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这么私人的事,国家为什么还要“立法”来管?
央广网

2026-04-23 09:40 语音播报


你有多久没能完整读完一本书了?先别急着回答,来看一组数据:前不久发布的第二十三次全国国民阅读调查,2025年我国成年国民的人均纸质图书阅读量为4.81本,人均纸质图书和电子书阅读量合计为8.39本,高于2024年的8.31本。在这样的阅读现状下,今年恰逢我国首部针对全民阅读的行政法规——《全民阅读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施行的第一年,也是首个“全民阅读活动周”落地之年,标志着全民阅读促进工作进入法治化新阶段。

那么,有人可能会问:读书这么私人的事,为什么还要“立法”来管?4月23日是第31个世界读书日,4月20日至26日,首个“全民阅读活动周”也正在进行。借着这个节点,我们来聊聊:这部《条例》,到底能给我们普通人的阅读带来哪些改变?

2026年4月22日,江苏泰州,老师和小朋友们在幼儿园阅览室阅读绘本故事。

先和大家分享一个真实的故事——我曾去过一个让人感到温暖的图书馆:浙江宁波图书馆。2025年,那里推出了“阅读处方”活动,很有意思,读者在一层领“处方笺”,到二层的“阅读药房”按情绪取书,“解忧胶囊”书架上有《解忧杂货店》,“暖心贴剂”旁摆着《萤火虫小巷》,此外这里还设置了一面“长效书单”墙,丰富读者的阅读体验。活动启动后的第一个周末,1250张“处方笺”便被领取一空。

实际上,这背后折射出的问题值得深思:许多人并非不愿读书,而是困于不知如何选书、如何坚持读下去。他们欠缺的,往往不是阅读的意愿,而是一份专业的引导。过去,这类创新大多依赖个别图书馆的自发热情,犹如精致的“盆景”,虽好看却难以推广。如今,《条例》的实施,正有力推动全民阅读成为全社会的共同追求。这便是法治赋予全民阅读的第一层力量:将优秀做法固化下来,让“盆景”真正变为“风景”。

不过,光有好做法还不够。如果说第一层力量是“锦上添花”,那么第二层力量则更为关键——它要做的,是“兜底”。

具体来看,部分小区在建设时号称设有优质书吧,然而居民入住后,这些空间却改作了棋牌室;农村地区的孩子渴望阅读,却难以觅得几本新书;盲人读者想阅读《红楼梦》,普通图书无法通过触摸来感知……因此针对这些现实问题,《条例》作出了明确规定。在阅读设施保护方面,第二十二条指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拆除全民阅读设施,不得擅自改变全民阅读设施功能、用途或者妨碍其正常运行;在扩大全民阅读覆盖面方面,第二十八条要求,重点扶助农村地区、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欠发达地区的全民阅读;在特殊群体保障方面,第三十七条提出,国家鼓励为阅读障碍者提供有声、大字、盲文、电子等无障碍格式版本的出版物,支持全民阅读无障碍设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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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条例》的关怀不止于物理空间,让每一个想读书的人都有书可读、有地方可读。更延伸到数字世界——因此,法治的第三层力量,还要守护我们“读到好东西”的权利。如今,许多人陷入“被投喂”的困境:算法将人困于信息茧房,低质内容收割流量,盗版侵权屡禁不止。表面自主的阅读选择,实则被算法与流量裹挟。对此,《条例》明确要求:数字阅读服务提供者应加强内容管理,推送优质内容。这不是要干涉你读什么,而是要保证你有选择好内容的权利。

说到底,书香中国离不开公共资源的投入、专业力量的支撑与制度保障的托举。而法治,正是这三者得以落地的根基——《条例》让阅读不再只是个人的事,而是全社会为你搭好的阶梯。如今首个全民阅读活动周已至,不妨走进身边的书吧或拿起一本纸质书,在阅读中遇见更好的自己。法治所守护的,从来不只是书籍本身,更是每一个渴望在阅读中成长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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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赵司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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