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法治保障“一带一路”白皮书发布,百余案件涉及33个国家
北京日报客户端 | 实习记者 刘玉洁

2026-10-21 18:40 语音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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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1日,2026金融街论坛年会“开放协同法治护航共促跨境金融与科技治理新发展”主题论坛上,北京金融法院联合北京市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北京金融街金融法治建设专业委员会发布《金融法治服务保障“一带一路”建设白皮书》,数据显示,北京金融法院五年多来共受理涉“一带一路”案件141件,覆盖五大洲33个国家。

141件案件涉及33国,证券虚假陈述纠纷占比近两成

白皮书披露了一组数据:北京金融法院五年多来共受理涉“一带一路”案件141件,审结106件,覆盖五大洲33个国家,广泛辐射全球金融中心与新兴市场。这一分布特点反映了“一带一路”建设国际合作范围不断扩大的趋势,金融司法服务保障也延伸至全球各地。

从案件类型来看,证券虚假陈述纠纷占比最高,达19.2%;其次是独立保函纠纷,占13.5%;此外还有金融借款合同、保险、委托理财合同、仲裁司法审查等纠纷。

从行业分布看,金融业主体占比最高,达42.4%,涉及银行、保险、投融资等各板块;能源与资源类主体占17.4%;建筑与工程类主体占16.3%。白皮书分析指出,基建、能源等行业产业链条长、交易环节多、重资产运营,相关企业存在大量融资、结算需求,成为涉及金融纠纷的常见主体。

10个典型案例直面涉外前沿司法难题

论坛现场同步发布的10个典型案例,涉及独立保函欺诈案件、仲裁司法审查案件、保险案件、金融借款与担保案件、跨境投资理财案件等前沿司法难题。“这是我们建院5年多来,判决处理过的非常典型的案例。”北京金融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丁宇翔在发布现场说。

白皮书指出,随着共建“一带一路”不断推进,远洋航运、海外工程、跨境劳务往来日益增多,涉外人身保险、船舶保险、出口信用保险相关纠纷日益凸显。其中,腾某等与某保险公司保险合同纠纷案颇具代表性:船员潘某在印尼港口作业时意外身亡,其法定继承人腾某等四人申请理赔,保险公司以投保未经潘某本人同意等为由拒赔。北京金融法院认定船务公司受托投保具备保险利益,船员登轮履职可视为同意投保,保险合同有效,应当赔付,最终某保险公司向家属给付保险金30万元。

该案依法认定远洋船员人身保险合同效力与保险责任,有力服务与支撑“一带一路”人力资源输出。

从个案裁判到规则引领,以金融法治护航对外开放

“涉外法治可以为高水平对外开放筑牢法治根基,强化涉外商事纠纷解决效能,也能为中国企业出海提供坚实法治保障。”丁宇翔指出。

数据印证了跨境金融的活跃度。记者在论坛上获悉,2026年上半年,我国对共建“一带一路”国家进出口12.97万亿元,占外贸总值的50.9%;在共建“一带一路”国家承包工程完成营业额5207.1亿元,占我国同期对外承包工程完成营业额的85.9%。

“从各负其责到协同治理,从个案裁判到规则引领,从案结事了到赋能发展。” 北京金融法院院长张雯说,北京金融法院将持续以金融法治护航高水平对外开放,让企业安全便捷“走出去”、资本积极有序“引进来”。


编辑:匡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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