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提高执行中财产查控、处置质效,提升廉政风险防控水平,依法保障当事人、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依据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财产线索接转中心工作指引要求,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设立财产线索接转中心,负责登记受理申请执行人或案外人提供的财产线索,承办法官不得直接接收财产线索。为方便申请执行人、案外人提交财产线索,海淀法院现将线索提交方式公示如下:
一、通过12368提交
申请执行人或者案外人可通过12368热线提供财产线索。
二、现场提交
申请执行人或案外人可至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第二办公区(北京市海淀区彰化路18号冠方大厦)一层执行办公大厅财产线索接转窗口提交。
三、通过邮寄方式提交
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彰化路18号冠方大厦海淀法院执行局执行案件财产线索接转中心收,邮编:100097
四、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提交
电子邮箱:ccxsjzzx@163.com
五、通过拨打专线电话方式提交
联系电话:82956014,接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温馨提示
提交的财产线索应明确财产所有权人、财产类型、财产具体位置等详细信息以及财产所有权人与被执行人的关系(如不动产应明确所有权人、坐落位置、不动产权证号、登记机关;车辆应明确所有权人、车牌号码、车辆型号及下落;银行存款应明确对应户名、账号及开户行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