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10-09 22:05
北京石油化工学院创建于1978年,是一所以工为主,工、理、管、经、文多学科相互渗透,具有鲜明工程实践特色的高水平应用型大学。现有7个学术学位硕士授权点、7个专业学位硕士授权类别和1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工程学”和“化学”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机械工程学科入选北京市高精尖建设学科,与清华大学共建。
学校精准服务医药健康、智能制造、智能装备、绿色能源、节能环保等区域重点产业集群提质升级,重点发展医药化工、智能制造与装备、能源与城市安全等优势特色学科群。坚持“+安全应急”“+人工智能”“+绿色低碳”,推动学科专业交叉融合。现有省部级科研创新平台14个。竞争性科研经费年均增幅14.1%、连续三年破亿。焊接技术及装备应用于大兴机场、鸟巢、港珠澳大桥等国家重大战略任务和工程。高通量层析介质用于新冠疫苗蛋白的分离纯化。高通量管式动态涡流分离器入选第五批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
现有教职工1061人,专任教师超800人。有校内硕士生导师313人,博士生导师23人,校外行业企业导师686人。现有国家级高层次人才5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3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2人、北京市有突出贡献人才1人。拥有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1个,“北京市工人先锋号”团队2个,各类省部级教学科研创新团队30余个。获评北京高校教学名师、青年教学名师、思政课特级教师22人次。入选省部级各类人才项目130余人次。10人次入选“全球前2%顶尖科学家榜单”。
在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的新征程上,学校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锚定国家“双优”建设目标,持续推进内涵特色高质量发展,立足京南、服务首都、融入京津冀、面向全国,聚焦医药化工、智能制造与装备、能源与城市安全等领域,提升关键办学能力,突出工程实践特色,加快建设国内一流、工程实践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型大学。
欢迎广大考生报考北京石油化工学院!
Part.1
招生专业及计划
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坚持立德树人、服务战略、供需适配、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积极推进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分类选拔。我校2027年拟招收硕士研究生525人,实际招生人数将根据上级下达的招生计划动态调整。具体招生专业及考试科目详见下表。
2027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及考试科目
说明:2027年国家招生计划尚未下达,中国研招网硕士专业目录中的拟招生人数为我校根据2026年硕士研究生的实际招生人数拟定的各学科招生计划。各专业实际招生人数将根据2027年国家招生计划及各专业报考情况进行动态调整。
Part.2
招生类别及学制
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学习方式为全日制。就业方式为非定向就业。我校硕士研究生学制为三年。
Part.3
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诚实守信。
(二)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三)考生学业水平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2年及以上人员(如无特别说明,本规定涉及年限要求均指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符合招生单位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四)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不得报考硕士研究生的情形。
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国家教育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
Part.4
报名
(一)
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6年10月15日至10月24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6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每天9:00-22:00。
(二)
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参加报名,我校招生单位代码为10017。报名前,请务必认真阅读报名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网络技术服务工作由教育部学生服务与素质发展中心负责。
2.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确认一体化方式进行,考生在网上报名期间填写个人信息和报考志愿后,一并提交报考点要求的核验材料。考生应认真填写并核对本人基本信息、报考志愿。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3.报名照片采集改为由原来的网上确认阶段提前至网上报名的基本信息填写阶段,考生无需提前准备照片,下载并使用学信网APP在线拍摄并上传报名照片,系统会实时检测光线、角度等拍摄条件并提示调整,确保照片符合要求。
4.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并提供真实材料,积极配合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根据审核工作安排按时提交补充材料,逾期不得补办。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报名前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6.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政策要求选择报考点,定期查阅所属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研究生招生网(https://www.bipt.edu.cn/pub/yjszsw/index.htm),主动了解网上报名、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相关信息,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7.符合教育部享受初试加分、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免初试有关条件的考生,须在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申请信息。有关部门、报考点对相关考生资格进行初审,我校在复试前进行复审,确定考生的相应资格。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含复审)未通过的,不享受相应的加分、照顾、免初试政策。
8.在读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Part.5
考生资格审查
我校将按照相关规定,组织专人对考生报考信息和提交材料进行全面、认真审核,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予考试、录取,随时发现、随时处理。发现有考生伪造、变造证件的,我校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复试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Part.6
初试
(一)初试科目
202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6年12月19日至20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考试,一律不予承认。
(二)考试大纲及命题
我校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管理类综合能力,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
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考试大纲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编制或教育部指定相关机构组织编制;自命题工作由我校统一组织,各科目的考试大纲和参考书目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上公布。
(三)考生初试成绩届时由考生自行登录“研招网”查询。
Part.7
复试录取
(一)
复试及调剂
1.我校对所有进入复试的考生进行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具体复试录取工作安排和实施办法将另行通知。
2.我校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及各专业培养要求等情况,确定各专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并及时公布。
3.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跨学科专业复试的考生是否需要在复试中加试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由招生学院自主确定。
4.审计专业学位复试中组织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5.我校按照一定比例进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生源充足的专业可扩大差额复试比例。
6.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按教育部有关政策执行。
(二)
体检
体检工作由我校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
(三)
录取
1.我校在研究生招生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和北京市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根据我校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确定拟录取名单。
2.拟录取考生人事档案须转入我校。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无法复试或录取的,我校不承担责任。
3.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在录取当年入学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国(境)内高校本科毕业证书或经相关专业机构认证的国(境)外教育机构合法学历学位证书。录取当年入学前未取得相关证书的,其录取资格无效。
Part.8
学费及奖助政策
(一)
学费及住宿费
我校硕士研究生各学科收费根据国家价格部门批准的标准执行。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住宿费900元。如遇政策调整,以相关部门通知为准。
(二)
奖助政策
为深化研究生培养机制,激发创新热情和创新实践的积极性,我校构建了完善的奖助体系。研究生奖助体系由奖学金系列和助学金系列组成。奖学金系列包括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专项奖学金和捐资助学特设奖学金,其中专项奖学金分为学术成果奖学金、企业实践奖学金。助学金系列包括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和学校助学金(“三助一辅”岗位津贴)等。研究生毕业阶段还可申请研究生优秀毕业论文奖、校级和北京市级优秀毕业生等。具体奖助事宜以我校最新相关政策为准。
Part.9
培养地点及住宿情况
我校现有大兴校区、房山校区“一校两区四园”。结合实际教学需要,我校统筹安排学生的学习与生活事宜,研究生主要安排在清源校园,经济管理学院研究生的学习及住宿安排在康庄校园。最终培养地点以实际教学安排为准。
Part.10
毕业就业
研究生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修完研究生培养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答辩,达到毕业要求,准予毕业,颁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研究生,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颁发学位证书。
毕业生与用人单位按照“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
Part.11
违规处理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Part.12
其他事宜
(一)我校及相关招生学院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我校研究生处网站、电话、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公开或发送给考生的相关信息、文件和消息,均视为送达,因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考生可通过我校研究生处网站(https://www.bipt.edu.cn/pub/yjszsw/)查阅我校相关招生信息,或直接咨询报考学院。
(三)本简章中的未尽事宜按照上级有关规定执行,本简章由我校研究生处负责解释。
Part.13
联系方式
(一)
学校研究生处联系方式
★ 地址
北京市大兴区清源北路19号
★ 邮政编码
102617
★ 联系电话
010-81292056
★ 联系时间
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工作日)
★ 联系人
王老师、隗老师
★ 邮箱
yanzb@bipt.edu.cn
★ 研究生招生网址
https://www.bipt.edu.cn/pub/yjszsw/
★ 学校网址
http://www.bipt.edu.cn
★ 学校代码
10017
(二)
各招生学院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