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是否也在遭遇噪音困扰?别忧心,法院为您支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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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5 17:27 语音播报

城事

小区公共设备噪声频发,谁来担责整改?面对邻里间滋扰,“以噪制噪”是否可行?噪声“达标”但造成损害,算不算侵权?噪声纠纷层出不穷,如何及时、实质化解……

噪声污染已成为人民群众日益关心的环境问题。2026年3月12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表决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于污染防治编中专设“噪声污染防治”分编,为噪声污染防治提供更坚实的法律基础。

4月15日,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召开“涉噪声污染纠纷案件审理情况”新闻通报会,围绕案件审理实际,系统分析纠纷特点、总结机制举措、发布典型案例、阐明裁判思路,以法治力量守护群众的“耳边安宁”。

据通州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静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2022年6月施行以来,该院共受理涉噪声污染民事纠纷117件,并通过多元解纷机制化解群体性噪声隐患300余件。案件呈现以下四大特点:污染场景全域覆盖,社会生活噪声成为纠纷增长主因;事实认定与取证难度较大,“达标扰民”问题凸显;居民住宅区公共设施噪声污染影响范围广,易引发批量诉讼;“人为制噪”激化邻里矛盾,影响社区和谐安宁。

为切实保护人民群众声环境权益,以实际行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通州法院聚焦前端治理,融入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建立联调联处机制,将大量纠纷化解在诉讼前。同时强化精准裁判,不简单以排放“达标”作为侵权唯一标准,重点审查对生活安宁的实质影响,依法保障群众环境权益。为深化专业支撑,通州法院还组建环境资源专业化审判团队,建立案例指引机制,开展专题普法20余场,并注重判后跟踪,通过建立回访机制和发送司法建议,推动长效治理。

通州法院台湖人民法庭(环境资源法庭)庭长梁联林建议:建设单位要严格落实隔声降噪责任,严守建筑设施声环境质量关;工业生产与交通运输相关单位要严格落实防治义务,降低对周边环境影响;物业服务企业要切实发挥管理协调作用,及时回应业主合理诉求;施工单位要依法规范作业行为,最大限度降低施工影响;广大居民要自觉守护社区安宁,拆解情绪壁垒,依法理性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台湖人民法庭(环境资源法庭)副庭长于素娟现场发布五起典型案例。其中,在业主王某诉开发商噪声污染纠纷一案中,法院明确房地产开发建设单位对其所建住宅及共用设施设备承担噪声污染防治的主体责任,对于噪声排放标准尚未制定或者存在冲突的,可结合实地感受与噪声频谱特征等,参照适用国家、地方、行业制定的最有利于受害人权益保护的噪声排放标准、声环境质量标准和其他噪声污染防治相关标准予以认定。在宋某等诉郑某等相邻关系纠纷一案中,法院明确个人在日常生活中有控制音量、防止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的义务,邻里生活噪声应以社会一般人的合理容忍限度为判断基准,超出限度构成侵权,对于“以噪制噪”的行为予以负面评价。在某千人小区电梯噪声扰民案中,通州法院通过“法理释明—实地考察—多元调解”三步法推动纠纷化解,引导小区业主与房地产公司间达成调解协议,由房地产公司对全部问题电梯进行降噪处理,消解彼此隔阂,重塑互信基础。

▲扫码查看典型案例

通报会上,通州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赵丽佳表示,通州法院将以深入践行《生态环境法典》保障公众健康和生态环境权益的立法目的,持续深化环境资源专业化审判,不断完善噪声纠纷多元化解、前端预防、即时救济机制,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良好生态环境的新期待、新要求,以优质司法服务筑牢百姓“宁静防线”。

代表点评

米新丽

北京市人大代表

北京政法职业学院党委委员、副院长 

通州法院立足实际,以专业化审判破解噪声污染治理难题,通报会内容干货满满、针对性强,既回应了群众关切,又为各类责任主体划定了行为准则。针对住宅共用设施、施工交通、邻里生活等不同场景的噪声纠纷,法院创新解纷方法,通过实地勘验、多元调解、判后跟踪等举措,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发布的典型案例直击“达标扰民”“以噪制噪”等热点问题,兼具法理深度和民生温度,既约束了侵权行为,又指引群众依法维权。希望继续延伸司法职能,强化府院联动,从源头预防噪声纠纷,依法维护生活环境和谐安宁,不断提升群众的幸福感。

刘颖

北京市人大代表

通州区潞城镇东堡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居家安宁是百姓内心朴素的期盼,通州法院聚焦噪声扰民这一高频民生问题,召开专题新闻通报会,举措务实、案例鲜活、成效突出。从案件审理数据来看,通州法院精准研判社会生活噪声、公共设施噪声、邻里噪声等纠纷的特点,妥善化解了一批群众烦心的噪声矛盾;同时联动多部门前置化解纠纷隐患,切实把矛盾解决在萌芽、化解在基层。建议持续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引导群众理性维权、避免“以噪制噪”,推动形成全民降噪、共建和谐社区的良好氛围,全力守护百姓的宜居生活。

朱倩楠

通州区人大代表

通州区玉桥街道运乔嘉园社区居委会副主任

噪声污染与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和生命健康息息相关,是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2026年3月12日表决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对噪声污染防治作出了系统规定。通州法院召开此次新闻通报会,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法典精神,充分彰显了守护群众“耳边安宁”的责任担当。发布会全面梳理案件特点、细化解纷举措、发布典型案例,引导社会共治,充分体现了环境资源审判在噪声污染治理中的积极作用。希望通州法院持续深耕环境资源审判,加强噪声污染治理,以优质司法筑牢民生宁静防线,将生态环境法典的要求持续落深落实。


编辑:周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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