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11-05 21:42
临近年终岁末,为切实维护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和劳动用工环境,严厉打击欠薪、非法用工等严重侵害劳动者权益的行为,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社会公布五起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典型案例。
同时,呼吁广大劳动者要提高防范意识,警惕欠薪隐患、招聘陷阱等违法行为。如权益受到侵害请保留好证据,请拨打12333向人社部门投诉举报。
一、北京某非物质文化传播公司拖欠工资案
基本案情
北京市丰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到线索,反映某非物质文化传播发展有限公司拖欠70余名员工工资问题。经查,该公司因资金链断裂,已暂停营业,负责人不知去向,未按时支付员工工资。
处理结果
北京市丰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相关规定,向该公司送达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并将恶意欠薪线索移交公安部门进行刑事侦办。
警示提醒
拖欠工资是违法行为,将恶意欠薪作为缓解经营压力的非常规手段必被查处,不仅面临行政处理还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二、北京某营销策划公司拖欠超龄劳动者劳动报酬案
基本案情
北京市石景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到群众投诉,反映其被某营销策划公司临时招用从事保洁工作,活动结束后该公司未支付劳动报酬。经查,投诉人系超龄人员,其反映的拖欠劳动报酬时间为2026年7月6日至8日,属于《超龄劳动者基本权益保障暂行规定》施行后(2026年7月1日起)发生的违法行为。
处理结果
北京市石景山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依据《超龄劳动者基本权益保障暂行规定》之规定,责令该公司及时支付了拖欠投诉人的劳动报酬。
警示提醒
超龄劳动者享有劳动报酬、休息休假、工伤保障等权益,受法律保护不得侵犯。入职时务必签订书面用工协议,留存相关证据。
三、北京某家政公司未经许可擅自从事职业介绍活动案
基本案情
北京某家政公司2025年至2026年期间在未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的情况下,为求职者介绍我市医院、养老院等机构从事护工、保洁等工作并收取介绍服务费2.3万余元,构成未经许可从事职业中介违法情形。
处理结果
北京市丰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相关规定,没收该公司违法所得并处以2万元罚款。
警示提醒
当前部分家政服务企业存在认知偏差,混淆家政服务与职业中介的业务边界。设立职业中介机构应当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后,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行政许可,未经依法许可和登记的机构,不得从事职业中介活动。
四、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开展就业指导业务未依法备案案
基本案情
北京市通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到群众举报,反映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存在“招聘变培训”问题。经核实,该公司在全国有60余家合作单位,合作单位在当地招募想提升就业竞争力的学员,输送到该公司进行大数据类专业技术培训。培训结束后,该单位指导学员优化简历、面试技巧并为学员推荐就业岗位,存在从事就业指导业务但未办理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也未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备案的违法行为。
处理结果
北京市通州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该公司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该公司未进行整改。通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依据《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规定,对该公司作出罚款人民币8000元的行政处罚。
警示提醒
就业指导属于备案类人力资源服务业务,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展就业指导业务需依法在法定期限内履行备案义务,否则将面临行政追责。
五、北京某科技公司未经许可擅自经营劳务派遣业务案
基本案情
北京某科技公司2025年至2026年期间通过自建微信小程序招揽70余名务工人员,派往与该公司合作的各用工商户,由用工商户进行考勤等用工管理,并由该公司支付务工人员报酬,构成未经许可经营劳务派遣业务违法情形。
处理结果
北京市朝阳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依据《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对该科技公司作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4.6万余元,并处9.2万余元罚款行政处罚。
警示提醒
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向所在地有许可管辖权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法申请行政许可。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劳务派遣业务。
(北京日报社原创新闻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