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10-10 18:09
“我从一个农村的放牛娃成长为一名检察官,是党和人民培养了我,‘人民’二字已深深镌刻在我心中。”10月10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征程上的奋斗者”中外记者见面会,请检察系统代表围绕“强化检察监督 履行好国家法律监督机关职责”与中外记者见面交流。河南省信阳市固始县人民检察院四级高级检察官宋喜东在分享时说,从检21年来,他一直从事刑事检察工作,先后办理经济犯罪、职务犯罪、涉黑恶犯罪等各类案件1600余件。
宋喜东在回忆他办理的一起房产公司业务员一房二卖案时说,两位买家的房款被业务员私下挪用,他和同事耐心做业务员及其家属工作,敦促退赃,最终第一位买家解约拿回了房款,第二位买家完善了购房手续,业务员被依法追究了刑事责任。
宋喜东介绍,在办理“一房二卖”案件中,当事人之间的矛盾非常突出,第一位买家是外出务工人员,对耗费了大量时间选购的房子,坚决不放手;第二位买家是位老人,对拿出全部积蓄购买的房子,拼命也要保住。而挪用房款的业务员短时间内没有还款能力,又面临刑事处罚,想破罐子破摔。关于房子的归属:房子只有一套,给谁更适宜?
“我们反复与两位买家沟通,最终第一位买家同意退出。关于追赃,我们主要是让业务员端正认识,让他了解到不主动退赃,不仅少了从轻的情节,而且要被强制追缴;同时让他和家属将心比心,作出正确的选择。最终在法与情的双重作用下,房款全部追回。”宋喜东说。
“每当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得到解决,我都无比自豪。”宋喜东介绍,他还办理过一起严重暴力犯罪案件,两名被告人拒不认罪,他和同事依据事实出示证据后,被告人情绪失控,恼羞成怒,扬言报复。“当案件依法作出判决,正义得到伸张,我觉得办案中遇到的风险也值了。”
1972年出生的宋喜东,2005年投身检察事业,20多年始终坚守在基层刑事办案一线。曾两次参办最高检交办的重大案件,两次参办公安部指定管辖、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办理的以销售债权为名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为类案办理提供了参考,办理的何某甲等人骗取淘宝运费险案等多起案件入选省级以上典型案例。对于群众利益受损的案件,他竭力追赃挽损,通过办案累计挽回群众损失2亿余元。
“每当矛盾得到化解,我都有一种成就感,我们多跑一段路,群众就少绕一道弯;我们多操一份心,社会就多添一份安。”宋喜东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