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10-09 21:43
北京联合大学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学校代码:11417
北京联合大学是北京市唯一的市属综合性大学,集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交叉学科等多学科协调发展,是北京市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应用型大学和北京市应用型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学校前身是1978年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理工大学等创办的大学分校,1985年,经教育部批准合并成立北京联合大学。2006年,学校开展硕士研究生教育;2024年,学校获批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学校坚持“学以致用”的校训,立足北京、面向京津冀、辐射全国、放眼世界,面向应用、面向需求、面向社会,努力培养知行合一、学以致用、具有创新精神的优秀应用型建设人才。
一
招生类别
学校坚持立德树人、服务战略、按需招生、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招收全日制非定向就业和全日制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
二
招生专业及计划
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详见表1。
2027年度招生计划以上级计划部门正式下达的计划为准,各专业招收推免生人数以录取推免生人数为准。分专业招生计划根据年度招生计划、生源情况、社会需求适当动态调整。
本年度专项计划为“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面向全部专业(105707针灸推拿学除外)招生,通过有关部门初审符合要求且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初试成绩和相应学科门类国家分数线折算后从高到低排序,择优进入复试;根据上级部门正式下达的计划数,合格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可进行调剂复试录取。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面向03法学、04教育学、05文学、08工学(仅专业学位硕士)等四个学科门类招生,具体计划数根据考生报考情况适当调整。
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自命题初试大纲和参考书目已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公布(网址:https://graduate.buu.edu.cn/col/col3
0688/index.html)
三
培养目标
北京联合大学招收硕士研究生,旨在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创新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实践创新型人才。
四
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诚实守信。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3.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2年及以上人员(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符合学校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4.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不得报考硕士研究生的情形。
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国家教育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考硕士研究生。
(二)同等学力考生,仅限报考与本人专科或本科结业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的学科(专业学位类别)。除应具备(一)中各项条件,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 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技成果奖励。
2. 作为主要成员参与省部级及以上科研课题,报考专业与课题研究内容相关;本人须在境内公开期刊发表 1 篇及以上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
(三)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各项要求。
2.报名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
(四)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各项要求。
2.报名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五)报考工商管理、旅游管理专业学位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1.2.4项要求。
2.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本科结业后,符合专业提出的相关学业要求,达到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六)报考105707针灸推拿学专业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各项要求。
2.招生对象仅限视障人员,且须本科毕业于医学相关专业
3. 初试须选择我校报考点,报考点代码:1154。
(七)报考职业技术教育专业学位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各项要求。
2.考生前置学历所学专业须与报考专业方向一致或密切相关。
3.前置学历为教育类专业的考生不得报考。
4.高等院校在职教师及管理人员不得报考。
5.报考旅游方向考生,依据前置专业不同,初试考核内容有所区别:前置专业为旅游管理、会展管理、酒店管理、旅游英语专业的考生,初试选做“旅游学”部分试题;前置专业为烹饪工艺与营养、食品专业的考生,初试选做“烹饪化学”部分试题。
(八)报考教育专业学位的人员前置专业应与所报考专业领域密切相关。
(九)报考设计学、设计专业的人员,初试均须选择我校报考点,报考点代码:1154。
五
报名
报名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统一进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一体化,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完成报名和确认,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配合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根据审核工作安排(详见各报考点公告)按时提交补充材料,逾期不予补办。在读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考生因报名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参加考试(含初试、复试)或不予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6 年 10 月 15 日至 10 月 24 日(预报名时间为2026 年 10 月 9 日至 10 月 12 日),每日 9:00—22:00。
(二)报名信息填报与确认
1.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按要求如实填报信息、提交真实报考材料。
2. 考生须如实填报本人奖惩情况,尤其要如实说明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中违纪、作弊所受处罚信息。凡弄虚作假者,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予以严肃处理。
3. 报名期间系统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开展网上校验,考生须及时查看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 “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学校规定时限内按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4. 所有考生须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报名信息一经考生确认,不得修改;因考生信息填报错误产生的全部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 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须持续关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招生单位及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公告,主动知悉报考资格、材料审核、考试安排及相关注意事项,配合完成招生单位、报考点组织的各项工作。
6. 考生应该按规定缴纳报名费。
(三)报考资格审核
1. 学校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予考试、不予录取,随时发现随时处理;学校发现有考生伪造、变造证件时,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2. 考生应当主动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不能参加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不予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应提前与报考学院确认是否符合报考条件,符合方可报考。
(四)初试加分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后 3 年内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不含单独考试)的考生,可申请享受初试总成绩加 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符合多项加分项目的考生,分值不得累加。
1.参加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中西部欠发达地区优秀教师定向培养计划” 项目之一,服务或履约期满且考核合格。
2.退役大学生士兵〔即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者,其中,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达到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
除上述加分项目外,学校不扩大加分范围、也不另设标准。
(五)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报名时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政策。自 2028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起,原少数民族照顾政策与“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 整合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
(六)专项计划
报考有关专项计划的考生,须符合相应报考条件并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1.“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可以申请报考。
2.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执行相应文件规定。
(七)免初试
1. 对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免初试资格的考生,应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登录 “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报名,逾期不予补报。学校对申请免初试的考生组织复试,复试合格者即予以拟录取。
2. 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登录 “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 报名。截止规定日期未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其推免资格自动失效。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统一考试、单独考试。
(八)残疾考生考试便利
学校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和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 号)有关要求,积极为残疾人参加考试提供必要支持条件和合理便利。残疾考生如需报考点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考试便利服务,须于报名阶段与报考点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招生单位沟通申请,以便提前做好安排。
(九)其他事项
1. 符合享受初试加分、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免初试或报考专项计划有关条件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申请信息。有关部门、报考点对相关考生资格进行初审,学校在复试前进行复审,确定考生的相应资格;其中,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资格由报考点进行初审,其余资格由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初审。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含复审)未通过的,不享受相应的加分、照顾、免初试政策,或不得参加有关专项计划初、复试。
2. 申请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和申请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的考生,须在复试前向学校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限士兵)进行复核。审核或复核未通过的,不得按照“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参加复试,仅可在调剂阶段按规定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若报名时申请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并审核通过,调剂阶段可按规定申请调剂“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若报名时未申请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的,不可参加“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调剂。
六
考试
(一)初试
1.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初试时间为 2026 年 12 月 19 日至 20 日,其中,12 月 19 日上午 8:30—11:30,思想政治理论或管理类综合能力;12 月 19 日下午 14:00—17:00,外国语;12 月 20 日上午 8:30—11:30,业务课(一)或专业基础综合;12月20日下午14:00—17:00,业务课(二)。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2.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具体时间以研招网通知为准),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3.考生届时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初试成绩,学校不寄发纸版成绩单。
(二)复试
1.复试办法在北京联合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s://graduate.buu.edu.cn/col/col30688/index.html)上公布,录取工作一般应在录取当年4月底前完成。
2.教育部按照一区、二区制定并公布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下简称国家分数线)。北京联合大学属于一区。学校在国家分数线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自主确定本单位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
3.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并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跨学科专业复试的考生(不仅限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是否需要在复试中加试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详见各专业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4.学校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主确定并公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5.会计、图书情报、工商管理、旅游管理4个专业学位复试中组织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6.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学校自主确定复试差额比例并提前公布,进入复试的考生人数一般不少于专业已公布招生计划的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7. 复试主要形式包含笔试、面试、实践(实验)能力考核等,面试为必要环节。复试全程录音录像。学校对复试考核成绩设立合格标准,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对单项考核成绩设立合格标准,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具体见各专业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8.考生拟录取后按学校规定进行体检。
(三)调剂
学校在第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时,组织开展调剂工作。调剂工作办法提前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和北京联合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公布。学校接收所有考生(含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与普通计划之间调剂的考生等)调剂申请均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进行。
1.考生调剂基本条件
调剂考生初试成绩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一区的国家分数线,并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原则上,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
2.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旅游管理、图书情报、工程管理、审计等7个专业学位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一区国家分数线的基础上,可申请互相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该7个专业学位。
3.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其初试成绩须达到一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国家分数线。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4.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若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报考条件,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其初试成绩须符合学校确定的接受“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对于“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和普通计划之间的调剂,学校严格按照调剂程序和要求组织,不改变考生志愿、调整计划类型进行复试录取。
5.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未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专项计划。
6.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含强军计划、援藏计划)不得调剂。
七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学校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核考生在政治态度、遵纪守法、道德品质、诚实守信等方面的现实表现。
学校强化对考生诚信的要求,充分利用《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及录取的重要依据。凡有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情节严重受到停考处罚,在处罚结束后继续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的,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予以录取。
学校在复试中加强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同时组织思想政治工作部门、招生工作部门、导师与考生面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学校还可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对考生进行考核。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校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须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或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八
录取
学校在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北京市有关招生政策规定,根据学校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考试综合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考试综合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初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权重一般不低于 50%。
北京联合大学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分为全日制非定向就业和全日制定向就业。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必须按规定时间要求将本人人事档案转入北京联合大学档案馆,全日制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必须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一经录取后,不得变更录取信息中的就业方式。因档案转入和定向就业协议签订不及时导致考生在考试录取、学籍注册、学业进修、毕业就业等关键环节中出现的任何问题,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参加复试或无法被录取,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在录取当年入学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国(境)内高校本科毕业证书或经相关专业机构认证的国(境)外教育机构合法学历学位证书;录取当年入学前未取得相关证书的,录取资格无效。
九
学费及奖助政策
(一)学术型硕士学费标准统一:7000元/年/生。
专业型硕士学费标准如下:针灸推拿学专业学费标准7000元/年/生;金融、国际商务、数字经济、法律、教育、电子信息、土木水利、交通运输专业学费标准8000元/年/生;会计、图书情报专业学费标准10000元/年/生;文物、博物馆、新闻与传播专业学费标准12000元/年/生;设计、戏剧与影视专业学费标准20000元/年/生;工商管理、旅游管理专业学费标准26000元/年/生。
2027年首次招生专业学费标准,待上级批准后公布。
(二)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奖助学金分为: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及其他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助研、助教、助管”津贴等。
十
其他说明
(一)信息公开平台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北京联合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s://graduate.buu.edu.cn/co
l/col30688/index.html。
(二)学制
国际商务、金融、数字经济、法律(法学)、会计、工商管理、旅游管理专业学位学制为2年;学术学位及其他专业学位学制为3年。
(三)住宿情况
我校为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提供住宿。全日制定向生需要住宿的,需开学报到后,向所在校区的后勤服务部门提出申请,各校区视住宿资源实际情况合理安排。
(四)培养所在校区
应用文理学院招生专业在学院路校区培养;生物化学工程学院招生专业在垡头校区培养;商务学院招生专业在红领巾桥校区培养;师范学院招生专业在外馆斜街校区培养;应用科技学院招生专业在北苑校区培养;特殊教育学院招生专业在蒲黄榆校区培养;智慧城市学院、管理学院、旅游学院、机器人学院、艺术学院、城市轨道交通与物流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招生专业在北四环校区培养。
具体培养地点以实际安排为准。
(五)推免生的招生录取
详见《北京联合大学2027年接收推免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六)所有考生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和考试身份的真实性,如学校或认证部门查证为不属实,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七)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初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场规则》及各考点考场纪律;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学校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
(八)其他未尽事项,遵照教育部《202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6〕2号)文件执行。
(九)如本章程与2027年国家政策有不符之处,以国家政策为准。
十一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东路97号北京联合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101
电子邮箱:ldyzb@buu.edu.cn
联系电话:010-64909005(兼传真)
各研究生招生学院联系方式见表2。
十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