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法典施行首案宣判!不唯分贝,守护千家万户的安宁
北京晚报 | 记者 李霞

2026-08-18 14:46 语音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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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频噪声扰民,法律到底能不能管,又该怎么管?近日,全国首例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的低频噪声污染责任纠纷案,在浙江衢州衢江区人民法院开庭并当庭宣判。案件打破噪声认定“唯分贝论”,用司法裁判确立“达标不等于免责”的重要规则。

据央视新闻报道,原告章女士居住在被告水产商铺楼上。商铺内多台抽水泵、增氧泵24小时运转,产生的低频振动噪声经楼板传导,严重影响章女士夜间休息。多次协商无果后,章女士诉至法院。最终,法院判令商户限期完成设施设备降噪减振整改,并赔偿相关损失。

法官现场勘验噪声。图据报道

过去提到噪声污染,居民最先想到的往往是“多少分贝”。分贝当然重要,噪声排放标准是行政监管不可缺少的尺度。但现实生活中,噪声远比一个数字复杂。尤其是低频噪声,声音不大,却传播距离远、穿透性强,甚至能沿着墙体、楼板持续传导。白天环境嘈杂,低频噪声不明显,一到夜深人静便格外突出。对于身处其中的居民而言,低频噪声可能导致一夜又一夜难以入睡,而普通检测设备、短时间检测数据,却未必能完整反映这种困扰。

倘若只问一句“超标了吗”,就可能出现一种尴尬局面:居民明明睡不着,经营者却拿着一张“达标”结果说自己没有问题。本案审理中,被告也提出抗辩,暂无检测报告证实噪声超标,不应认定构成噪声污染。数字“达标”了,生活却被打扰了;程序走完了,安宁却没有回来。这一争议,直击噪声治理长期存在的现实难点——认定噪声污染,是否只能以分贝超标作为唯一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给出解法:本法所称噪声污染,是指在工业生产、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和社会生活中超过噪声排放标准或者未依法采取防控措施产生噪声,并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的现象。这意味着,判断是否构成噪声污染,不再只盯着检测设备上的数字,还要看经营者有没有尽到必要的防控义务,更要看噪声是否实质影响了他人的正常生活。

噪声认定从只看“多少分贝”走向综合判断“是否真正扰民”,让那些“听得见却测不出”“受影响却难举证”的困境,有了被法律支持的机会。当然,“达标不等于免责”并不意味着只要有人觉得吵,经营者就必然担责。邻里生活、商业经营难免产生声音,司法仍需综合噪声持续时间、防控措施、实际影响等因素作出判断。打破“唯分贝论”,不代表走向“唯感受论”,而是在客观标准与现实影响之间寻找更合理的公约数。毕竟群众维权不可能全部走向诉讼,让墙体不再震颤,让卧室重归宁静,既需要司法为受扰群众撑腰,也期待行政监管跟上新法典的精神,打通治理链条。

城市越密集,居民对安静的期待越具体。生态文明从来不只关乎远山近水,也关乎每个人的生活环境。守护普通人居家安睡的权利,同样是生态环境治理应有的尺度,是法治温柔的底色。


编辑:李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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