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11-03 12:02
11月3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举行奋进“十五五”系列新闻发布会,介绍培育壮大新动能有关情况。
国家发展改革委创新和高技术发展司副司长王若蒙介绍,目前,全社会对人工智能机遇与风险并存已有广泛共识。“十五五”时期,我国将始终统筹发展与安全并重,把安全贯穿到人工智能研发、应用、治理的各环节,重点抓好四方面工作。
一是健全治理规则体系,明确合规边界。一方面,系统总结我国人工智能治理经验做法,加快推进人工智能基础性综合性立法,构建人工智能法律法规体系的四梁八柱。另一方面,加快完善保障数据、算力、算法等共性要素,以及规范重点应用场景的立法,建立覆盖人工智能全生命周期的安全标准和伦理准则。同时,考虑到人工智能的快速迭代特性,将对制度实施情况开展周期性评估,及时动态调整不适用的制度内容。
二是优化监管环境,增强监管适应性。人工智能的治理也要适应人工智能领域新、迭代快、覆盖面广的特点。一方面,统筹把握政策时度效,合理设置监管政策的过渡期,明确透明可预期的监管要求和执行标准。另一方面,寓监管于服务,面向不同行业领域开展应用合规指导,完善评估、咨询、认证等安全合规服务体系,帮助各有关方面更好履行合规义务,减轻其合规成本。同时,将创新监管方式,支持建设面向不同领域的人工智能“监管沙盒”,并同步健全沙盒的申请、测试、使用、退出管理机制,预置风险缓冲方案,拓宽试错容错空间。
三是明确多元主体协同治理责任,凝聚共治合力。安全风险防治是政府部门、行业组织、企业主体、社会公众的共同责任。对于政府部门,将加强部门统筹,增强治理的协同性,推动监管结果互认等。对于行业组织,要积极发挥纽带作用,推动形成更多行业共识、自律公约等。对于企业主体,将推动开发者经营者强化风险管理意识,及时披露安全风险,主动上报安全事件和漏洞信息。对于广大人民群众,将开放更多人工智能学习资源,常态化组织开展科普活动,提升全民人工智能伦理素养、风险防范意识,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多元共治格局。
四是积极应对人工智能对社会的影响,确保以人为本、向上向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