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5-07 15:57
5月7日,国家卫健委等八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改革完善儿童用药供应保障机制的实施意见》。意见明确,医保支付方式改革适当向儿童倾斜,支持商业健康保险开发儿童保险保障产品,鼓励将创新药、罕见病用药纳入保障范围。
针对儿童用药研发难题,意见提出加强审评审批全过程充分沟通交流,对儿童专用创新药早期介入、研审联动,允许滚动提交资料。对鼓励研发申报儿童药品清单和鼓励仿制药品目录中的药品,相关部门予以优先审评审批,优先纳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按程序纳入国家医保药品目录。
意见鼓励支持国家医学中心、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和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等儿科研究型病房建设,探索组织建立全国儿童临床试验协作网和跨机构伦理审查机制,推动将已有中国成人数据的药品安全外推至中国儿科人群。
为完善儿童用药临床应用,意见支持符合条件的儿科相关医疗机构、行业学(协)会等按规定提出增加和补充完善说明书中儿童适应症、用法用量等重要信息。国家卫生健康委将牵头制定儿童用药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修订中国国家处方集(儿童版),探索适时制定国家儿童基本药物目录。
在规范医疗机构儿科制剂使用上,国家卫健委将会同国家药监局对临床确有需要、而市场上没有供应或者没有供儿童使用的剂型、规格的儿童用药,制定儿童常用医疗机构制剂清单。
针对短缺药品监测和保障供应,意见支持小品种药(短缺药)集中生产基地的定点生产品种纳入更多儿童用药,丰富中央和地方两级储备中的儿童用药。季节性传染病流行高发期间,加强抗病毒、解热镇痛等儿童常用药品供应保障。此外,持续做好临时进口工作,保障罕见病、重大疾病等特殊人群用药。
在健全支付管理体系方面,意见明确,在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中,分组采购儿童专用药与成人用药,优化差比价规则,激励儿童适宜剂型、规格的供应。
国家卫健委会同多部门将建立跨部门信息共享、沟通会商和协同机制,分别按照职责推进儿童用药研发、注册、生产、使用、报销等全链条政策衔接协同,形成工作合力,以点带面推动解决行业重点、难点问题,更好满足儿童用药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