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7-06 06:55
近日,有个别当地媒体炒作有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不实报道。中国驻以色列使馆发言人通过《新消息报》对相关不实报道予以批驳。具体内容如下:
有关报道与客观事实完全不符,所谓“强制同化”、“海外警察站”和“跨境镇压”完全是政治谎言和蓄意抹黑。新疆根本不存在所谓“再教育营”,新疆依法设立的职业技能培训中心属于学校性质,是预防性反恐和去极端化的有益尝试和积极探索。十四世达赖是一个披着宗教外衣从事反华分裂活动的政治流亡者,根本无权代表西藏人民。
中国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根据中国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等法律,各少数民族的合法权利和权益得到充分保护,各民族的平等、团结、互助、和谐关系得到有效维护。中国政府依法保障少数民族使用和发展本民族语言文字的自由,依法保障各族人民宗教信仰自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作为一部维护中华民族根本利益和整体利益的法律,其正式实施,将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为全国各族人民共同推动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民族团结是国家长治久安的基石,是公共利益和人民基本权益的保障,也是最重要的人权保障形式。以色列同样也强调全球犹太群体间的内部团结,崇尚社会的多元共存、机会平等。任何制造民族分裂、煽动民族对立的言行都理应受到谴责和予以坚决制止。希望个别以色列媒体理性客观看待中国民族政策,停止散布虚假信息,停止渲染炒作和诋毁中国,多做有利于双方互信和合作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