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10-19 08:44
前不久,位于昌平区城南街道的昌盛园小区完成了物业公司的选聘流程。但业主对选聘结果表示不解:多个环节不公开不透明,投票规则不清且计票混乱,导致选聘结果不合常理,500多位业主联名申请重新唱票计票。该小区物业选聘到底出了什么问题?北京日报客户端记者赴现场探访调查。
疑惑
服务等级相同,不应价格低的做物业公司吗?
昌盛园小区位于北六环外京藏高速公路东侧,小区始建于20世纪90年代,除北侧建有一排商业用房及两栋高层外,其余多为6层高的多层楼房。资料显示,40栋住宅楼本分属21个产权单位,2020年起,属地城南街道拆除各院落的围墙,将这些小院整合为一个物业管理区域。
据了解,该小区物业服务原为一级物业标准。今年1月30日至2月11日,该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召开了第一次业主大会临时会议,通过了由该小区物管会与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署物业服务合同等事项。4月30日至5月25日,物管会仍以一级物业标准,公开招标确定了三家物业公司作为候选人,分别简称为和谐盛世、晋诚创信和瑞思特。按照小区高层、多层、底商这三种类型,三家物业公司分别给出了每月每平方米的报价:和谐盛世为2元、1.2元、2.8元;晋诚创信为1.99元、1.19元、2.79元;瑞思特为1.9元、1.14元、2.66元。
5月26日,物管会发出《第二次业主大会临时会议的通知》,告知业主将于6月10日至17日召开第二次业主大会临时会议,采用设置一个固定票箱和9个流动票箱的方式,要求业主从三家候选公司中投票选出一家物业公司,物管会与其签署《昌盛园小区物业服务合同》,并按照《昌盛园小区停车管理方案》开展停车管理工作。该次业主大会表决规则为,“应当由本物业管理区域内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且得票最多。”
据统计,该小区业主投票权总人数为2263人。投票结束后,小区物管会张贴《第二次业主大会临时会议决定公告》称,和谐盛世物业公司为该小区物业服务公司;物业费按照3档收取:两栋高层每月每平方米2元,6层楼每月每平方米1.2元,底商每月每平方米2.8元。
该次业主大会临时会议还发布了《表决事项及票数统计》,显示该小区总票数为1658票。在三家候选物业公司中,和谐盛世物业公司以获944张赞成票名列第一,晋诚创信、瑞思特的赞成票分别为149票、377票。
统计表一经发布,立即引发业主质疑:“这三家公司提供的是同等级的物业服务,按常理应该谁价格低谁中标,为什么最后选了一家收费最高的?”
质疑一
物管会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
据了解,昌盛园小区物管会成立于2025年11月27日,成立后不久便先后召开了两次业主大会临时会议选聘小区物业。在物业公司候选人招投标及业主投票选举多个环节中,物管会的不少做法都让业主很困惑。
王先生等业主反映,投票结果出来后,不少业主质疑投票结果不合常理,遂向物管会申请查阅参与竞标的十多家物业公司的相关资料,但被拒绝。还有一知情人士透露,某家国企物业公司相关负责人曾在小区深入了解情况,并给出了物业费每月每平方米0.9元的价格,可该家物业公司最终并未入围投标。
5月21日,该小区发布“物业服务企业选聘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其中第四条写道:“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北京市昌平区昌盛园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而第五条招标人也是“北京市昌平区昌盛园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多位业主认为,物管会不仅组织了候选物业公司的招投标活动,还作为项目监督部门参与其中,“招标人和监督部门为同一主体,小区物管会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这本身就让招投标活动的公信力大打折扣。”
质疑二
投票规则及计票方式混乱
业主的另一个质疑点是投票规则及计票方式都存在重大缺陷。
业主的表决票上列出了三家候选公司,每家后面分别是赞成、反对和弃权栏。下方的投票说明有两项要求:一是要求在赞成、反对、弃权栏下方空格内划✓或不填写任何内容;二是要求一项表决内容只能在赞成、反对、弃权中选择一项,多选视为无效。有业主说:“于是有的人选了赞成一家,有的人则赞成了两家,还有人赞成了三家,也有不少人给三家都投了反对票。对投票规则的不同理解导致计票结果出现混乱。”
业主多方测算后怀疑该次投票出现了“一票多投”问题,“有的业主说自己给每家都投了赞成票,结果计票全都给算上了。”业主李先生认为,如果“一票多投”不算废票,那就意味着总票数的基数不能按照所收到的1658票计算,和谐盛世公司所获得的944张赞成票所占的比例,也应该根据改变后的基数来算,那就意味着很可能无法达到“双过半”。业主王先生说:“给多家公司投赞成票会导致总票数的基数失真,应视为无效票。”还有业主反映,物管会并没有向业主解释清楚到底是如何计票的。记者查看统计表,也没有看到无效票的票数。
《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规定,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物业服务的,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应当选定一个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物业服务。社区治理专家陈凤山认为,这项规定意味着在差额选举时,为超出一家企业投赞成票就应被计入废票。“如果物管会没有把这条规则明确告知业主,就存在业主在投票时同时赞成两家或三家物业公司的可能性。这会与物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发生冲突,也不符合差额选举的普遍做法。如果物管会担心‘三选一’出现赞成意见分散导致无法产生符合民法典规定的‘双过半’同意比例,可以按照得分排序从高到低,依次将这几家候选人再提交业主表决。”
业主告诉记者,6月18日计票现场,有业主当场提出计票方式混乱等问题,均被现场相关负责人答复“没问题”。还有业主说,有一位物管会成员提出该次选聘有问题后就没被通知到计票现场,“那位物管会成员也是业主,他对自己不被通知去计票现场感到既气愤又无奈。”
陈凤山认为,物管会成员,尤其同时还是业主的成员,应该被通知到位,“物管会组织计票唱票,等同于物管会召开会议,应当通知每位成员到场。”
因质疑投票规则及计票方式存在缺陷,从6月21日起就有业主自发联名,向社区居委会及物管会提出想查看唱票计票的现场录像,要求将1658张选票重新登记,但均以涉及个人隐私为由被拒绝。“短短几天后,联名申请的业主已有500多名,大家还申请属地城南街道撤销该次业主大会临时会议的决议。”有业主告诉记者。
质疑三
电话代投票不规范
业主李女士反映,按规定投票时间为6月10日至6月17日,但据其向周边邻居询问,很多投票都集中在6月16日、17日两天,“我们小区在召开第一次临时会议时,历时13天只收到了1623张票,第二次临时会议只有8天,就收到了1658张票,感觉此次投票速度太快了,所以大家就多留心问了周边邻居,这才发现很多人都是被电话代投票的。”
根据我国民法典及《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等相关要求,业主因故不能参加业主大会会议的,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参加业主大会会议。委托代理授权采用书面形式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限,并由被代理人签名或者盖章。记者询问了多位被电话代投票的业主,他们均称“并未出具任何委托手续”。
在采访中,记者还看到一张盖有“昌盛园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红色公章的选票,“投票人”签名处,标记有“语音”字样。
陈凤山认为,在电话或语音代业主投票时,该小区物管会应当取得业主委托书,并保留电话录音以及其他书面证据材料,“没有委托书的投票应该计入无效票。”
为确保小区物业选聘的合法合规,不少业主向小区物管会、街道办等相关单位提出重新唱票计票的要求,“但这些要求均被拒绝。”业主杨先生称,如果重新唱票计票结果符合相关法律规定,那么大家会认可这个结果,如果结果并不符合相关法律规定,那这次临时会议决议就是无效的。
记者了解到,自7月16日至今,该小区已有465名业主联名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选举产生业委会。陈凤山认为,按该小区业主投票权总人数2263人计算,此次联名占比已超20%,符合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的相关要求。“物业公司的选聘是小区业主自治的重要内容,确保选聘全过程透明规范,才能保障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从而推动实现小区的良性自治。”陈凤山说。
回应
新物业完成备案,想查看唱票录像可向法院起诉
针对昌盛园小区业主对投票选聘物业公司程序的质疑,记者多次联系该小区物管会及属地城南街道办事处。
9月16日,物管会一工作人员回应称其已记录了计票规则混乱等问题,会让了解情况的工作人员回电。
随后,记者致电城南街道办事处。一工作人员称,昌盛园小区和谐盛世物业公司已完成备案,针对业主质疑的计票问题,该负责人称“一张票上连续选三个赞成的,每家物业公司各计一票”,其认为这并不影响选聘结果。其还称,若业主想查看唱票录像,可向法院起诉。
记者询问为何未通知相关物管会成员参与现场计票,该工作人员证实,现场的确有物管会成员未到场,“肯定是当天上班有事呀。”其表示,尽管自己也在现场,但不可能盯着每一张选票,记者若有相关方面的疑问,可以直接询问物管会联系人。
10月16日,记者再次致电该小区物管会,并表示需要联系物管会了解情况的工作人员,但截至记者发稿,仍未与该物管会相关人员取得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