搭建虚假期刊网站,谎称“代发论文”,俩骗子被判刑
北京日报客户端 | 记者 孙莹

2026-06-03 11:09 语音播报

城事

论文发表是职称评定、学子求学以及科研工作者职业生涯的关键环节。一些不法分子也嗅到“商机”,炮制“代发论文”等骗局实施精准诈骗,严重扰乱学术秩序,侵害他人财产权益。西城法院近日审结一起典型案件,两名被告人通过搭建虚假学术网站,谎称可在各类期刊快速刊发文章诈骗钱财,被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022年8月,被告人张某搭建虚假网站,冒充期刊编辑部编辑,打着有“内部合作渠道”能在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并保证“录用见刊”的幌子,骗取被害人信任,以版面费、审稿费为由诈骗3600元。

这一次得手让张某尝到了甜头。2024年4月至9月,张某伙同杨某搭建多个虚假期刊网站,伪造样刊杂志,并大范围推广引流,谎称可代理作者在多个国家级、省级正规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骗取多名被害人共计17000余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单独或伙同杨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构期刊发表服务,骗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经构成诈骗罪。被告人利用他人对于在学术期刊发表文章的迫切心理,搭建虚假网站,通过精准引流实施诈骗,甚至伪造“录用通知”“期刊样刊”等材料,主观恶性明显,社会危害性较大。

最终,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判处杨某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8千元。一审判决后,二人均未上诉。

承办法官张冰洁表示,此案是当前学术服务领域诈骗的典型缩影。不法分子抓住部分群体急于发表学术成果,又对期刊投稿渠道不熟悉的特点,通过伪造官方期刊网站、虚构“编辑内部合作”“绿色通道快速见刊”等话术骗取信任,不仅侵害群众财产权益,更扰乱了正常的学术出版秩序。

法官提醒科研工作者、职称参评人员,尤其是正处于毕业季的学子:

第一,学术成果发表务必通过正规渠道。期刊官方网站、官方投稿系统、编辑部公开联系方式是唯一合规的投稿途径,切勿轻信社交平台、二手交易网站上的“代发中介”“内部渠道”“包过包发”等虚假宣传。

第二,投稿前务必核实期刊及投稿渠道真实性。如需确认期刊合法性,可登录国家新闻出版署官网,通过“期刊/期刊社查询”入口输入期刊名称核验正规刊号;如需确认投稿渠道真伪,可通过期刊版权页标注的官方电话、邮箱直接联系编辑部核实,切勿点击不明链接、扫描非官方二维码跳转至仿冒网站投稿。

第三,一旦发现被骗请第一时间留存证据维权。若遭遇诈骗,应立即保存聊天记录、转账凭证、虚假网站截图和录用通知等全部证据,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案,配合调查工作,尽可能挽回财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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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王雯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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