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9-15 14:43
据央视新闻消息,记者9月15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副总裁于泽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经最高人民检察院交办,北京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于泽作出逮捕决定。近日,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已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于泽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于泽利用担任太平保险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太平保险有限公司市场总监,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助理总经理,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副总经理,党委书记、总经理,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裁兼任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总裁,人保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延伸阅读——
最高法、最高检《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