止。而兵马司胡同和北兵马司胡同这两个名称,保留下来并沿用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