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博物馆的展柜里,静静展示着一只帆船造型的笔架,宛若正待远航。这是“法官妈妈”尚秀云收到的一份来自失足少年的珍贵礼物。

(中国法院博物馆展厅照片)
笔架来自她帮教过的失足少年李帆(化名)。十五岁的李帆为给重病残疾的母亲筹集医药费,在他人引诱下触犯抢劫罪。尚法官坚持“寓教于审,惩教结合”,为他争取了缓刑机会,又日复一日跟踪帮教,经常加班守到晚上八九点等他放学后来汇报思想体会。为了让他顺利参加高考,尚法官奔走于学校与教委,经向领导汇报,由法院出具保存档案备查函,妥善封存前科材料,李帆终以高分考入重点大学。李帆把这只帆船笔架送给尚法官,说他要扬帆远航,也祝尚法官工作一帆风顺。这只“帆船”笔架不仅是迷途少年的新生告白,也是尚法官言传身教的生动写照,成为年轻法官们接续奋斗的精神旗帜。

(尚秀云法官与海淀法院少审法官合影)
“ 薪火相传,循光而行 ”
2008 年,我到海淀法院工作,有幸成为尚法官的助理。她常说“挽救一个孩子,就是挽救一个家庭”。这句话成了我办案路上的标尺。
独立办案初期,我遇到了大学生小王。他因琐事争执致同学轻伤,被害人母亲多次信访要求严惩小王。小王母亲则担心孩子前程坚持无罪辩护。经过耐心工作,双方均服判息诉。但当时小王不符合在京社区矫正条件,回原籍又影响学业。我牢记尚法官 “一手抓审判,一手抓帮教”的叮嘱,几经周折,说服司法局接收他,并主动担任帮教志愿者。
一年半管制期里,我制作帮教考察手册,每月与他见面谈心,开解他的学业困惑、生活迷茫。渐渐的,他重拾信心,一次次拿着外语等级证书、竞赛奖状向我报喜。管制期满恰逢他大学毕业。小王送来学校颁发的毕业纪念戒指,真诚地说:“这上面刻着我学号,是专属唯一的,请您务必收下。管制期满,也相当于我从您这毕业了”。后来他考上荷兰研究生,又专程来京向我报喜。

(小王获得的证书及奖状等)
那一刻,我真切懂得了“教育、感化、挽救” 从不是口号,而是帮助迷途的少年重新找回人生方向。
“ 法暖童心,初心如磐 ”
时代发展,海淀法院少年法庭已发展成为专业化综合审判的少年法庭,但法官们对每一颗童心的温柔呵护从未改变。
去年,小福在冰面玩耍时被误伤。现场没有监控,两名未成年被告的家长均否认侵权。“孩子才4岁,连受伤经过都说不清,败诉风险很大”,助理双手一摊无奈地说。
看着卷宗中小福受伤的照片和伤残鉴定报告,我心里咯噔一下:“换成是我的孩子,该有多绝望?得蹲下来,用孩子的眼睛看见真相,用母亲的心感受伤痛。”我带着助理,一遍遍奔赴派出所、刑侦队,在海量碎片化证据中还原真相,最终查明真相,判决被告承担赔偿责任。
“一纸判决能明断是非,但抚平伤痛却需要更多。”宣判后,我不厌其烦地安抚家长,督促被告履行赔偿义务。案件生效次日,二十余万元赔偿款便全部到位。再见到小福时,是他和爸爸妈妈一起来送锦旗。自受伤后就怕见陌生人的他,主动凑到我身边,踮起脚尖,在我脸颊上印下了一个稚嫩的吻,这是我收到的另一份珍贵致谢。

(小福赠送锦旗时与法官合影)
“ 守正创新,护佑成长 ”
我所在的海淀法院少年法庭自1987年成立以来,始终勇立潮头,走在少年司法保护的前沿。特别是近年来,我院构建多元融合型少年审判新模式,以司法保护促推六大保护协同发力:
在全国率先推行“首审责任制”,创设“律荫小筑”法治服务品牌,升级“N 次方”家庭教育联动机制,推出预防校园暴力和学生欺凌“X”计划,针对未成年人不良行为开展矫治教育。
依法审结一系列具有全国标志性、引领性的重大案件。如全国首例对未成年人适用“禁止令”案、首例性侵害未成年人教职人员终身禁业案等多起案例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反家庭暴力犯罪、涉校园管理民事纠纷、家庭教育指导令司法适用典型案例,彰显少年司法教育与保护并重的核心要义。

(中国法院博物馆展厅照片)
博物馆里的帆船笔架帆影依旧,正如海淀少年法庭近四十年来始终立足未成年人司法教育与保护,从未偏离方向。每一份来自当事人的礼物,都是法官与少年的双向奔赴。法条之外,我们秉承“如我在诉”的信念奔波;法槌落下,我们用司法的温度回应每一个孩子的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