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5-20 14:07
近期,朝阳区消防救援支队聚焦辖区重点单位、关键环节,组织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执法检查,依法查处6起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对6家单位采取临时查封强制措施。
当日,消防执法人员兵分多路,深入团结湖、劲松、香河园、朝外、双井等多个街道,对餐饮、物流等重点场所开展专项检查,重点排查消防安全许可、安全出口设置、消防设施运行、疏散通道畅通等关键环节,精准揪出各类消防安全隐患。
检查中发现,团结湖街道某餐饮服务单位未经消防救援机构许可,擅自投入使用、营业,违反消防安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该单位使用性质为餐饮,属于公众聚集场所,场所建筑面积450平方米,存在未经消防救援机构许可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的“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救援机构许可的,不得投入使用、营业”。
劲松街道、香河园街道各有一家单位存在安全出口数量不足问题,该隐患直接影响火灾发生时人员快速安全疏散,极易引发群死群伤事故,风险隐患突出;在朝外街道的两家物流和清洁服务单位,执法人员检查发现其地下第3层仓库内存放大量可燃纸质物品、纺织物等,属于丙类库房,但场地防火墙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均不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相关要求,防火分隔能力严重不足;在双井街道某健身服务单位,执法人员发现其地上第4层厨房设置的冷库使用聚苯夹心彩钢板搭建,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不达标,存在严重火灾隐患。
“这些隐患看似不起眼,实则是威胁公共安全的‘定时炸弹’。”朝阳区消防救援支队一大队大队长杨洋表示,支队始终坚持“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工作原则,对排查发现的各类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坚决依法从严查处、绝不姑息迁就,倒逼各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消防执法人员当场向各单位负责人指出隐患具体危害,详细解读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6家单位采取临时查封强制措施,并依法下达法律文书,明确整改标准、整改时限及相关法律责任。各单位负责人均表示,将深刻吸取教训,正视自身存在的问题,严格按照消防部门要求,立即组织开展全面整改,尽快消除安全隐患,同时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员工消防安全培训,切实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