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10-14 10:07
使用外部AI工具处理公司内部文件,是否违反企业保密规定?公司可否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在某保险公司任法务的吴女士因为使用第三方AI平台用于辅助办公,被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日前,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审理该案,认定吴女士不存在违反规章制度的主观故意,企业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系违法。目前判决已生效。
基本案情:公司法务使用AI工作被解除合同
吴女士在某保险公司担任法务,负责合规稽查、风险核查等工作。2024年7月,为优化工作流程、提升PPT制作及数据分析效率,吴女士在公司领导推荐下,将自行整理加工后的公司稽核问题数据表,上传至第三方AI平台用于辅助办公。
2024年8月,公司却突然向吴女士出具《解除劳动合同告知书》,以吴女士“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为由,单方解除了双方劳动关系。公司称,吴女士身为法律合规部员工,签署过保密协议、参与过信息安全培训,负有高于普通员工的保密义务。其将公司稽核类内部文件上传至第三方AI平台,平台会收集、留存用户数据用于模型迭代,存在信息泄露、被第三方窃取的重大风险,属于严重违反公司信息安全等相关规定的行为,公司依据规章制度解除劳动关系合法合规,无需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吴女士认为,自己没有泄密的主观故意,使用AI工具是为了提高工作效率,上传至AI的数据表已经过整理加工,并非公司核心保密信息,属于合规办公,此次操作也并未造成公司信息外泄或经济损失等现实后果。吴女士认为,公司单方认定其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并解除合同属于违法解除,故将公司诉至法院,请求判令撤销《解除劳动合同告知书》,并支付其因违法解约产生的年终奖差额、绩效工资及工资损失。
法院审理:用人企业系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朝阳法院审理认为,吴女士不存在违反规章制度的主观故意。吴女士使用第三方AI工具系经公司领导推荐,核心目的是辅助完成本职工作、优化工作成果,并无恶意窃取、泄露公司信息的主观故意。
而保险公司虽制定了保密制度、信息安全管理规定,并与员工签署了保密协议,但所有内部规章制度均未明确禁止员工使用第三方AI工具辅助办公,亦未针对AI办公场景出台专项合规规则、操作规范。同时,公司未针对AI工具使用开展任何专项培训,也未向员工明确告知该类办公行为的合规风险与禁止要求,因此无权事后单方认定员工行为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公司仅以AI平台存在数据留存的通用规则,推定存在泄密风险,不足以认定员工行为构成“严重违反规章制度”。
最终,朝阳法院一审认定某保险公司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系违法解除劳动关系,依法判决撤销其向吴女士作出的《解除劳动合同告知书》,双方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同时判令保险公司向吴女士支付因违法解约产生的年终奖差额、绩效工资、工资损失等。目前,该判决已经生效。
法官释法:员工合理使用AI不构成违规
据介绍,本案是AI协同办公新场景下一起新类型劳动争议纠纷。该案明晰了合规使用AI辅助办公与违反保密义务的行为边界,为完善职场AI应用规则、优化企业风控管理提供了重要司法指引。
法官解释,员工合理使用AI不构成违规。职场中员工为提升工作效率,在无主观恶意、无实际泄密风险、未造成企业损失的前提下,合理利用第三方AI工具处理常规工作,不属于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企业不得随意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法官表示,应对AI办公的新型职业场景,企业应主动适配数字办公,完善合规管理制度,不能简单沿用原有保密制度笼统地约束员工行为,而是应与时俱进出台AI办公相关管理规范,明确可使用场景、禁止操作情形、涉密信息界定及风险防控要求,同时开展合规应用培训,保障员工能够在规则明晰的前提下合法合规使用AI工具开展工作。
法官解释,劳动用工处罚需遵循“主客观统一、权责相适应”原则。企业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为由辞退员工,必须同时满足员工存在主观过错、行为违反明确规章制度、造成实际损害或重大风险等要件,仅凭主观推定风险、无制度依据的解约行为,属于违法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