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助顾客反遭索赔46万?良法当然要为善举撑腰
北京日报客户端 | 评论员 杜梨

2026-10-24 12:11 语音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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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客在新疆某地理发店洗头突发疾病,店员第一时间拨打120并报警,遗憾的是顾客抢救无效死亡,家属以“没等顾客适应温差”“施救方式错误加重病情”等为由将理发店告上法庭,索赔46万余元,法院怎么判?据法治日报报道,一审驳回家属全部诉讼请求,二审维持原判。

“大快人心”“为好人撑腰”……从舆论反馈中,不难看出公众对于司法判决的支持,因为它守住了一个社会的朴素正义感。而细看一番,司法机关的用意更加清晰——

一审主张,洗头为正常服务,顾客突发疾病属于意外,也并非店面所致;店员已及时报警呼救,掐人中虽不专业,但属于紧急情况下的善意处置,不构成过错。二审则进一步明确,经营者的安全保障不是“无限兜底”,店员行为属于自愿紧急救助的见义勇为,即便施救方式存在专业层面的瑕疵,依据民法典“好人条款”亦不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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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也不愿看到意外悲剧,家属的悲痛可以理解,而判决也是在以鲜明的态度向社会阐明:善举不能被辜负,仗义出手不能变成高危行为。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四条“好人条款”明确规定,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普通人不是医护人员,尤其是在危急时刻,救助行为很可能存在瑕疵,不够专业和规范。但是,若要求每次出手都完美无瑕、无懈可击,那就是在直接抬高出手相助的门槛,最终结果只能是人人自危、不敢出手。同时,法院对于经营者有限责任的明确,不支持“人在你面前出事”的索赔诉求,也让类似商业经营场所都松了一口气。

一起判例,不仅关乎当事人,也关乎世道人心。回望“好人条款”的诞生历程,从地方探索到国家立法、从有条件免责到彻底免责,就是在最大限度地厘清困惑、凝聚共识,最终把见义勇为者从“扶不扶”的纠结里解放出来,替救助者挡住“万一赖我怎么办”的后顾之忧。

前不久,“店主帮扶老人遭索赔”事件备受关注,司法部门也做出“店主无过错”的认定。司法部门的一锤定音,社会舆论的强烈共识,都传达出清晰的价值判断:鼓励见义勇为,更不能苛责施救者,这样对“敢救”的守护,对社会公义的守护,才符合公共利益。毕竟,谁都可能陷入需要帮助的紧急情况,谁都不希望生活在一个冷漠疏离的社会。

让善意被稳稳接住,不让救助者“流汗又流泪”,能做的还有很多。在司法兜底之外,舆论包括被救助的一方别先入为主怀疑施救者的动机,基层部门、工作单位、社区等对施救者予以肯定和褒扬。在每一个具体案例中,都把法理摆在明处,讲清事件、表明态度,就是在守护整个社会的公平正义。


编辑:胡宇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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