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4-29 08:38
第十一章 深入推进“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 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扎实解决“三农”问题,提升县域经济综合实力,深化县镇村联动,一体推进兴业、强县、富民,把短板变成潜力板,不断开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新局面。
第一节 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
坚持产量产能、生产生态、增产增收一起抓,统筹发展科技农业、绿色农业、质量农业、品牌农业,把农业建成现代化大产业,建设农业强省。
增强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严守耕地保护红线,强化江门台山、南雄盆地、罗定盆地、兴宁盆地、河源灯塔盆地、雷州东西洋等集中连片耕地保护。加快灌区现代化改造,高质量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和管护,实施耕地质量等级提升行动,逐步把具备条件的永久基本农田建成高标准农田。实施新一轮千亿斤粮食产能提升行动,深入推进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优化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有效落实生猪产能调控,扩大特色禽类农产品供给,推动水产养殖生态化转型,加强橡胶、甘蔗等生产能力建设。健全种粮农民收益保障机制,强化价格、补贴、保险等政策支持协同,保护和调动农民务农种粮积极性。加强农作物病虫害监测预警和防控科技攻关,完善农业防灾减灾救灾体系。践行大食物观,发展现代设施农业、生物农业,拓展新型蛋白来源,建设“蓝色粮仓”、“森林粮库”,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
加快发展岭南特色农业产业。培育壮大现代化海洋牧场和农产品加工2个万亿级,粮食、蔬菜、岭南水果等10个千亿级,甘薯、茶叶、荔枝龙眼、化橘红、肉桂等20个百亿级现代农业产业集群,打造200个十亿级“小而美、特而精”的特色产业集群。实施农副产品精深加工等特色产业培育工程,规范发展预制菜,到2030年,实现农产品加工业与农业总产值比达到3∶1。深入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行动,培育一批重点家庭农场、重点合作社和农业龙头企业。发展与资源禀赋、技术装备水平相适配的规模经营。深入推进农业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培育保护地理标志产品,建设地标产业生态,构建“粤字号”品牌矩阵、品质监管和营销推广体系,大力发展普惠型农村电商。推进农业国际贸易平台和跨境电商园区建设,创新广东农产品“走出去”模式。挖掘农业农村多元价值,打造乡村文化旅游消费场景,丰富乡村经济业态,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
强化农业科技和装备支撑。强化农业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鼓励支持企业与农业科研机构、高校共同建设全国和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等各类农业创新平台,健全农业科技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机制,着力培育一批农业科技领军企业。系统实施“粤强种芯”(加快种业创新发展,通过种质资源保护利用、关键技术攻关、重大品种培育和推广应用,提升广东种业的核心竞争力和自主可控能力。)、“粤强农装”(加强智能农机装备创新研发,集中攻克丘陵山区农机、智慧农业装备、海洋牧场装备等领域核心技术,构建覆盖研发、生产、应用的全链条智能农机产业体系。)、“粤强智农”(聚焦智慧农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瞄准农业农村生产管理面临的难点问题,以产业数字化、管理数字化、服务数字化为重点,积极拓展人工智能、低空经济在农业领域的应用场景,构建智慧农业生态体系,促进数字技术、人工智能与现代农业全面融合。)工程,促进良田良种良机良法集成增效。统筹推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体系和场景驱动体系建设,促进前端研发、中端熟化、后端应用一体贯通,培育一批人工智能农业重点应用场景。健全公益性和经营性相结合的农业科技推广体系,打造农业综合性服务平台。加强现代农事综合服务中心建设,有效整合区域内各类服务资源,为各类经营主体提供集成化、一站式服务。
第二节 持续壮大县域经济
以县域产业发展和县城建设为重点,突出特色发展、集聚发展、融合发展,着力提升县域经济综合实力。
推动县域差异化特色化发展。立足各县(市)发展基础、资源禀赋,科学把握县域发展定位,加快培育一批农业强县、工业大县、旅游名县。引导位于广州、深圳都市圈及周边的县域主动承接大城市人口、产业、服务功能,加快工业化城镇化进程。支持产业实力较强的县域进一步做强主导产业,增强先进制造、商贸流通、文化旅游等专业功能。推动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加强点上开发、面上保护,推动生态产业化、产业生态化。支持农产品主产区县域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大力发展农产品种养殖、深加工、大流通,提升粮食安全保障水平。
培育壮大县域优势特色产业。强化县域产业规划引导,高水平统筹强县产业和富民产业、传统产业和新兴产业,做大做强县域特色经济和支柱产业,支持县域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推动各县(市)形成1-2个主导优势产业。做优做精县域制造业,统筹培育本地产业和承接外部产业转移,推动县域产业园区标准化建设,引导各县(市)聚焦制造业细分领域打造特色优势产业集群。做好县域“土特产”文章,大力发展特色种养、农产品精深加工,巩固提升中草药材和森林食品种养殖等林下经济产品附加值,支持特色花卉苗木产业精细化、品牌化发展。整县推进农文旅体融合发展,建好用好茂名柏桥、汕尾长沙湾等特色高速公路服务区,升级建设乡村酒店和民宿,全面推进环南昆山—罗浮山县镇村高质量发展引领区、环万绿湖“湖泊+”绿色发展区等建设,支持在粤闽省际交界地区打造环长潭水库—石窟河农文旅融合高质量发展带。
提升县城综合承载能力。分类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打造各具特色、富有活力、宜居宜业宜游的现代化县城。提高县城规划设计水平,完善县城功能布局,提升县城风貌品质。提高县城与周边大中城市互联互通水平,推进县城市政公用设施提档升级,推动老旧小区和老化管网改造,改善居民居住条件。推动公共服务资源均衡优质配置,优化县域学校布局,全面提升县中办学水平,实施医疗卫生强基工程,健全分级分类养老服务体系,大力提升县城公共服务能力。健全商贸流通网络,改造提升百货商场、大型卖场、特色商业街,创新拓展县城特色消费场景,发展新型消费集聚区,改善县城消费环境。
第三节 建设现代化岭南和美乡村
强化村镇分类建设,优化村镇规划布局,对标农村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逐步提高农村基础设施完备度、公共服务便利度、人居环境舒适度。
分类有序推动村镇建设。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分类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强化集聚提升类村庄产业发展和基础设施改造提升,推动城郊融合类村庄城乡一体化建设,改善特色保护类村庄重点基础设施和公共环境。做大做强中心镇,支持有条件的中心镇按照小城市标准规划建设,打造成为县域副中心、发展成为小城市。做专做精专业镇,打造一批工业重镇、商贸强镇、农业大镇。做优做美特色镇,因地制宜发展文化旅游、绿色低碳等产业。巩固典型村、典型镇培育建设成效,打造一批现代化典型村镇,培育更多全国千强镇。
推进村镇协调联动发展。统筹优化村镇布局,一体谋划村镇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配套。推动扩权强县、强县扩权和县镇管理体制改革,赋予特大镇同人口和经济规模相适应的经济社会管理权,支持东莞、中山探索开展特大镇(中心镇)扩权赋能改革。稳妥推动空心村撤并整合,有序推动人口持续减少的村镇集约集聚发展。不断强化乡镇联城带村的节点功能,推动乡镇与周边村庄人流、物流便捷高效通达,着力把乡镇打造成为乡村治理中心、农村服务中心、乡村经济中心。
优化基础设施和人居环境。持续推进水、气、路、网、物流、充电桩、消防等基础设施向乡村覆盖延伸,支持以市场化方式发展联结城乡的冷链物流、配送投递、商贸网点等设施,加快补齐农村现代生活条件短板。统筹推进农村厕所改建与生活污水处理,落实农村垃圾回收转运机制,推动水塘河道清淤,持续整治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推动基础设施城乡一体化规划建设管护,鼓励各地探索农民和集体经济组织参与农村基础设施管护模式。推进广府、客家、潮汕、粤西及民族特色乡村风貌整体塑造,加强传统村落和特色民居保护,挖掘岭南农业非物质文化遗产。实施城乡一体绿美提升行动,串珠成链打造美丽乡村廊道,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岭南特色美丽村镇。
提升公共服务和治理水平。推动优质公共服务资源下沉村镇,办好“三所学校”(乡镇中心幼儿园、中心小学和公办寄宿制学校。)和有必要保留的小规模学校,优化乡镇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布局,推进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完善农村基础民生兜底保障。丰富农村文化服务和产品供给,实施文明乡风建设工程,持续推进移风易俗。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基层治理体系。强化乡村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落实抓党建促乡村全面振兴。推动数字赋能乡村治理,创新村民议事形式,完善农民参与机制。提升村镇应急管理能力,完善乡村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维护乡村和谐稳定。
第四节 完善城乡区域协调发展体制机制
不断完善区域协调发展、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推动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向更高水平和更高质量迈进。
完善区域政策体系。强化主体功能区战略实施,保持城市化地区、农产品主产区、重点生态功能区格局总体稳定,适当优化部分地区主体功能。细化明确特殊功能区,在主体功能区基础上因地制宜叠加保障能源资源供给、保护传承文化、强化海洋资源保护利用等功能。完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建立健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动态调整机制,分区分类实施差别化、精细化用途管制,探索实施建设用地总量按规划期管控模式,推动用地审查与规划许可有机融合、用地用海用林用草联动审批。实行与区域特点相适应的支持政策,不断提高财政金融、产业发展、土地利用、生态环保、科技人才等政策精准性和有效性。加大对欠发达地区扶持力度,逐步缩小区域间发展差距,加快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基础设施通达程度比较均衡、人民基本生活保障水平大体相当的区域协调发展目标。
促进城乡要素双向流动。畅通城乡人口、资金和技术流动渠道,推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和人才、资金、技术下乡。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加强外来人口服务管理,完善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制度,健全财政转移支付、要素配置与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机制,依法维护进城落户农民的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鼓励和引导城市人才服务乡村,构建城市人才下乡激励机制。健全财政优先保障、金融重点倾斜、社会积极参与的多元投入格局,加强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建设,鼓励金融机构加大涉农经营主体信贷支持。强化涉农重大项目用地用林用海要素保障,协同推进县域国土空间治理,稳步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优化生产生活生态空间格局。
深化农业农村重点领域改革。稳步推进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健全承包地经营权流转价格形成机制和管理服务体系,节约集约利用农村集体经营性用地,有序推进入市改革,健全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强化农村集体产权确权和保护制度,规范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依法盘活利用农村闲置资源。培育壮大强村公司,推进新型集体经济活权赋能。构建“家庭经营+合作联合+社会化服务”的现代农业经营体系,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推进广东农垦体制改革,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探索推进供销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融合发展。实施以工代赈、以奖代补,建设乡村振兴帮扶车间、共富工坊吸纳就业,落实农民工稳岗就业政策及权益保障机制。支持返乡入乡创业,发展精细种养、庭院经济等特色产业。统筹建立常态化防止返贫致贫机制,强化开发式帮扶,深入推进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
第十二章 全面建设海洋强省 加快建设海上新广东
坚持经略海洋、向海图强,建设全国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以海洋经济发展带动全面建设海洋强省,为广东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蓝色动力”。
第一节 优化拓展海洋经济发展空间
坚持陆海统筹、山海互济,优化海洋生产力布局,提升海洋资源开发利用水平,打造海洋经济发展高地。
优化海洋经济发展格局。引领国家南部海洋经济圈建设,充分对接国家主要海湾整体规划,大力发展湾区经济。以海岸带为主轴,串联“六湾区一半岛”(大汕头湾区、大红海湾区、环大亚湾区、环珠江口湾区、大广海湾区、大海陵湾区和雷州半岛。),合理配置资源和产业,促进港产城联动,推动港口群、产业群、城市群协同发展,科学开发大鹏半岛、稔平半岛、遮浪半岛。推动深圳建设全球海洋中心城市、广州建设彰显海洋特色的现代化城市,支持珠海、汕头、汕尾、阳江、湛江等建设特色型海洋城市,支持具备条件的沿海县域打造海洋经济强县、滨海乡镇、美丽渔村。以东江、西江、北江、韩江、鉴江等水系为天然纽带,深化山海协作、江海联动,探索“飞海”模式,推动非沿海地区积极参与海洋强省建设,形成全域参与、全域行动的海洋经济发展格局。
强化海洋资源开发保护。推动资源开发和生产建设由陆地向海洋延伸、由近海向深远海拓展,落实海洋资源集约使用、有偿使用。加强海岸线分类分段精细化管理,盘活存量资源,提高岸线产出效益。优近拓远开发海域,积极推进海域立体分层利用,统筹推进近海渔业、矿产、旅游等资源的科学开发,分类保护利用海岛,探索无居民海岛保护开发新模式。加大深远海、极地资源勘查开发力度,提高深远海、大洋和极地抵达利用能力。建立陆海协同、区域联动的海洋生态保护体系,强化陆海污染源全链条整治,加强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建设一批美丽海湾、和美海岛。探索开展海洋碳汇核算。
拓展海洋全方位开放合作。联动广西、海南、福建等周边地区,积极开展海洋科技创新协同、区域港航联动、特色产业共建及生态联防联治。强化粤港澳涉海规则衔接和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深化交通海事、贸易金融、海域治理等对接合作。推进与东盟国家共建物流节点和海洋产业合作园区,深化与太平洋岛国在海洋渔业、矿产资源、文化旅游等领域合作。积极参与全球海洋治理,推动区域海洋科研调查、海洋环境治理、防灾减灾合作。建立健全维护海洋权益的体制机制,坚定维护海洋权益和安全。
图2 广东省海洋经济发展格局示意图
第二节 建设现代化海洋产业体系
坚持优旧育新、三产联动,着力推动海洋产业向新兴领域拓展、向价值链高端攀升,加快打造更具国际竞争力的现代化海洋产业体系,推动海洋产业成为支柱产业。
推进现代化海洋牧场提质增效。坚持“疏近用远、生态发展”,全链条发展种业、装备、养殖、加工、销售,提升现代化海洋牧场专业化、规模化、体系化发展水平。加快升级改造近岸传统养殖设施,创新生态化、立体化养殖模式。支持发展现代化海洋牧场种业,聚焦优势养殖品种,加快适养品种研发。推动深远海养殖装备研发制造,支持建设现代化海洋牧场技术创新中心,提升养殖、冷链、加工等装备专业化水平,建设一批水产品精深加工产业园,推进深远海养殖基地建设。推广“现代化海洋牧场+”融合发展模式,加快推进国家级沿海渔港经济区建设,打造一二三产融合发展的现代化海洋牧场产业集群。大力发展远洋渔业,参与极地渔业资源开发利用,支持深圳加快建设国家远洋渔业基地。
巩固海洋优势产业。以延链、拓链、补链、强链为核心,进一步巩固提升海洋船舶、海工装备、海洋电力、海洋化工、海洋油气、海洋交通运输、海洋旅游等产业发展优势。整合优化全省造船资源,加速海工装备关键核心技术突破,建设海洋船舶和海工装备产业集群,打造世界级造船和海工装备基地。规范有序发展海上风电,推动海上风电全产业链发展,稳妥有序推进海上光伏建设,探索波浪能、潮汐能等海洋能综合开发利用。加大油气勘探开发力度,推进海洋油气勘探开发向深海延伸,海洋化工产业链向新材料等下游拓展,推进油气勘探开发与新能源融合发展。大力发展现代航运服务业,巩固加密班轮航线,发展航运经纪、船舶租赁、航运金融保险等高端业态,增强广州、深圳国际航运综合服务功能。统筹海域、海岛、海岸线资源,创新海洋文旅产品,塑造“请到广东来看海”等文旅品牌,聚力打造更具国际知名度的滨海旅游目的地。
培育壮大海洋潜力产业。前瞻布局海洋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加快发展海洋药物和生物制品、海洋新材料、海水综合利用、海洋空天、深海极地、海洋蓝碳等,打造若干个百亿级产业集群。大力开发海洋药物和生物制品,加快科技成果产业化应用,打造一批海洋生物产业集聚区。大力发展海洋信息业,打造“海上新基建”体系,加快海洋产业与数字经济融合发展。深度参与国家深海和极地战略布局,实施“挺进深蓝”工程,加快推进天然气水合物、深海采矿等产业化进程。推进海洋经济与低空经济、商业航天等业态融合发展。大力发展蓝色金融、海事法律服务、海洋专业技术服务等现代海洋服务业。
第三节 完善海洋经济发展支撑体系
坚持改革创新、基础先行,着力完善海洋经济发展软硬条件,全面提高海洋资源利用效率,为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坚实的支撑。
大力实施科技兴海。加快高能级海洋科技创新平台建设,高标准建设国家海洋综合试验场(珠海)、冷泉生态系统、国家深海科考中心、极地考察国内基地(广东)、海底科学观测网南海子网、南方海洋科学与工程广东省实验室等海洋重大创新平台,争取海洋和极地国家实验室和更多全国重点实验室布局落地。聚焦深水、绿色、智能、安全等海洋高新技术领域,实施一批重大海洋科技项目,加快高技术船舶、海洋新能源、新型材料、水下装备、深海作业等领域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加快建设深圳海洋大学,推动省部共建广东海洋大学,推动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北京理工大学(珠海校区)、广州交通大学(筹)等院校做强海洋特色学科。支持各地依托重大人才工程引进涉海高端人才及团队。健全海洋科技创新体制机制,强化产学研用协同,推动各类海洋技术在广东转移转化。
提升海洋基础设施支撑能力。强化广州港、深圳港、珠海港、汕头港、湛江港等港口综合竞争力,增强其他港口专业功能,强化沿海与内河港口联动,支持肇庆建设国家重点内河口岸节点。构筑立体出海网络,推动粤东港口群与赣闽粤原中央苏区、茂名港与湖南等中部省份海铁联运发展,增强湛江港作为西部陆海新通道传统出海口综合竞争力。持续抓好滨海旅游公路建设,打造沿海经济带大通道。加快建设汕头、湛江临港经济区,因地制宜建设临港产业园区,依托港口强化战略物资储备,积极争取建设一批国家重要物资储运基地。加强海岛与大陆交通、供水、供电联通,进一步完善海洋公共基础设施、新型海洋基础设施,加强海洋数据资源保障。
创新管海用海机制。推进海洋自然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创新,深化海洋空间规划、海域使用审批、海洋综合执法、海洋生态红线管理等领域改革探索,建立权责统一、运行高效、全域参与的海洋经济管理体制机制。推广“标准海”供应,建立配置高效、流动有序的海洋自然资源要素供给模式。完善海洋经济统计核算制度,推进海洋基础调查,建立完善海洋基础数据分类体系,建设全省海洋大数据综合服务平台,推动涉海数据资源整合、互联互通和共享利用。开展海洋灾害风险预警、海洋智能网格建设,建立沿海大型工程海洋灾害风险评估机制,建成覆盖关键海域的立体监测网。
第十三章 深入推进绿美广东生态建设 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广东样板
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以碳达峰碳中和为牵引,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携手打造粤港澳大湾区美丽中国先行区。
第一节 积极稳妥推进和实现碳达峰
统筹发展和减排,全面实施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深入推进重点行业领域节能降碳,如期实现2030年前碳达峰目标。
全面实施碳排放双控制度新机制。建立完善省市两级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和动态监测预警机制,探索实施碳排放预算管理制度,开展碳达峰碳中和综合评价考核。加强能源、工业、城乡建设、交通运输等重点行业碳排放核算、预警和管控,协同推进产能治理和碳排放双控,推动重点用能和碳排放单位建立碳排放管理体系,严格落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制度。加快建立碳足迹管理体系,推广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推进粤港澳大湾区产品碳足迹认证试点建设,推动碳足迹标准合作交流和国际互认。推进广州、深圳、肇庆高新区等国家和省级碳达峰试点建设。
实施重点领域碳达峰行动。全面推进能源绿色低碳发展,力争“十五五”期末年度新增清洁能源电量覆盖全社会新增用电量。抓好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设备控煤减煤,大力压减非发电用煤,推动实现煤炭和石油消费达峰。推动热力系统绿色低碳转型,因地制宜开展余热资源利用。构建绿色制造体系,推进钢铁、有色、化工、建材等行业绿色低碳转型,提升工业能效碳效水平。加快完善绿色交通基础设施,大力推行低碳交通运输工具,推广绿色运输组织方式。推动城乡规划、建设、治理各环节全面绿色转型,加快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大力发展绿色低碳循环农业,提高农业减排固碳能力。
推动更高水平节能降碳。有力有效管控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完善实施重点行业产能置换政策,加强污染物排放管控,对新(改、扩)建“两高”工业项目实施碳排放等量或减量置换,推动存量项目改造升级和依规淘汰,单位GDP能耗持续下降。加强重点用能单位节能降碳管理,推动节能目标责任和节能监督管理,健全节能降碳管理制度,推广第三方能源审计、能效诊断和碳排放评价。深入实施能效标识和能效“领跑者”制度,推动算力设施等新兴领域用能效率提升,持续提高能效达到标杆水平的产能比例。加强高效节能降碳产品、设备的市场供给和推广应用,推动重点用能设备更新升级。深化绿色技术、绿色装备、绿色服务、绿色基础设施建设等国际合作,积极参与和引领国际规则制定,加强绿色低碳标准互信互认。
第二节 提升生态环境治理水平
坚持环保为民,全面落实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健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推动污染防治攻坚向美丽建设拓展。
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更加注重源头治理,强化减污降碳协同、多污染物控制协同、区域治理协同。实施大气污染差异化精细化管控,强化细颗粒物控制,加强餐饮油烟、恶臭异味治理。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治理,加强重要江河湖库系统治理和生态保护,基本完成重点流域入河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开展总磷浓度超标断面整治和水生态综合治理,加快消除城乡黑臭水体。协同防控土壤和地下水污染,推动受污染建设用地风险管控和修复,有序推进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溯源和整治全覆盖。大力开展新污染物的监测和治理,实施固体废物综合治理行动,加强噪声污染治理。
健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健全生态环境治理责任体系、监管体系、市场体系和法规体系,完善生态环境标准、监测、评价和考核制度。优化天空地海一体化生态环境监测体系,提升监管执法和应急响应能力。健全全域覆盖、精准科学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加快落实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严格项目环保准入,持续深化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全面实施环保信用评价。持续深化粤港澳生态环境共保联治,共建国际一流美丽湾区。
守护生态环境健康安全。强化重点领域环境风险防控,持续提升危险废物监管效能和利用处置水平,深入开展重金属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加强核与辐射环境安全管理。提升应对全球气候变化能力,完善气候风险评估与灾害监测预警体系,实施区域适应气候变化行动,有力有序有效控制甲烷等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排放。开展饮用水、农产品、居住环境安全监测与评价,加强环境健康风险识别、评估和管理,有效保障公众健康安全。
第三节 推进绿美广东生态建设
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着力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构建从山顶到海洋的生态保护治理大格局。
巩固南粤自然生态屏障。坚持严格约束和强化激励并重,激发全社会保护生态内生动力。筑牢“三屏五江多廊道”(三屏:南岭生态屏障、粤港澳大湾区外围丘陵浅山生态屏障、蓝色海洋生态屏障;五江:东江、西江、北江、韩江、鉴江五大骨干水系;多廊道:以重要水系、森林带和海岸带为主,结合碧道、绿道等生态廊道网络,保障生物迁徙与栖息需求。)生态安全格局。持续推动山上、山下、干线绿化,坚持“三绿”(扩绿、兴绿、护绿。)并举、“四库”(森林水库、钱库、粮库、碳库。)联动,一体推进城乡绿化美化,加强石漠化综合治理,提升生态系统碳汇增量,健全碳汇监测核算体系,为子孙后代造就殷实的“森林银行”。构筑以重要水系、森林和海岸带为主的山海通廊。以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为重点,健全自然生态保护监管体系。
全方位加强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围绕国家生态安全战略格局开展一体化保护修复,谋划实施国家级和省级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等重要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工程,持续提升南岭山地生态质量。完善海洋生态保护修复政策体系,加强海洋生态保护修复监管,高质量推进红树林、珊瑚礁、海草床、滨海盐沼等南海特色海域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强化生态破坏问题排查整治,开展生态保护修复成效评估。
全面提升生物多样性保护水平。推进国家公园创建,新建一批郊野公园、山地公园。建立以华南国家植物园为主体的植物迁地保护体系,以国家林草局穿山甲保护研究中心为引领的野生动物迁地保护体系。推动野生动植物就地保护,加强中华白海豚、中华穿山甲、黑脸琵鹭、仙湖苏铁等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栖息地保护。加强有害生物防治,强化外来入侵物种监测管控。
第四节 加快发展方式全面绿色转型
坚持全面、协同、创新、安全转型,持续完善绿色低碳发展机制,大力发展绿色经济,加快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生产方式、生活方式。
健全绿色发展激励机制。优化政府绿色采购政策,拓展绿色产品采购范围和规模,实施促进绿色低碳发展的财税政策。健全绿色低碳标准计量体系,完善碳排放权、绿电绿证、用水权、排污权等绿色要素市场化配置制度。完善多元化生态保护补偿体系,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因地制宜开展生态产品总值核算及应用,积极发展碳汇经济。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和管理制度,全面推进资产调查核算和确权登记。科学开展森林经营,深化集体林权和国有林权制度改革,加强储备林建设管理和珍贵树种大径材培育。
建设绿色低碳产业高地。加快发展绿色能源、绿色先进制造、绿色服务等绿色低碳产业,打造粤港澳大湾区绿色低碳产业集群。推动深远海风电、氢能、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等未来绿色低碳产业核心技术装备研发,创建绿色低碳领域重大创新平台,完善绿色技术全链条转移转化机制。积极探索绿电直连、虚拟电厂等模式创新,建设零碳工厂和园区,推进各类园区低碳化零碳化改造,有序推动符合要求的高载能产业向可再生能源资源富集区域转移。积极拓展“储能+绿电”、海上光伏、海上综合能源岛、绿色氢氨醇、智能网联等创新融合应用场景。
促进资源集约循环高效利用。完善资源总量管理和全面节约制度。开展节水型社会建设,强化污水、海水、雨水等非常规水源利用,培育壮大节水产业。提升建设用地利用率,推广节地技术和节地模式,“十五五”期间全省单位GDP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率达27.5%。全面加强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深入推进绿色矿业发展。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健全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强化废弃物分类处置和回收能力,在确保固体废物零进口前提下,有序推进海外优质再生原料进口利用。加快发展“以竹代塑”,减少一次性用品使用。完善再生材料推广应用机制,提升再生利用规模化、规范化、精细化水平。全域开展“无废城市”建设,积极打造“无废湾区”。
推动形成绿色生活方式。加大绿色产品供给,推广绿色设计、制造、包装、运输和循环回收,建立健全标准规范和认证管理。推广应用企业碳排放、产品碳足迹、ESG(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的简称,从三个维度评估企业经营的可持续性与社会价值观念影响的评价体系。)等绿色低碳信息,推动纳入绿色采购、绿色金融、信用监督、社会责任等评价体系。积极推广碳普惠机制,大力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理念,深入推进垃圾分类、节水节电、绿色出行、绿色消费等绿色生活普及行动。
第十四章 高水平推进文化强省建设 推动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相协调相促进
牢牢把握新时代的文化使命,坚持“两个结合”(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激发文化创新创造活力,不断发展具有强大思想引领力、精神凝聚力、价值感召力、国际影响力的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为广东现代化建设提供坚强思想保证、强大精神力量、有利文化条件。
第一节 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发展壮大主流价值、主流舆论、主流文化,发挥文化养心志、育情操的作用,在全社会涵养向上向善、刚健朴实的精神气象。
强化新时代主流思想引领。健全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教育人民、指导实践工作体系,深入实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与广东实践”研究阐释工程,建强“理响广东”理论宣传普及工作体系,建强新时代文明实践阵地。持续巩固壮大主流思想舆论,以技术驱动、融合发展推动主流媒体系统性变革,建强“两端一云”(南方+客户端、South客户端、南方智媒云。),建优“学习强国”广东学习平台等线上媒体,打造“粤讲粤精彩”宣讲矩阵,强化形势宣传与舆论引导。
提高社会文明程度。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文化建设,完善思想政治工作体系。大力弘扬以伟大建党精神为源头的中国共产党人精神谱系,深化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建好用好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广东段)、岭南国防教育基地等,推动理想信念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深入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健全诚信建设长效机制。统筹推进文明培育、文明实践、文明创建,充分发挥文明城市创建和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的引领作用,持续提升城乡精神文明建设水平。
加强网络文明建设。大力扶持互联网优质内容创作,强化网络内容建设和管理,积极弘扬网上正能量。加强全媒体传播体系建设,构建适应全媒体生产传播工作机制和评价体系,推进新闻宣传和网络舆论一体化管理。提升信息化条件下文化领域治理能力,健全网络综合治理格局,规范网络内容生产、信息发布和传播流程,推动网络视听和广播电视一体化监管,完善网络生态治理长效机制,共建网上美好精神家园。
第二节 繁荣发展文化事业
营造良好文化生态,全面繁荣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学艺术、哲学社会科学和档案事业,不断丰富优质文艺创作成果,持续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让文化福祉惠及广大人民群众。
扩大文艺精品供给。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组织重点文艺创作,统筹调度文艺重大选题,构建全链条文艺创作生态,实施“五年百部文艺精品”创作,打造更多反映新时代新气象的精品力作。实施“重大专题创作计划”、“基层舞台艺术精品扶持计划”、“青年制作人扶持计划”,健全全链条扶持保障。推动传统文艺形式与现代数字技术深度融合,发展线上直播、虚拟演出等新业态,开发云剧场等数字化产品,繁荣互联网条件下新大众文艺。
加强岭南文化保护传承创新利用。深入实施岭南文化“双创”工程和早期岭南探源工程,深度挖掘岭南戏曲、传统工艺、民俗节庆等文化资源,构建多层次岭南特色文化IP库。健全文化和自然遗产系统性保护传承体系,加强开平碉楼与村落、韶关丹霞山世界遗产保护,推动“海上丝绸之路”、“潮州古城”等项目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加强华侨文化遗产保护利用,推进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国家重点地区考古标本库房等建设,完善广州国家版本馆特色版本保藏传承体系。传承弘扬工业文化,加强工业遗产保护利用。加强历史文化名城、街区、村镇有效保护和活态传承,构建全域覆盖的历史文化保护传承格局。传承发展红色革命文化,认定公布广东省革命遗址保护名录,串联红色资源打造广东省革命文物主题游径。加强和改进地方志工作,实施“新时代湾区记忆”工程,推出一批高质量史志成果。强化档案文献遗产保护,持续提升古籍保护利用水平。
完善城乡一体、分级分层分类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盘活用好各类公共文化设施,推动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美术馆、档案馆等提质增效。健全社会力量参与机制,加快推进公共文化服务共同体建设。推动公共文化服务智慧赋能,建好用好“文化广东”、“粤读通”、“文化在线”等平台,推进智慧图书馆、公共文化云项目建设。加快实施以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为核心的文化惠民工程,推进乡村文化更新计划,推动优质文化资源直达基层。深化全民阅读活动,推进书香社会建设,建好用好岭南书院等新型公共文化空间,活跃群众文艺创作,打造群众文体十大赛事,丰富群众性文化活动供给,培育共建共享公共文化新生态。培育规模宏大、结构合理、锐意创新的高水平文化人才队伍。
第三节 大力发展文化旅游业
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实施积极的文化经济政策,发展培育人文经济,推进文旅深度融合,把文化旅游业打造成为新兴的战略性支柱产业。
做强做优壮大文化产业。夯实现代文化产业体系和市场体系,实施重大文化产业带动战略,激活文化产业创新动能,丰富高品质文化产品供给。大力发展新闻出版、电影电视、演出演艺、动漫游戏、网络视听等优势文化产业,重点打造数字创意、电竞直播、数字文化制造等新的文化产业集群,建设环珠江口文化产业带。支持国有文化企业做强做优做大,鼓励非公有资本依法参与文化产业,重点发展内容集成创意产品转化的新型文化企业、文化类智能原生企业、文化数据企业,培育一批文化领域龙头企业、优势企业,打造一批“专精特新”中小文化企业。高标准建设深圳文博会、大湾区文投会、南国书香节等平台,推动文化产业园区(基地)及对外文化贸易基地创新发展。推动文化建设数智化赋能、信息化转型,加快发展新型文化业态、文化应用与消费新场景。
建设旅游强省。丰富高品质旅游产品供给,因地制宜发展都市旅游、邮轮旅游、低空旅游、工业旅游,推出文物主题、红色专题、改革开放、民族民俗、地质遗迹等特色文旅、研学线路,构建“媒体+”、“演出+”、“赛事+”跨界融合机制,打造融合数字科技、文化创意、体育健康、时尚特色的文化旅游新业态、新场景,推动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创新。完善智慧文旅平台体系,优化提升“请到广东过大年”、“粤式新潮流”等广东特色文化旅游品牌,做强广东文旅推介大会、旅游文化节、国际旅游产业博览会等展会平台。激活核心景区与特色元素,深挖广东“海、山、食”资源潜力,高水平建设运营丹霞山、开平碉楼等景区景点,促进伶仃洋周边城市文旅协同,大力发展滨海旅游、温泉康养、现代旅游消费等。
深化文化旅游体制机制改革。完善文化管理体制和生产经营机制,优化新闻出版、电影、广播电视等领域行政审批机制。健全版权发展政策法规体系,深入推进重点行业软件正版化工作,深入实施出版融合发展工程,深化全产业链改革创新。深化文娱领域综合治理,引导规范网络文学、动漫游戏、网络视听等健康发展。推进公共文化设施所有权和使用权分置改革。健全文化旅游产业投融资体系,落实文化旅游业扶持政策,推动文旅装备业实现跨越式发展。优化签证和通关政策,提升入境游便利化国际化水平。
第四节 提升文化对外传播力与影响力
构建多渠道、立体式对外传播格局,加强对外文化交流合作,提升国际传播效能,讲好广东故事、大湾区故事,展现可信、可爱、可敬的中国形象。
构建更有效力的国际传播体系。完善国际传播体制机制,创新传播载体和方式。培育全球化、市场化、专业化的国际传播主体,以外宣旗舰媒体南方(South)为牵引,深入推进“海外社交强音”、“南方故事共创”、“岭南文化使者”等对外传播计划,构建“4+4+1”(第1个“4”为South、Pearl、Touch、G四大外宣品牌,第2个“4”为IP Guangdong、INFO Guangdong、LIVE Guangdong、GO Guangdong四大外宣平台,“1”为广东国际传播矩阵。)国际传播矩阵,增强主流媒体国际传播能力。推动国内外高品质文艺作品首秀演出、独家演出落地广东。大力发展文化贸易,支持重点文化企业走向世界,持续推动“网文”、“网游”、“网剧”等优秀文化产品出海。
深化拓展文明交流互鉴。坚持“请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完善多领域多层次文化交流机制。提升“读懂中国”国际会议(广州)、从都国际论坛等平台影响力,办好粤港澳大湾区文化艺术节等系列活动,携手港澳加快建设一流人文湾区。加强区域国别研究,借助海外侨胞资源力量,推动岭南文化、中华文化更好走向世界。
第十五章 推进教育现代化 加快建设教育强省
坚持教育优先发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教育综合改革,丰富扩大优质教育服务供给,提升教育现代化水平,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一节 实施新时代立德树人工程
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促进思政课堂和社会课堂有效融合,塑造立德树人新格局。
加强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教育。深化新时代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推进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改革创新。构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核心内容的思政课课程群,建设“走在前列的广东实践”高校思政实践课程。推动高校、科研院所加强党的创新理论体系化学理化研究阐释和成果应用。深入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拓展实践育人和网络育人空间和阵地,建设大学生社会实践专门课程,建立中小学校园国情研学制度,开展“研习南粤”等主题实践活动,加强学校国防教育,探索课上课下协同、校内校外一体、线上线下融合的育人机制。
健全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体系。全面加强学校德育工作,把德育融入智育、体育、美育、劳动教育全环节。大力推进体育教学改革,实施学生体质强健计划,加强校园足球建设,确保中小学每天综合体育活动时间不低于2小时。推进学校美育浸润行动,深化美育教学改革,普及艺术实践活动,建立常态化艺术展演展示机制。实施劳动习惯养成计划,深化劳动教育实践。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建立健全学生心理健康监测、预警和干预体系,精准开展心理疏导和危机防范。深入实施青少年学生读书行动。加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力度。
第二节 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
把高质量发展作为各级各类教育生命线,健全与人口变化相适应的教育资源配置机制,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推进基础教育扩优提质。积极应对学龄人口变化趋势,加强跨学段动态调整和余缺调配,扩大学龄人口净流入城镇的教育资源供给。加快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双创”(创建“全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和“全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县”。),稳步扩大免费学前教育范围,探索延长义务教育年限。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全面提升保育教育质量。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改善薄弱学校和农村学校办学条件,办好必要的乡村小规模学校,推动优质教育资源共建共享,提高教育帮扶质效。扩大普通高中办学资源,实施普通高中学位建设行动,加强特色高中、综合高中建设,到2030年,全省高中阶段教育完成率达到90%。统筹推进“双减”(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减轻校外培训负担。)和教育教学质量提升。办好特殊教育、专门教育。
推动高等教育提质扩容。实施新一轮“冲一流、补短板、强特色”提升计划,争取新增若干高校入选国家“双一流”建设范围,打造一流大学群、优势学科群和人才培养方阵,加强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建设力度,建强应用型本科高校。实施高等教育“迎峰计划”,加快改善学生宿舍等基本办学条件,有序扩大高等教育办学规模。健全以国家和区域战略、科技发展需求为牵引的高等教育学科专业设置调整优化机制。以理工农医类专业为主有序扩大优质本科教育招生规模和研究生培养规模,到2030年,全省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65%,稳步提高本科招生比例和研究生教育层次占高等教育在校生比例。大力发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提高工程硕博士培养比重。
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优化与区域发展相协调、与产业布局相衔接的职业教育布局,推动专业设置紧密对接产业链、创新链需求。办好少而精的中等职业学校,全面推行中高职贯通培养三二分段工作,扩大中职本科“3+4”(中职学校学习3年后进入对应本科院校学习4年,毕业后获全日制本科文凭。)贯通培养规模。强化“双高计划”(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建设引领力,实施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强校工程”,建设一批高水平本科层次职业学校,推动职业教育本科与专业学位教育融合贯通。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健全德技并修、工学结合育人机制,鼓励产业龙头企业举办或参与举办职业教育。大力发展技工教育,开展技能等级评价,全面实施“新八级工”制度(职业技能评价体系,由低到高为学徒工、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特级技师、首席技师。)。
第三节 提升教育支撑能力
统筹教育领域改革开放,加强教育发展人才、资金、政策等资源要素保障力度,更好支撑教育强省建设。
深化教育综合改革。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建立差异化管理和评价机制。有序推进中考制度改革,扩大优质高中招生指标到校比例,稳慎推进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和高水平运动队考试招生改革。推进民办学校分类管理改革,引导规范民办教育发展。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全力推进家校社协同育人改革。推动有条件的校园图书馆、体育场馆等设施安全有序向社会开放,提高高校科研设施与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水平。实施教育数字化发展战略,推进人工智能赋能教育行动。健全教育战略性投入机制,确保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只增不减,引导规范社会力量投入和捐赠教育。完善覆盖全学段学生资助体系,研究适时调整本科生人均经费标准。加快建设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加强党政干部、企业职工、农民群众、知识分子等各类人群理想信念教育、专业知识学习、道德品质养成。
促进高水平教育开放合作。完善合作办学政策体系,进一步推进各类各层次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规范办学。支持在粤中外合作办学、内地与港澳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扩大规模,提升办学质量、层次,积极引进国(境)外高水平理工类大学来粤办学。推进“留学中国·学在广东”品牌建设,加强教育人文交流,吸引全球优秀青年来粤学习。稳妥推进职业教育“走出去”,支持职业院校与全球高水平院校、企业共建国际合作平台。持续打造具有广东特色的“岭南工匠学院”境外办学品牌,开展海外技能人才培训。
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弘扬教育家精神,实施教育家精神铸魂强师行动,健全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培育新时代“四有”(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好老师。深入实施教师教育能力提升工程,推动高水平大学成立教师教育学院,持续实施卓越教师校长培养计划,加强基础教育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学龄人口变化及教育教学改革发展需求,优化各级各类学校教职员编制和岗位设置,加强校长、教师区域内统筹调配、交流轮岗。进一步健全教师待遇保障长效机制,畅通教师专业成长渠道,营造尊师重教良好氛围。
第十六章 实施健康优先发展战略 扎实推进健康广东建设
以保障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为中心,健全健康促进政策制度体系,推动从以治病为中心向以健康为中心转变,为人民群众提供公平可及、系统连续的健康服务,实现更高水平的全民健康。
第一节 健全公共卫生体系
强化公共卫生能力,加强疾控体系建设,全方位提升公共卫生与医疗救治水平,促进社会共治、医防协同、医防融合,提升人均预期寿命和人民健康水平。
筑牢疾病预防控制防线。推进现代化疾控体系建设,提升传染病监测预警和流行病学调查能力,加快国家和省级区域公共卫生中心建设,实施县级疾控机构核心能力强化行动,全面提升疾病预防控制专业能力,建立健全城乡一体、上下联动、功能齐备的疾病预防控制网络。加快推进人工智能在疾控领域的应用发展,完善疾控科研创新体系。强化医疗机构疾控职能,提升医疗机构和专科疾病防治机构传染病防治能力和水平,健全公共卫生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加强村(居)民委员会公共卫生委员会建设。推进粤港澳大湾区传染病联防联控,深化国际交流合作,提升多病同防综合效能。
完善紧急医学救援网络。完善统一高效的医疗应急指挥体系,建设五级医疗应急指挥调度系统,实现急救信息一体化管理,提升应急能力。健全分级分层分流的重大疫情救治机制,构建覆盖全面、响应迅速、协同高效的基层应急网络。推进国家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国家重大疫情救治基地及省级基地建设,完善公共卫生实验室网络,强化省级重点疫情救治队伍专业能力,实现省级紧急医学救援队伍地市全覆盖。全方位提升急诊急救能力,完善平急转换机制,加强血液保障,持续健全社会层面与专业层面相结合的公共卫生应急物资储备体系。探索低空救援和海上医疗应急,打造应急救援应用场景。
提升防治康管服务能力。持续加强艾滋病、结核病、病毒性肝炎等传染病、慢性病综合防控和罕见病防治,优化预防接种惠民服务,巩固重点寄生虫病、地方病防治成果,健全早筛早诊早治体系,重大慢性病过早死亡率下降到10%以内。规范开展重大活动医疗卫生保障,加强职业卫生、放射卫生、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充分发挥中医药在预防、诊疗、疫病防治中的独特优势,优化中医“治未病”服务体系。普及健康生活方式,加强精神卫生服务,提升全民心理健康。强化健康影响因素综合干预,建设健康环境,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实施合理膳食行动和国民营养计划,持续开展健康体重管理行动。
第二节 构建优质均衡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促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下沉和区域均衡布局,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水平,落实全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责任,全方位健全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打造高水平医疗高地。优化医疗机构功能定位和布局,提升国家医学中心辐射带动能力,发挥地市级医院地区医疗救治主力军作用,构建“顶尖引领、百强支撑”的高水平医院体系。积极争取国家重点实验室等重大平台的布局建设,强化高水平医院临床诊疗、科研转化与人才培育一体化功能。探索开展国际医疗服务,培育具有影响力的国际医疗服务品牌。聚焦广东人群疾病高发领域,依托七个国际医学中心【呼吸国际医学中心(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肾脏病国际医学中心(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肿瘤国际医学中心(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精准国际医学中心(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心血管国际医学中心(广东省人民医院)、中医国际医学中心(广东省中医院)、乳腺病国际医学中心(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建设一批具有广东特色和优势的专科学科群。联动港澳优质医疗资源,加速国际先进药械临床应用转化,完善区域医疗资源协同与成果转化共享机制。
夯实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优化医疗卫生机构布局,加强县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保障。实施医疗卫生强基工程,推动县级医院和重点中心乡镇卫生院提档升级,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量占比,合理增加药品品种配备,提高农村居民县域范围内就诊率。深化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城市医疗集团及乡村医疗卫生机构一体化改革,全面建立巡回医疗制度,促进资源共享、机构联动、信息互通、服务衔接。加强基层队伍建设,健全紧密型医共体成员单位人才双向流动机制,推动乡村医生向执业(助理)医师转化,实施基层医疗卫生人才能力提升、大学生乡村医生等专项计划。促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发展。
持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完善卫生强省建设统筹推进机制,健全医疗、医保、医药协同发展和治理机制,加快建设以基层为重点的分级诊疗体系。以公益性为导向深化公立医院编制、服务价格、薪酬制度、综合监管改革,推进医院病房改造和医疗设备更新。实施卫生健康数字化、智能化转型攻坚行动,强化人工智能赋能医疗卫生服务,构建覆盖全民、贯通全域、共享便捷的一体化健康服务平台,推动检验检查结果共享互认。健全中医药服务体系,完善中医药传承创新体制机制,发展中西医协同服务,推进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建设中医药强省。完善医疗机构免陪照护服务规范,满足多元化医疗护理服务需求。引导规范民营医院发展。
第三节 发展面向人民生命健康的生物医药产业
立足生物医药产业优势,深耕基因技术、合成生物、核医疗等新赛道,健全健康服务供给体系,促进产业发展与卫生健康深度融合。
巩固提升生物医药优势领域。系统布局创新药械全链条支持体系,加快构建涵盖基础研究、临床试验、成果转化和产业化落地的全周期创新生态。支持企业瞄准高端仿制药、首仿药、难仿药等细分品种提前布局,保障临床用药可及性与安全性。加快医疗器械高端化国产化进程,聚焦临床诊疗需求,大力发展高端体外诊断设备或试剂、生命监护与支持设备、医学影像设备等重点产业。省市联动建设一批生物医药科技成果转化概念验证中心和中试平台,着力推进科研院所和医疗卫生机构的科技成果高效转化和利用。加强CRO(合同研发组织)、CDMO(合同研发生产组织)等专业化机构的引进和培育,支持有条件的三级甲等医疗卫生机构规范开展生物医学新技术临床研究和转化应用。坚持集群化、特色化发展方向,加快构建布局合理、特色鲜明的生物医药产业集群。
加快布局创新药械新赛道。集中资源发展医疗机构制剂、细胞与基因治疗、医用机器人、海洋生物医药、中医医疗器械、儿童用药、康复辅具等重点细分领域,为疑难重症治疗和健康保障提供新路径。加强新靶点、新机制、新类型放射性药物研发生产,加快发展质子治疗、重离子治疗等高端核医疗装备,谋划建设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医用同位素实验生产设施。依托合成生物等前沿技术,开展类器官、异种器官、器官芯片等核心技术攻关。充分利用生成式人工智能、深度学习等技术,开展新型药物设计和筛选、重组抗体设计和合成等多领域分析研究。重点面向慢性疾病、神经退行性疾病等患者基数较大的病种,以及医疗美容、体重管理等新兴增量市场需求,开展新型创新药物研发和产业化。
擦亮新时代南药金字招牌。发挥岭南中药特色和优势,促进中医药科技创新,提高中药质量,做强做大中医药产业。强化中药资源保护利用,加强原料药集中生产基地及中药材规范化种植养殖基地建设,全面夯实产业链上游供给能力。促进中药院内制剂研发和经典名方成果转化,推广具有临床应用优势的新剂型,扩大中医药在非中医医疗机构的应用。延伸“中药+”产业链,丰富“药食同源”等健康产品供给,满足群众多元化健康需求。推广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打造岭南中医药文化产品。建设国家中医药服务出口基地,推动中医药对外交流与合作。
第四节 建设高水平体育强省
统筹推进群众体育和竞技体育发展,推动体育生活与经济行为深度融合,深入实施体育促进人民健康等“六项行动”(体育促进人民健康行动、体育助力美好生活行动、体育赋能经济发展行动、体育文化软实力提升行动、粤港澳大湾区体育融合行动、“三大球”振兴行动。),推广全民健身,促进全民健康。
构建高水平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加强体育场地设施“嵌入式”建设和智慧化改造,推动向社会低收费或免费开放,提升综合利用效益。推动体育设施建设与城市更新有机结合,有序建设城市体育公园,加强群众身边的运动场地设施布局建设。立足城市资源禀赋,因地制宜发展户外休闲、水上运动、滨海休闲等体育项目。广泛开展“体育进村、运动下乡”,推进新时代乡村体育“四有”(有健身场地、有健身组织、有赛事活动、有健身指导。)惠民工程建设。引导优质自然资源向户外运动安全有序开放,培育一批独具自然特色、彰显岭南文化的高质量户外运动目的地。推动体卫深度融合,普及科学健身知识,促进全民健康素养提升,强化青少年健身普及,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达44%。
大力发展体育经济。实施广东体育产业跃升行动,扩大优质体育产品和服务供给,围绕体育装备、体育用品制造等培育一批知名名牌、龙头企业,发展体育会展、体育经纪等业态,培育更多“体育+”融合模式,创新体育消费场景,推动体育消费全面升级。做大做强岭南特色体育赛事,持续提升省运会、省残运会综合影响力,高水平举办广东省城市足球、篮球联赛,擦亮“省港杯”足球赛、省龙舟锦标赛等传统品牌,做强梅州足球、东莞篮球、台山排球等地方体育优势IP。举办多彩缤纷的群众性体育活动,培育“粤美乡村”系列体育活动,重点打造南粤古驿道定向大赛、佛山“西甲”足球联赛、南海叠滘龙船漂移大赛等乡村特色标杆。推动体育彩票安全健康持续发展。
深化竞技体育改革。改革完善竞技体育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推动粤港澳三地完善协同办赛机制,共建赛事体系,提升竞技体育的综合竞争力和国际影响力。深化体育社会组织改革,培育一批国际知名职业俱乐部。持续深化体教融合,进一步完善后备人才培养体系,畅通青少年运动员成长路径。创新竞技体育发展模式,构建竞技体育多元主体参与格局。围绕国家竞技体育项目发展布局,打造跳水、羽毛球等一批具有世界领先水平的优势项群。健全足球、篮球、排球发展体制机制,支持建设高水平青训基地,促进职业俱乐部健康稳定发展,努力推动“三大球”振兴。
第十七章 落实人口发展战略 促进人口高质量发展
把握人口少子化、老龄化、区域人口增减分化等趋势,完善人口发展战略,加强全方位生育支持力度,以“一老一小”为重点健全覆盖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人口服务体系,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第一节 推动实现适度生育水平
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和激励机制,有效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营造全社会尊重生育、支持生育的良好氛围,建设生育友好省。
优化生育全流程服务。坚持生育友好的政策取向,推动生育支持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各项政策。落实育儿补贴和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探索建立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增强生育保险保障功能,强化生育保险对参保女职工生育医疗费用、生育津贴待遇等保障作用,合理提升产前检查医疗费用保障水平,基本实现政策范围内住院分娩个人“无自付”。扩大生育保险制度覆盖面,推动有条件的地市将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新就业形态人员纳入生育保险。完善生育休假制度,依法延长婚假时长,保障产假、生育奖励假、陪产假、育儿假等生育假期落实到位。深入实施早孕关爱行动、孕育和出生缺陷防治能力提升计划,到2030年,婴儿死亡率、孕产妇死亡率分别下降到3‰、8/10万以下。加强生殖健康服务,推进辅助生殖技术规范有序应用,加强医疗费用保障,提升助产机构服务水平。探索对婴儿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提供资助。
完善家庭发展政策和生育友好环境。培育新型婚育文化,倡导积极婚育观,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和夫妻共担育儿责任,有效治理婚丧嫁娶中的陋习等问题。建立健全以家庭为单位的服务激励机制,支持多子女家庭子女同校就读,鼓励住房保障和购房政策向多子女家庭倾斜。加强产后妇女稳岗支持力度,鼓励用人单位对3岁以下婴幼儿父母职工实行弹性工作制度,营造家庭友好型工作环境。推动公共空间适儿化改造和母婴设备配备。加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建立完善科普体系,多渠道普及科学育儿知识与技能。健全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全方位帮扶制度。加强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完善人口监测体系和预测预警制度。
第二节 促进育幼服务发展
完善托育服务支持保障政策,降低服务成本,提升服务水平,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普惠托育服务需求。
构建育幼服务体系。加快构建以托育综合服务中心为枢纽,托育机构、家庭托育点等为网络的“1+N”托育服务体系,提供方便可及、价格可接受、质量有保障的普惠托育服务。以城市为单元推进普惠托育服务发展,推动普惠机构分类分级认定,完善普惠价格政策,落实税费优惠,开展补助示范试点,研究逐步将重点人群托育服务纳入基本公共服务。实施托育服务质量提升行动,深化医育结合、人才培养、常态化监管,提升托育服务保障水平。
增加普惠托育服务供给。发挥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引领、辐射带动作用,实现地市级全覆盖。充分利用街道、社区现有设施场所等公共资源,统筹建设社区嵌入式托育服务网络,提高公建托位占比。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班,支持用人单位利用存量土地建设托育服务设施。支持社会力量提供多元普惠托育服务,促进民办托育服务发展,满足群众多样化服务需求。
第三节 推进老龄事业发展
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健全养老事业和产业协同发展政策机制,统筹推进养老服务、健康支撑、权益保障和老年人社会参与,促进老有所养、老有所为、老有所乐。
健全分级分类养老服务体系。建立常住地养老服务供给机制,推进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建设,促进养老服务扩容提质增效。推动居家、社区、机构三类养老服务形态协调衔接。健全家庭养老支持政策,依托社区发展以居家为基础的多样化养老服务。发展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培育专业化、品牌化、连锁化社区养老服务机构,优化城市社区“一刻钟养老服务圈”。推进养老机构分类改革,健全公办养老机构运营机制。健全养老服务标准、评价、监管体系,完善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制度,统筹养老服务设施布局。发展互助性养老服务,加快补齐农村养老服务短板。推进养老服务人员队伍职业化建设,提升养老服务综合监管质效。
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贯彻积极老龄观和健康老龄化理念,开展老年健康促进行动,做好老年健康管理服务,提升老年人主动健康能力。推动老年医学科建设,加强老年医学人才培养,创建一批岭南特色老年医院、老年医学中心,改善老年人看病就医体验。推行长期护理保险,健全失能失智老年人照护体系,增加养老护理型床位,扩大康复护理、安宁疗护、医康养结合服务供给,发展“候鸟式”养老服务,不断满足老年人健康需求。
营造老年友好社会环境。实施中华孝亲敬老文化传承和创新工程,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营造孝老尊老助老良好社会氛围。推进适老化和无障碍改造,深入开展“智慧助老”行动,推动涉老高频事项便捷办理和服务场景简便易用,支持城乡社区组织、社会组织为老年人提供更多便利,发展综合为老服务,促进老年友好社区、老年友好城市建设。积极开发老年人力资源,稳妥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优化就业、社保等方面年龄限制政策,拓展适合老年人的多样化工作岗位。丰富老年人教育、文化体育服务供给,推进“银龄行动”志愿服务,扩大老年人社会参与。
促进银发经济发展。谋划布局国家级高水平银发经济产业园区、银发经济集聚区,发展康复辅助器具、抗衰老、养老机器人等潜力产业,培育银发经济产业梯度和互补体系。建设养老科技创新平台,加大创投资源供给,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强化银发产业科技赋能。打造银发经济重点应用场景和消费体验平台,建设一批适老生活体验中心(店)。严厉打击侵害老年人权益违法犯罪行为。引导社会资本积极参与发展银发经济,培育银发经济龙头企业和知名品牌。健全银发经济行业标准,探索建立银发产品认证制度,完善银发经济统计制度。
第十八章 加大保障和改善民生力度 扎实推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
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深入推进“民生十大工程”,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畅通社会流动渠道,提高人民生活品质,共同奋斗创造美好生活。
第一节 全力稳就业促增收
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健全就业促进机制,加快构建就业友好型发展方式,实施城乡居民增收计划,优化收入分配结构,稳步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规模。
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加强产业和就业协同,聚焦产业发展、扩大消费、重大项目、民生服务等领域,加大各类经营主体岗位挖潜力度,促进就业扩容量提质量。积极培育新职业新岗位,充分挖掘服务业、新兴领域吸纳就业潜能,拓展企业就业主渠道,增加公益性就业岗位。筑牢精准高效的就业支持和公共服务体系,强化数字赋能,完善基层就业公共服务网络,建设“家门口”就业服务圈。完善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就业支持体系,推动灵活就业、新就业形态健康发展。完善就业援助工作机制,加强困难群众就业帮扶,推进零就业家庭至少一人实现就业。完善人力资源供需匹配机制,强化择业和用人观念引导,健全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实施大规模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行动,着力解决结构性就业矛盾。巩固创业带动就业保障制度,加大优秀创业项目支持力度,增强就业带动效应。完善劳动标准体系和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健全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制度,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夯实根治欠薪长效机制,落实就业歧视救济机制,持续规范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完善就业影响评估和监测预警机制,综合应对外部环境变化和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发展对就业的影响。
稳步提高城乡居民收入。健全体现效率、促进公平的收入分配制度,构建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制度体系,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推动形成橄榄型分配格局。健全各类要素由市场评价贡献、按贡献决定报酬的初次分配机制,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促进多劳者多得、技高者多得、创新者多得。强化再分配调节机制,优化财政转移支付体系,织密社会保障网,构建科学赈灾赈济体系。更好发挥第三次分配作用,完善慈善领域法规与政策体系,探索慈善有效实现形式,推动互联网慈善创新,畅通社会力量参与慈善渠道。完善劳动者工资决定、合理增长、支付保障机制,健全最低工资标准正常调整制度,促进工资性收入平稳增长。发挥国有企业薪酬制度改革带动作用,以业绩、成果为导向,完善企业工资分配与增收机制。完善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完善体现岗位绩效和分级分类管理的事业单位薪酬体系。落实城乡居民增收计划。多渠道增加城乡居民财产性收入,规范财富积累机制,支持勤劳创新合法致富,鼓励先富带后富促共富。
第二节 完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
强化社会保险在社会保障体系中的主体作用,有效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加强低收入群体兜底帮扶,增强社会保障公平性。
稳步提高社会保障水平。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聚焦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新就业形态人员等重点群体,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与保障效能。加快发展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扩大年金制度覆盖范围,全面推进个人养老金、各类商业养老保险等第三支柱扩面提质增效。深入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省级管理,健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筹资和待遇确定、调整机制,逐步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健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完善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发展商业健康保险,优化药品和医用耗材带量采购制度,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完善多元医保支付体系,健全筹资分担和调整机制。扩大失业、工伤保险覆盖面,规范失业保险待遇申领发放和工伤认定,建立健全职业伤害保障制度。完善就业与失业保险、最低生活保障联动机制,更好发挥社会保障托底保障作用。
增强社会保险体系可持续性。健全社会保险精算制度,健全社保基金长效筹集、统筹调剂、保值增值和安全监管机制。优化社保关系转移接续服务和经办管理服务,促进城乡、区域、群体间保障水平合理衔接。加强参保缴费激励,鼓励有条件的集体经济组织等补助城乡居民参保缴费。落实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制度,推进基本医疗保险省级统筹,巩固失业工伤保险省级统筹,强化医保基金监管。
健全社会救助和福利服务体系。深入推进“物质+服务”发展型综合救助,构建资源有效整合、供需精准匹配、流程标准规范、成效可感可及的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加强社会救助体系与其他政策有效衔接。完善基本生活救助和专项救助制度,健全临时救助制度,动态调整社会救助标准,加强低保边缘家庭、刚性支出困难家庭救助。大力发展服务类社会救助,加强各类社会救助政策统筹衔接。强化社会救助数字赋能和动态监测,实现救助服务智能化、精准化、主动化。完善高龄独居老人、空巢老人、困境儿童等群体服务保障体系,加强和改进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建立健全基本殡葬服务制度,强化殡葬行业公益属性。
第三节 推动房地产高质量发展
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健全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着力稳定房地产市场,全面提升群众居住品质。
提高住房保障水平。坚持以需定建、以需定购,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和供给。进一步完善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配售型保障性住房供应体系,鼓励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更好满足城镇工薪群体和各类困难家庭基本住房需求,因城施策解决新市民、青年等阶段性住房困难,将符合条件的非户籍家庭纳入住房保障范围,实现更高水平住有所居。积极探索配售型和配租型保障性住房房源有效转换、统筹使用。落实保障性住房申请、准入、轮候、配租配售、使用、退出等管理机制,加强全流程管理。持续推进城镇老旧小区、危旧房和城中村改造,支持老旧住房自主更新和原拆原建。
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健全完善“人、房、地、钱”要素联动机制。配套完善商品房开发、融资、销售等机制,持续提升存量房交易便利度,有力有序推进现房销售,支持房地产合理融资。合理安排房地产用地规模和布局,促进土地供应与存量住房、人口变动相协调。推动已出让未开发土地盘活利用,推进处置存量商品房和闲置商办用房,支持符合条件的商办用房兼容商业酒店、研发创新、医疗服务、养老托育、租赁住房等功能,促进商办用房功能拓展和融合发展。因城施策增加刚性和改善性住房供给,增加大户型和小户型两端住房供应,适当建设契合高净值人群需求的高品质住房,更好满足群众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系统推进适应人民群众新期待的好房子、好小区、好社区、好城区建设,推广使用装配式建筑和智能家居,推动住房建设绿色化、智能化发展。规范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培育市场化专业化租赁企业。实施房屋品质提升工程和物业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加强房屋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
第四节 稳步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健全基本公共服务制度,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增强基本公共服务均衡性可及性,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明显提升。
建立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制度体系。制定实施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构建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标准合理、保障有力、多元参与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逐步缩小人群、城乡、区域基本公共服务差距。落实国家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评价标准,探索开展省内均等化程度评价,实施广东省81项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动态调整,持续推进服务标准更新升级,适时纳入群众急需的服务项目,鼓励超大特大城市结合自身实际编制市级标准,加强城市间标准统筹。推动更多公共服务向基层下沉、向农村覆盖、向边远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
全面推进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健全按常住地登记户口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制度,推进户籍准入年限同城化累计互认,健全以公民身份号码为标识,与居住年限相挂钩的非户籍人口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在人口集中流入城市规范实施以就业居住年限为主要条件的紧缺基本公共服务梯度供应,逐步减少梯度层次和差异。全力保障随迁子女在义务教育阶段享有公平教育机会,落实持居住证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逐步将未落户常住人口纳入常住地儿童关爱、社会救助等范围。全面深化事业单位改革,优化公共服务领域事业单位结构布局,做到保基本、补短板、兜底线。持续健全“钱随人走”财政转移支付机制,促进资金分配与人口流动挂钩。
第五节 促进各类群体共享发展
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关心支持妇女儿童和青年发展,加强退役军人保障工作,完善残疾人关爱服务体系。
促进妇女全面发展。持续改善妇女发展环境,保障妇女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中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保障妇女平等受教育权利,提升妇女受教育年限和科学素质水平。提升妇女卫生健康服务水平,完善宫颈癌、乳腺癌综合防治体系和救助政策。依法保障农村妇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支持妇女参与基层治理。建立健全贫困妇女、残疾妇女、留守妇女、老龄妇女等特殊妇女关爱服务体系。落实法规政策性别平等评估机制,完善性别统计监测制度。严厉打击侵害妇女人身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
保障儿童优先发展。践行儿童友好理念,切实保障儿童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和参与权。完善儿童健康服务体系,推进儿童近视、超重肥胖和孤独症等早筛早查早干预,全面实施适龄女童国家免疫规划人乳头瘤病毒(HPV)疫苗免费接种,丰富儿童用药品种。加强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完善农村留守儿童、流动儿童、孤独症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健全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机制。落实未成年人监护制度,强化未成年违法犯罪预防和治理,有效防治学生欺凌,加强未成年网络保护,完善未成年人综合保护体系。高质量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完善青少年综合服务平台,营造关心关爱下一代的社会环境。
支持青年成长发展。健全青少年保护地方性法规体系,加强青少年权益保障工作。建立实施促进青年身心健康长效机制,优化青年成长环境。加强广大青年的理想信念教育,深化新时代中国青年科技创新、乡村振兴青春建功等行动,支持青年在各领域各方面工作中争当排头兵和主力军。帮助青年解决求学工作、创新创业、婚恋生育、住房保障、社会融入等实际困难。完善青年群体利益表达和诉求响应机制,拓展青年有序参与基层治理渠道。推动支持青年发展理念有机融入城市规划建设、产业布局、公共服务、文化环境、社会治理,持续深化青年发展型城市建设。
强化退役军人服务保障。深化退役军人管理保障改革,完善组织管理、工作运行和政策制度体系。健全优抚待遇确定和调整机制,加强优待项目统筹管理,完善退役军人帮扶援助和法律服务体系。完善优抚保障体系,深化优抚医院、光荣院改革,完善优抚医疗康养体系。做好军休人员分类保障,优化军休机构布局,推进“区域军休中心+军休所+退役军人服务站”服务保障网络建设。完善退役军人移交安置措施办法,推进退役军人高质量安置。打造提升学历教育、强化技能培训、拓宽就业渠道、优化创业扶持“四位一体”工作格局,促进退役军人高质量充分就业。健全退役军人荣誉激励和表彰奖励制度,积极开展双拥模范创建活动。加强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大力弘扬英烈精神风尚。
提升残疾人关爱服务水平。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和关爱服务制度,加强残疾人公共法律服务和司法保护,促进残疾人事业全面发展。完善残疾人社会福利制度,健全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护理补贴制度及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健全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补贴制度。提高残疾人基本民生保障水平,强化对重度残疾、多重残疾、一户多残等群体兜底保障。扩大残疾人社会保险覆盖范围,提升残疾人职业素养和就业创业技能,拓展残疾人就业渠道,维护残疾人劳动权益,促进残疾人就业增收。健全残疾预防和健康管理工作体系,完善残疾人社区和家庭支持,推动残疾人康复、托养照护、教育、文化体育等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第十九章 全面推进依法治省 建设更高水平法治广东
坚持依法治省,协同推动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在更高起点上推进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以高质量法治保障高质量发展。
第一节 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
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优化重点、新兴领域立法供给,以良法推动改革、促进发展、保障善治。
完善立法工作格局。加强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从法规制度上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到全面贯彻和有效执行。充分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地位,健全人大牵头起草重要法规草案机制,强化立法规划计划统筹作用,完善备案审查制度,维护国家法治统一。注重发挥政府在立法工作中的依托作用,加强政府立法制度建设。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支持和引导各方参与立法,健全立法机关和社会公众沟通机制,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民意“直通车”作用,积极推进立法协商。
健全立法工作机制。优化立法立项、起草、论证、协调、审议机制,增强立法规划计划科学性、协同性和实施刚性。建立健全立法与改革相适应、相衔接的机制,及时把改革经验上升为法规规章制度。加强立法审查,提高地方立法质量,防止重复立法、盲目立法以及法规规章文件化。优化协同立法模式,探索区域协同立法,创新推进“小快灵”、“小切口”立法。优化行政职权调整的程序和方式,完善放权赋能长效机制。
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有效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加强粤港澳大湾区、城乡区域、生态文明、民生福祉、社会治理、经济建设等重点领域和人工智能、数据、低空经济、智能网联汽车、生物医药等新兴领域立法供给,促进新质生产力发展、推动全面深化改革、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支持深圳、珠海、汕头用足用好经济特区立法权。及时推动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的立改废释工作。
第二节 推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
全面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的法治政府,健全公正执法司法体制机制,加强执法司法各环节全过程有效制约监督。
推动政府依法履职尽责。推进政府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促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严格履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落实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年度目录制度。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完善制定管理、合法性审查、备案审查和动态清理等工作机制。强化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运作机制。完善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机制,健全行政复议体制机制,推进行政裁决工作。强化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加强领导干部依法办事监督检查,积极推动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
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健全行政执法监督、行政执法责任制等法规制度,建立省市县镇全覆盖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体制机制,完善综合执法机构与行业管理部门协同配合机制。优化行政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推动行政执法标准跨区域衔接。完善基层综合执法体制机制,优化赋权乡镇(街道)实施执法事项。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素质。健全规范涉企执法长效机制,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加强“粤执法”平台建设。
提升司法质效和公信力。持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规范司法权力运行,完善司法公正实现和评价机制,提高司法裁判公正性、稳定性、权威性。依法保障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强化检察监督,加强公益诉讼。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提升刑罚执行质效。深化执行体制改革,有效解决“执行难”问题。健全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双向衔接制度,探索建立行政执法与司法信息共享机制,推进政法工作数字化平台建设,强化跨部门执法司法协同和监督。加强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广州互联网法院等专门审判机构建设。
第三节 推进法治社会建设
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营造全社会崇尚法治、恪守规则、尊重契约、维护公正的良好环境,夯实全面依法治省社会基础。
加强全社会法治宣传教育。实施公共法律服务规范提升三年行动,实施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持续深入开展全民普法。强化宪法宣誓、宪法纪念等制度的教育功能,推动宪法宣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深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推进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加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深化预防和治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强化开展专门教育和矫治教育。运用新技术新媒体推进精准普法,增强法治宣传教育针对性实效性。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持续打造岭南特色法治文化品牌。
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完善普惠性法律公共服务,健全法律服务资源依法跨区域流动机制,推动公共法律服务便捷化、智能化、精准化。优化法律服务资源布局,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基本公共法律服务。深化律师制度改革,健全律师行业准入、评价、监管体系,完善充分发挥律师职能作用的制度体系。深入推进公证、仲裁、调解、司法鉴定制度改革创新。推动法律援助供给更加精准有效,完善法律咨询服务机构监管制度。
第二十章 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 建设更高水平平安广东
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把安全发展贯穿各领域全过程,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守住安全发展底线,坚决守牢国家安全“南大门”,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
第一节 深入推进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建设
巩固集中统一、高效权威的国家安全领导体制,完善国家安全法治体系、战略体系、政策体系、风险防控体系,夯实国家安全基础,增强维护和塑造国家安全战略主动。推动广东国家安全重点领域和重要专项协调机制高效运转,提高应急应变效能。强化国家安全责任落实,加强各领域各要素各层面协调联动。锻造实战实用的国家安全能力,把捍卫政治安全摆在首位,坚定维护政权安全、制度安全、意识形态安全,严厉打击敌对势力渗透、破坏、颠覆、分裂活动。维护重点领域国家秘密安全。完善广东涉外国家安全相关机制,构建海外安全保障体系,加强反制裁、反干预、反“长臂管辖”斗争,维护广东居民、法人在海外合法权益。加快新兴领域战略能力建设,健全前沿科技成果“民参军”快速通道,推动新质生产力同新质战斗力高效融合、双向拉动。强化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积极参与先进国防科技工业体系建设和布局优化。加强国防建设军地对接,推动重大基础设施全面贯彻国防要求,增强国家经略南海服务保障能力。坚持军民一体、平战一体,加快国防动员能力建设,加强后备力量建设,统筹国防动员和应急管理体系,深化力量队伍、重要设施和通用装备共建共享。深化人民防空管理体制改革,构建城市和重要目标防护并重的现代人民防空体系。推进党政军警民合力强边固防,深化“智慧边海防”建设。加大国家安全宣传教育力度,筑牢人民防线。深化全民国防教育,巩固军政军民团结。
第二节 保障经济重点领域安全
加强经济重点领域国家安全能力建设,确保粮食、能源及新兴领域安全可控,守牢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
保障粮食安全。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实施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工程,加强粮食生产技术攻关。加强粮食购销和储备管理,保持地方政府粮食储备规模相对稳定,优化储备品种结构和区域布局,抓好粮食市场化收购和产销合作,拓展多元化粮食进口渠道。加强粤港澳大湾区和重点城市粮食应急保障中心建设,建立健全粮食紧急疏运机制、异地储备应急调运机制。优化调整粮食储备仓储设施布局,提升绿色储粮水平,全面推进仓储管理现代化。持续推动“3+5”粮食物流核心枢纽和关键节点(“3”为广州、深圳、东莞3个核心枢纽承载城市,“5”为汕头、佛山、湛江、茂名、肇庆5个关键节点城市。)建设,有效提升应急分拨集散和通道衔接能力。培育大型骨干粮食企业,形成链主引领、配套完善的粮食产业体系。推进粮食全链条节约减损。加强粮食流通监管体系建设,建立监管新模式。
保障能源安全。统筹国际、国内资源,加强煤炭、天然气等一次能源供应保障。加快提升新能源安全可靠替代能力,优化支撑性电源布局,推动油气资源增储上产,提升能源自主保障能力。加强能源储备能力建设,健全政府和企业、实物和产能多元互补、协同联动的能源储备体系。夯实能源安全稳定运行基础,健全能源保供中长期合同制度,加强能源供需形势动态监测和预测预警,强化能源需求侧管理。推动完善分层级分领域应急预案,做好能源重大基础设施和关键环节风险管控,全面提升能源行业对极端天气、尖峰负荷、能源供应短缺等情况的应急处置能力。健全能源安全生产协调机制,建立以信用为基础的能源安全生产监管机制,推动安全监管向数字化智能化转型。
保障新兴领域安全。健全网络生态治理长效机制,建设智能化网络安全监测预警平台,持续开展“清朗”系列行动。深化网络空间安全综合治理,加强个人信息保护。建立数据分类分级管理制度,健全数据全生命周期安全防护体系,推进容灾备份体系建设,完善数据跨境流动安全管理制度。推进新技术新应用安全治理,加强人工智能治理,构建人工智能安全评估、监测预警响应机制,建立人工智能伦理安全准则和监管框架,建设粤港澳大湾区生成式人工智能安全发展联合实验室。持续加强生物安全能力建设,健全生物安全监管预警防控体系,推进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国门生物安全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加强核、太空、深海、极地、低空等新兴领域国家安全能力建设。
第三节 提高公共安全治理水平
全面织密织牢公共安全防护网,完善公共安全体系,推动公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提高公共安全治理和本质安全水平。
完善社会治安整体防控体系。落实维护社会稳定责任,发展壮大群防群治力量,健全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开展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问题排查整治,深化教育、金融放贷、市场流通等重点行业领域整治。依法惩处违法犯罪,加大预防和打击电信网络诈骗、毒品犯罪、暴力恐怖活动等力度。加强重点人群服务管理,严防个人极端暴力等案(事)件。
完善应急管理体系。完善大安全大应急框架,提高监测预报预警水平和防灾减灾抗灾救灾能力。加快自然灾害监测预警网络建设,常态化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强化自然灾害风险源头管控。实施防火灭火能力提升、防汛抗旱水利、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和避险搬迁等灾害防治工程。打造水陆空一体的联合救援和综合防治体系,完善公共消防安全体系,优化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强化极端事件应急演练,提高强台风、群发性地质灾害、地震、桥梁隧道垮塌、高层建筑和经营性自建房火灾等灾害应急管理能力。着力提升基层应急管理和智慧应急水平,优化省、市、县三级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打造应急物资多元化供应网络。深化气象、海上搜救、地震风险防治、海洋灾害风险预警合作,不断完善粤港澳大湾区应急管理合作机制。
提高安全生产水平。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完善安全生产风险排查整治和责任倒查机制。提升重要基础设施本质安全水平,加快矿山、危化学品、特种设备等领域高风险工艺和设备淘汰更新,推动工业机器人、智能装备在危险工序广泛应用。健全交通运输、建设施工、消防、特种设备等领域安全治理体系,及时调整完善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监管职责,实施安全生产治理能力提升工程,推进安全监管数字化转型,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
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健全食品药品安全全链条全过程监管机制,落实行业监管、属地管理、企业主体的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体系,加大违法行为惩戒力度。推广食品安全数字化溯源体系,探索食品网络交易违法行为智能监测。深化食品抽检制度改革,全面实施特殊食品体系检查,建立完善食品安全检查员制度。强化药品全生命周期技术支撑能力建设,加强高风险药品抽检抽查和药物警戒,探索开展疫苗和血液制品等重点品种生产数字化监管。完善药品监管数据库,构建网络交易监测体系,促进粤港澳大湾区生物医药监管协同。
第四节 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
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
推动形成多元共治社会治理格局。健全社会工作体制机制,推进社会治理平台建设。加强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新就业群体党的建设,夯实新兴领域党建工作基础。加强社会组织培育管理,推动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发展。加强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和基层政权建设,全面落实和执行乡镇(街道)履行职责事项清单,健全村(社区)工作事项准入制度,建好服务中心、邻里中心、活动中心。引导各方有序参与社会治理,有效拓展外来人口参与社会治理的途径和方式,深化“一网统管”建设,推进网上网下协同治理。搭建多元共治平台,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向多部门联动融合共治转变。加强基层服务管理力量配置,完善服务设施和经费保障机制,健全编外聘用人员管理监督制度。加强新时代见义勇为工作。
夯实社会治理群众基础。改进各类社会群体服务管理,关心关爱困难、弱势群体,依法保障群众合法权益。加强社会工作者队伍建设,提高专业化服务水平,发展社会工作服务、志愿服务,进一步擦亮“志愿广东”品牌。深化12345热线平台“即接即办”改革,强化“粤省事”等公共服务平台功能,推动“民有所呼、我有所应”。发挥市民公约、村规民约等作用,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
提升社会矛盾纠纷预防化解能力。完善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机制,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持续深化“1+6+N”(“1”指综治中心,“6”指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以及“粤平安”云平台和综合网格,“N”指其它综治力量。)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建设,深入推进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和高效运作,进一步完善“雪亮工程”。深化网格化管理,强化矛盾纠纷排查、发现、预警、化解等功能,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推进解纷力量资源整合。充分发挥信访监督作用,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持续开展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加强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推动矛盾纠纷前端防范化解。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和危机干预机制,培育自尊自信、理性和平、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
第二十一章 加强规划实施保障
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进一步健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制度体系,完善规划实施保障机制,强化重大项目支撑作用,形成推进规划实施的强大合力。
第一节 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
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提高党领导经济社会发展能力和水平,为规划实施提供强大动力和根本保障。
强化思想政治引领。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加强党对规划实施全过程的领导,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实到位。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健全省、市、县、镇“四级联动”培训机制,持续用党的创新理论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深入实施基层党组织建设强基工程,深入推进南粤党员先锋工程,不断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确保上下贯通、执行有力。
坚持用改革精神和严的标准管党治党。树立重实干、重实绩、重担当的鲜明导向,选优配强各级领导班子,扎实推进公务员队伍建设基础性工程,深入实施干部现代化建设能力提升计划,健全有效防范和纠治政绩观偏差工作机制,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常态化,打造党性过硬、视野开阔、善于创新、真抓实干的干部队伍。充分发挥全面从严治党引领保障作用,把正风肃纪反腐贯穿权力运行全过程,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入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深化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建设清廉广东。
凝聚人心汇聚力量。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打造全过程人民民主省域样板,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健全基层民主制度。更好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作用,充分发挥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新的社会阶层人士作用,共同推动全省“十五五”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和战略任务顺利完成。
第二节 推进规划体系建设
加强省内各级各类规划管理,健全规划衔接协调制度,形成统一规划体系合力。
强化发展规划统领作用。省发展规划居于省级规划体系最上位,是全省其他各级各类规划的总遵循。更好发挥省发展规划战略导向作用,健全完善以省发展规划为统领,空间规划为基础,专项规划、区域规划为支撑的全省规划体系。省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和市县规划要依据省发展规划编制,省级空间规划要根据省发展规划适时调整。
加强各级各类规划衔接。完善省级各类规划编制清单管理制度,报请省委、省政府批准的规划须与省发展规划进行衔接,确保省级各类规划与本规划在主要目标、发展方向、总体布局、重大政策、重大工程、风险防控等方面相协调。完善对市县规划的指导和衔接机制,市级发展规划须按程序报送省发展改革部门进行衔接,确保市县规划与上位规划、上级规划协同一致。统筹各级各类规划编制,精简数量、提高质量,根据地方实际建立完善市、县各类规划编制清单,避免交叉重复、增加基层负担。
第三节 健全规划实施机制
明确规划实施责任分工,做好监测评估,强化年度计划与发展规划衔接,健全规划动态调整机制。
落实规划实施责任。各市、各部门要根据职能分工,对约束性指标和公共服务、生态环保、安全保障等任务,强化责任分解落实;对预期性指标和产业发展、结构调整等任务,创造良好政策、体制和法治环境。省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要滚动落实规划各项任务,将规划主要指标分解纳入年度计划指标体系并做好跨年度平衡。
加强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监督。开展规划实施动态监测、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鼓励开展第三方评估,并依法向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规划实施情况,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发挥纪检监察机关和审计机关对推进规划实施的监督作用。强化规划权威性、严肃性,未经法定程序批准,不得随意调整更改。
第四节 强化政策和项目支撑
突出规划引领,构建各类政策与规划的协同机制,强化重大项目载体作用,有力保障规划实施。
强化政策协同保障。加强财政、货币政策协同,发挥好产业、价格、就业、消费、投资、贸易、区域、环保、监管等政策作用,确保各类政策同向发力,合理配置公共资源,积极引导社会资源。强化逆周期和跨周期调节,健全预期管理机制,强化政策实施效果评价。加强经济形势分析研判,强化政策研究储备。优化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
强化重大项目支撑。围绕国家和省的重大战略、重大生产力布局,梳理形成新质生产力发展、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城乡融合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绿色低碳转型和重点领域安全保障等6个方面109个重大项目(工程包),按照接续推进、新建开工、前期工作和研究论证等四大类别推进实施。坚持项目跟着规划走、资金和要素跟着项目走、监管跟着项目和资金走,组织编制省重点项目年度计划,强化重大项目调度和协调,加快规划确定的重大工程项目审批核准,优先保障规划选址、用地用海和资金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