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焚纸寄哀思,小心不慎闯大祸
北京日报客户端 | 记者 林靖

2026-03-27 14:39 语音播报

城事

传统祭扫之日,寄托哀思的同时,违规祭祀行为可能造成公私财产损失,甚至危害公共安全,触犯刑事法律。清明将至,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提醒市民,文明祭祀,守法为先,切莫让哀思变成“忧思”,让传统习俗触碰法律“红线”。

该院公布的一起案例中,郭氏四兄妹为其弟弟上坟,坟地位于郭某承包并栽种杨树的土地。四人在上坟的过程中,因用火不慎,将坟地周围的杂草点燃。失火报警后,经消防队全力扑救,终将火势扑灭。因四兄妹上坟失火,导致郭某种植的杨树发生火灾被烧,郭某遂以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为由,要求郭氏四兄妹承担赔偿责任。最终,法院认定郭某栽种的杨树被烧系郭氏四兄妹上坟失火扑救不及时所致,因此判令四兄妹赔偿郭某经济损失40万余元。

此外,有人在山林内为祭祖铲除杂草,其间抽烟并将未熄灭的烟头丢弃在坟台旁边的枯草堆内,引发明火,造成森林火灾。经勘测,森林火灾过火总面积为7.8986公顷(118.4790亩),受害有林面积为7.6450公顷(114.6750亩)。最终,肇事者被法院以失火罪判处刑罚。

刑一庭法官助理段皓提示,春季天干物燥,风力较大,稍有不慎极易引发火灾。近年来,因祭祀用火不慎导致的失火事件时有发生,轻则给公共或他人财产带来损失,引发赔偿责任;重则引发火灾,给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生态环境带来严重威胁。

法官提醒,市民祭扫时,请务必选择指定焚烧点,远离林地、草地、农田、居民区等易燃区域。焚烧纸钱后,务必彻底熄灭余烬,确认无复燃可能后再离开。倡导采用鲜花祭扫、网络祭奠等无烟、环保的文明祭祀方式,表达对先人的敬意,同时也能避免安全隐患。


编辑:王雯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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