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10-08 13:52
10月8日,国家卫健委发布《医疗康复护理扩容提升工程实施方案》。方案提出,到2030年,我国基本建成功能完备、上下联动、中西医结合、高效可及的服务体系,每千人口康复护理床位数将达到0.48张左右,每万人口康复治疗师达到1.6人。人口较多、老龄化程度较深的地市,至少设立1所公立康复医院和护理院。
方案明确,康复护理服务将按患者病情分层提供:
方案还鼓励发展康复医院、护理院、安宁疗护中心,支持社会力量举办规模化、连锁化的康复医疗中心和护理中心。
对于失能失智老年人、重度残疾人等群体,方案给出了居家康复护理的支持措施。有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可开设康复医疗门诊,规范发展家庭病床。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中,也将提供居家康复护理。网约护理、上门服务同样被纳入规范发展范围。此外,二级及以下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可提供疼痛及其他症状控制、精神抚慰等安宁疗护服务。
在费用负担方面,疗效确切、公众急需的康复护理类医疗服务项目,将按程序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短期住院患者按病种付费,长期住院患者探索按床日付费。商业保险公司也被鼓励开发康复护理相关保险产品,并与基本医疗保险、长期护理保险、工伤保险做好衔接。方案还明确,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中,将重点考虑历史价格偏低的治疗性康复训练等项目,更好体现技术劳务价值。
国家卫健委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加强政策协同,做好医疗康复护理服务与长期护理服务的衔接,探索医疗卫生机构、社区、居家有效联动的康复护理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