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多家药企、46次行贿、1.84亿!国家医保局点名这起案件
北京日报客户端 | 记者 柴嵘

2026-09-13 10:00 语音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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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3日,国家医保局通报医疗机构涉医药购销商业贿赂案:河北医科大学第二医院工作人员先后收受商业贿赂46次,单次最大涉案金额1658万元,持续时间最长达11年,累计涉案金额1.84亿元。

分析发现,超过30家医药企业长期对河北医科大学第二医院工作人员行贿。其中河北祥恩医疗器械贸易有限公司、北京金凯惠医疗器械有限责任公司、河北明视医疗器械贸易有限公司、石家庄尚道轩医疗器械商贸有限公司等11家企业涉及单位行贿罪。河北祥恩医疗器械贸易有限公司为向河北医科大学第二医院销售价格虚高的医疗耗材,累计向该医院工作人员行贿2064万元。涉案医药产品以人工晶体、药物洗脱支架系统、快速交换球囊扩张导管、心脏起搏器和生物可吸收医用膜等医用耗材为主,约30余种,累计贿赂金额约1.74亿元。涉案药品还有10种,包括注射用萘普生钠、奥拉西坦注射液、注射用兰索拉唑和盐酸纳美芬注射液等,累计贿赂金额约1000万元。

国家医保局表示,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灰色利益盘根错节。一方面,非法药企用贿赂收买医师的处方权,用贿赂剥夺患者享受质优价宜医疗服务的合法权利,既刻意虚高报价,为行贿营造空间,又制造舆论贬低集采,刻意营造“高价才是好货”的标签来带节奏,为高价行贿药械进医院、受贿医师使用高价的行贿药械铺路。另一方面,少数医疗机构内多人多次长期收受数十家医药企业贿赂,且受贿行为持续十多年,“不买对的,只买贿的”,也值得医院管理者警醒,值得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重视。

国家医保局已将上述案源信息通报至河北省医保局,作为对涉案企业开展价格招采信用评价和对相关定点医疗机构开展飞检的重要线索依据。下一步,该局将持续优化价格招采信用评价制度,同时坚定不移持续优化完善集采制度,持续加大定向飞检力度,坚决挤压医药带金销售的非法空间,切实剔除药械价格虚高水分。同时,该局也提醒相关定点医院不断加强自身内部控制,不要甘当“带金销售”的围猎目标,切实维护参保就医人员的健康权益,保护医护人员不受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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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孟紫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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