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9-19 14:56
共享充电宝因流通广、使用频次高,违规使用问题备受关注。近期,北京市石景山区检察院针对共享充电宝开展公益诉讼监督并制发检察建议。北京日报客户端记者了解到,行政机关依法查处并责令23家共享充电宝企业更换200余处租借点的共享充电宝,共计更换1300余块。
商超内发现未经CCC认证等违规共享充电宝
依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关于对锂离子电池等产品实施强制性认证管理的公告》,共享充电宝须经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下称“CCC认证”)并在机身标注CCC标志,才能用于租借等经营性活动。
“今年以来我们调查发现,仅石景山区的共享充电宝租借点位就有千余个,涉及20余个品牌,既有投放在大型商超、交通枢纽、运动场馆等人员密集公共场所,也有写字楼、教育机构等办公、消费场景商家自购使用的情形。”石景山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官张照天告诉记者,因分布广泛,加上共享充电宝异地归还、跨区域流通的特点,难以全面溯源排查,致使安全隐患可能无处不在。为此,该院研发“共享充电宝产品质量安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以此汇集共享充电宝小程序及官网内容、12345热线投诉举报、充电宝召回情况等信息,与国家CCC认证数据进行比对。
调查发现,包含知名品牌在内的多家企业,在多处人员密集的大型商超内投放、使用未经CCC认证、机身未标注CCC认证标志的共享充电宝开展经营。
200余处租借点更换“问题”充电宝
此外,充电宝机身虽标注“CCC认证”,但对应认证已注销的问题同样突出。
近日,在一家诊所内的共享充电宝租借点,北京日报客户端记者看到,柜面上摆放着诊所合作方提供的两款共享充电宝设备。在其中一个品牌的共享充电宝上,标注着“CP35E”型号,但通过有关中国质量认证查询,该型号已被注销认证。
“部分共享充电宝虽标注CCC,但在国家认监委数据库比对,发现认证均已被注销、暂停、撤销。”实地开展调查的检察人员介绍。
根据相关规定,不同状态下产品质量认证是否继续有效、还能否在经营活动中使用对应不同结论,部分情形还须相关部门研判。仅凭直观辨别,难以拦截问题充电宝流入市场,出现“形式合规、实质违法”的监管漏洞。
另外,充电宝易被摔碰、挤压造成内部损坏,也难通过外观判断其有无风险隐患。且集中放置在充电柜内,单组电池热失控易引发连锁反应,导致“一损俱损”。
为此,石景山检察院先后与中国质量认证中心等单位开展座谈,共同明确认证暂停、撤销、注销等状态下的法律认定标准。
经石景山检察院制发检察建议,最终行政机关依法查处并责令23家共享充电宝企业更换200余处租借点的1300余块共享充电宝,消除风险隐患。
构建“政府+行业+社会”三位一体监管体系
共享充电宝市场经营模式繁多,有品牌直营、加盟代理、场所自购等,涉及品牌方、代理商、经销商、场所管理方等多元责任主体,盈利收益模式和经营维护职责较复杂。
“大型商超中,有商场物业投放的点位,也有各商铺自购投放点;在地铁交通枢纽、网吧等,亦有专门投放的品牌或单独管理的经销商,且品牌总部注册地遍布全国各地,办案发现的共享充电宝品牌多家均注册于上海、深圳等城市,容易导致安全生产的检查、运维、更换责任落实不到位。”张照天说。
接到检察建议后,石景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还召开了共享充电宝运营商、代理商以及大型商超、医疗机构、运动场馆、餐饮企业等场所管理方参加的共享充电宝产品质量安全规范经营工作推进会。各行业主体签订《关于规范共享充电宝产品质量安全经营告诫书》,开展自查自纠。区市监局制定《充电宝质量安全专项检查方案》,明确经营红线,完善跨区域线索移送与协查通报机制,实现“生产—流通—使用”全链条闭环监管,并引导消费者“会用”“敢用”共享充电宝,进一步构建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共建共享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