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住房租金将纳入监管!租客可查询监管账户余额
北京日报客户端

2024-07-31 17:52 语音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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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日起,租客向租赁企业支付的租金将纳入监管,租房一族权益将得到进一步保障。731日,市住建委发布《北京市住房租赁押金托管和租金监管暂行办法》,首次明确了将住房租金纳入监管。根据《办法》,对于单次收取超3个月租金的住房租赁企业,需将租金存入第三方专用账户,且租客可自行查询租金监管账户内金额。

对于租客来说,如果租赁企业在收取其一次性缴纳的大量租金后“跑路”,将会蒙受巨大的经济损失。因此,早在202291日起施行的《北京市住房租赁条例》中就已提出,住房租赁企业单次收取租金的数额一般不得超过3个月租金,超收的租金应当纳入监管。《办法》的出台则针对此条规定给出了具体的实施细则,确保条例相关内容落地实施,保障租客的资金安全。

据了解,《办法》的适用对象为本市范围内承租他人住房从事转租业务的住房租赁企业,房东个人出租房屋或企业出租自持房屋的情况不包含在内。

租金监管的范围在哪?具体怎么管?《办法》规定,单次收取租金数额超过3个月的住房租赁企业,租金应按照合同约定的租金支付时间、金额存入用于租金监管的账户。其中3个月租金部分将在1日内划转至住房租赁企业账户,其余租金按月划转,每次划转金额为1个月租金。

也就是说,如果租客的付款周期为月付或季付,租金还会直接交给租赁企业;如果是半年付、年付及以上付款周期,租金将全部存入租金监管账户。

为保障租金安全,兼顾资金使用效率,《办法》明确了租金的具体退还流程。《办法》规定,住房租赁合同期满或解除后,住房租赁企业应当自租客返还住房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押金、租金退还意见,明确是否扣除押金或租金以及拟扣除费用明细。如租客在3个工作日内同意退还意见,则按退还意见退还租金;如租客在3个工作日内未确认,经提醒后3个工作日内仍未确认,则按租赁企业提出的退还意见退还;如租客不同意退还意见,可通过协商、调解、诉讼、仲裁等途径解决。

和租金类似,押金安全也是许多租客关心的问题。记者注意到,托管和退还押金的流程与租金监管类似。押金同样应按照住房租赁合同约定的押金支付时间、金额存入押金托管账户。

举例来看,小赵租下了一间一居室,需要支付6000元押金,这笔钱将由租赁企业在收到押金后3个工作日内存入第三方押金托管账户。待租期结束或提前解除时,由租赁企业提出退还意见。假设其认为小赵破坏了房屋设施而扣除200元押金,小赵在3个工作日内同意了这一意见,小赵将收到剩下5800元押金,租赁企业则会收到退还的200元;如小赵不同意这一意见,没有争议的5800元将及时退还给他,存在争议的200元则会在双方取得一致意见后退还。但是,如果小赵在3个工作日内未确认,且在提醒后的3个工作日内仍未确认,押金则按照租赁企业提出的退还意见退还,则退还给小赵5800元。

此外,租客的查询渠道也将更畅通。《办法》规定,租客可以在监管系统和住房租赁管理服务平台中,通过住房租赁合同备案编号等信息查询本人在用于押金托管、租金监管的账户内余额。同时,对于未履行押金托管与租金监管或存在经营风险的租赁企业,有关部门将暂停向其拨付租金监管账户内的资金;对于未按照规定履行押金托管、租金监管,或者未按期退还剩余押金、租金的租赁企业,本市将依据《条例》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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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匡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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