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邀请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公共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电车客运分公司动物园枢纽站管理中心103路驾驶员何少花,就一起抚养权异地执行案件开展回访,零距离感受人民法院司法为民的实践举措与执行工作成效。
该案中,离婚夫妻因抚养权归属产生纠纷,法院依法判决女儿由母亲抚养。然而,父亲不但拒绝将女儿交给母亲,还把女儿带至山东老家。母亲无奈之下向通州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为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通州区法院执行干警远赴山东,经过多方摸排、积极协调,成功将孩子带回母亲身边,让分离两年多的母女得以团聚。
何少花曾在参加法院活动时表示出对人民法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高度关注,因此,在筹备该案的回访工作时,通州区法院向何少花发出了邀请。回访当天,何少花与通州区法院干警一同前往孩子母亲家中,与母女二人亲切交流,仔细询问孩子的生活、学习状态,详细了解其现阶段的实际需求,现场见证了司法判决落地后家庭生活的暖心变化。看到孩子在母亲身边开朗活泼、生活安稳,何少花对法院高效、温情的执行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何少花表示,参与此次回访,最直观的感受是人民法院把执行工作做到了群众心坎上。走进当事人家中,看到孩子得到妥善照料,一家人生活恢复安稳,这样有温度、接地气的执行工作,让生效的法律文书化为群众手中实实在在的获得感、生活中真真切切的安稳感,值得肯定。
回访结束后,何少花与部分北京市人大代表一同调研了通州区法院的执行局财产线索接转中心、法治教育宣传中心暨党建宣传中心。在执行局财产线索接转中心,何少花实地观摩了执行线索登记、核查、流转的全流程,深入了解通州区法院在提升执行效率、畅通线索渠道等方面的创新举措;在法治教育宣传中心暨党建宣传中心,何少花对通州区法院将党建工作与审执业务深度融合,打造特色党建实训阵地的做法予以充分肯定。

本文刊载于《人民法院报》2026年3月25日第8版
供稿:北京通州法院
编辑:宋子贤 肖飞
审核:王亚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