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3-27 17:43
生态文明建设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本大计。2026年3月《生态环境法典》正式施行,我国生态环境治理迈入法典化新阶段。作为首都与超大城市,北京以法典精神为根本遵循,将生态文明融入城市发展全流程,走出法治护航、生态赋能的特色发展之路,为首都花园城市建设筑牢法治根基,也为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提供示范参考。
筑牢法典落地的制度根基
《生态环境法典》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制度化成果,法典确立“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核心原则,构建全要素、全链条、全过程的生态环境法治体系,是北京超大城市转型与生态文明建设的法治指南。北京市快速推进地方立法配套和相关政策调整,全面梳理修订生态涵养区保护、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等现行法规,确保与法典要求一致,为花园城市建设提供精准法治支撑。同时深化落实城市总体规划,严格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坚守生态空间只增不减底线。作为全国首个减量发展的超大城市,北京摒弃粗放扩张模式,通过疏解非首都功能腾退空间,大规模推进“留白增绿”“见缝插绿”,提出“推窗见绿、出门入园”的“公园融城”生态治理范式,建设“水秀而可近、岸绿而可亲”的滨水景观,建成温榆河公园、南苑森林湿地等生态工程,以减量增绿践行法典绿色发展原则。
强化法典实施的刚性保障
北京建立市委生态文明建设委员会统筹机制,“河长制”“林长制”“田长制”全覆盖,率先开展市级生态环保督察,将责任层层压实至“最后一公里”,以“零容忍”态度向环境违法行为“亮剑”。执法司法是法典落地见效的关键环节,在执法层面,搭建“天上看、地上查、网上管”立体化监管网络,运用卫星遥感、无人机、物联网等科技手段,对生态涵养区、绿化隔离地区实现全天候监测,快速处置违规占用生态空间行为,提升执法精准度与效率。同时强化跨部门联合执法,对违法占地侵绿、非法排污等破坏生态行为“零容忍”,筑牢花园城市生态底座。司法层面,生态环境相关行政争议与民事纠纷优先适用法典规定,通过典型案例审理执行,传递“破坏生态受惩、保护生态受奖”的导向,全面提升全社会生态法治意识。
激活法典践行的全民动能
《生态环境法典》明确公众参与原则,北京以机制创新推动多元共治,让绿色成为全民自觉行动。2025年9月起,北京施行《北京市碳普惠管理办法(试行)》,建立“生态积分”“碳普惠”制度,重点支持低碳交通、绿色建筑、可再生能源等碳普惠项目,鼓励市民与小微企业参与。市民绿色出行、节能降耗等低碳行为可转化为实际收益,以激励机制激发公众参与热情。同时,北京市依托“接诉即办”机制,畅通社会监督渠道,凝聚生态治理合力。通过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公众参与的多元共治格局,将法典公众参与原则落到实处,形成全民共建共享花园城市的良好氛围。
《生态环境法典》为北京生态宜居建设注入强大法治动力。“十五五”时期,北京将持续以法典为统领,完善生态环境制度体系,深化绿色发展实践,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城市样板,为全国生态文明建设贡献更多北京经验。
【作者系中共北京市委党校(北京行政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