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4-09 06:48
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营造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昨天,北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和首都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共同发布非机动车文明出行倡议书,号召广大市民驾乘电动自行车出行,务必全程规范佩戴合格安全头盔。全市各级机关党员干部要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带头遵守交通法规、带头规范佩戴头盔。
近年来,随着绿色出行理念日益深入人心,非机动车已成为市民日常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然而,部分驾乘人员安全意识不强、心存侥幸,导致非机动车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频发。据交管部门统计,2025年本市电动自行车亡人事故占全部亡人事故总数的35%。其中,闯红灯、超速、不按道行驶、酒驾、违法载人、逆行六大违法行为是肇事主因。
今年5月1日,新修订的《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将正式施行,条例明确规定:“驾驶、乘坐电动自行车应当规范佩戴符合国家标准并经过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乘员头盔。”
外卖、快递等即时配送行业要严格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将规范戴盔纳入企业内部管理制度,督促从业人员全员正确佩戴,筑牢行业安全出行底线。
全市各级机关党员干部要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带头遵守交通法规、带头规范佩戴头盔,以身作则引领文明骑行新风尚。
全体市民驾乘非机动车时要严守交规:不闯红灯、不逆向行驶、不超速骑行、不驶入机动车道、不醉酒骑行、不分心驾驶,不在人行道及人行横道骑行;等候信号灯时,请在非机动车停止线外有序排队;不驾驶改装、拼装、加装的电动自行车上路;骑行结束后,请在指定区域规范停放,不占用盲道、消防通道等禁停区域。
在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的同时,还倡议广大市民主动参与文明交通志愿服务,耐心引导家人、亲友、同事规范戴盔、守法骑行,推动全社会形成“骑车必戴盔、戴盔必规范、骑行必守规”的良好风尚。
倡议广大市民主动担当交通安全社会监督员,及时劝阻身边非机动车交通违法和不文明行为,凝聚共建共治合力,营造“人人关注交通安全、人人参与文明出行”的浓厚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